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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依红傍粉怜香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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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何必与这等人计较?不若还是上京去吧。”身边那陈姓的侍妾,就低声向着丁一这么说道。倒不是怕事,而是觉得没趣。她虽是家族里的庶出女儿,但论起辈份,和陈循还是五服内的,能叫得了陈循一声伯父的。

    其他三位基本也是差不多,别说丁一在这里,就是靠她们四人之中随便一位,也不至于怯了知府的儿子。都是官二代嘛,拼关系、拼家里的官帽子,怎么说也是能跟首辅、六部尚书这级别攀上亲戚的,会怕一个知府的儿子?何况这事还是占着理。

    丁一却就微笑着按了按她的手,对她笑道:“一件事办好再办另一件吧。”

    他来这诗会,本来就是要收罗人才的,不是收罗人心的,是人才。

    现在就走,那真的就是白费了功夫。

    收罗人才做什么?美洲、非洲那一大块地方,总要有地方官去管理啊,才叫做殖民啊!

    要是跟大明一样,搞宣慰司,宣抚司,小国国王来了,就给封个官,没事能朝贡,回礼还占人家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头,那叫什么殖民?那占的地方越多,亏得越多吧。丁某人可没有这么干的打算。

    甚至,丁一压根就不打算在海外搞什么议会式的结构。

    殖民政府搞什么议会?这玩意得和山姆学习,国内国外是两回事,殖民地就是尽可能剥削。各种文化侵略、价值观侵略,国内就好好当灯塔,这才是高明的手段。

    那么。让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去当殖民地总督合适,还是让一位读书人去做这个职位合适?当然可能有个别大字不识的农民能干得比读书人好,但总归来说,有功名的读书人,至少大概率上来说,管理一个城市,还是要更为有效一些。执行丁一这边发布的政令,也会更有力些。或是更直接些:剥削起原住民来。会更为隐蔽和有效。

    这才是丁一为什么要笼络这些读书人的根本。

    李大公子能受这些读书人的追捧,也不单单他是知府的儿子,此人在严州是有不错的文名,相比起来。要比王平之这位同知公子强出许多。而且王平之考了两回进士都落榜,李大公子却是还没去考,大家都认为,以李大公子极为敏捷的文思,进士的希望,是要比王平之大得多的。

    此人行在楼梯上,踏了三步,便开口呤道:“芹川邻大坞,碧水接山都。”芹川边上有个地方。就唤作大坞,来的路上就摆了两回渡,这一句倒是切境。只见他又行走两步,又接着呤道,“霜白孤骚客,残黄伴瘦驹。”这是说秋凉之色,倒也不算无病呻吟。

    落了楼梯,行到丁一桌前。望着那几位侍妾,却就摇头呤道:”雅香依陋壁。紫蝶恋柴芦。何以浇胸垒,千杯浊酒无?”

    这就是骂人,骂丁一是陋壁,是柴芦,而那些侍妾自然就是雅香、紫蝶了,他是多么为这雅香、紫蝶不平啊,以至胸中了有块垒,要用千杯酒来浇才行。

    这人算是个有才的了,律诗不好弄,三四、五六断句,都要对得严整,并且起承转合要接得上,韵脚又要讲究,不能这句押三江,下句押四支,每个字的平仄,也得对得上。文思敏捷这位是真当得上的。

    何况在符合这些条件的前提下,他还能把丁一骂上,骂人不难,要弄一首每句都要出典,平仄韵脚合乎格律,起承转合也没问题,对仗也合适的律诗出来骂人,并且随口就来,就真的一般读书人都搞不来的,这可不是凑上四十个字就能交差的活计。

    这倒不用帮闲暖场,边上士子听着,就有人拍案叹道:“当真高才!大公子这份诗才,真真是难得的!”

    又有人把这诗从头呤了一回:“芹川邻大坞,碧水接山都。霜白孤骚客,残黄伴瘦驹。雅香依陋壁,紫蝶恋柴芦。何以浇胸垒,千杯浊酒无?”、

    看来这位不是要拍马屁,是要找磋来着,但从头到尾,却真找不着拗律之处,只好无奈摇了摇头道,“学生不如也!”

    那些持杯过来向丁一发难的举人,却是拍案叫好,纷纷对丁一说道:“兄台,都是读书人,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呤诗也能凑。郊游至此,怎么也得凑个趣!”

    看热闹那真是不怕事大,更有人接着撩拔:“方才丁台随口呤出文正公的‘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来些朔风气味,一荡李大公子的婉约,岂不大妙?”这就是硬要把丁一架到火上来烤了。

    丁一倒是老老实实地推却着,一是他现时在地位、声望、权势,作为出一首诗词,太差的话,以后被人发现是他做的,那就很尴尬,很丢脸了;二是诗词这玩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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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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