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风微微一笑,拱手道:“郗某生平好酒,定陪薛兄一醉方休!”
过不多时,郗风梳洗完毕,薛飞早已着人安排了酒席。店老板或是受了薛飞的安排,见郗风过来便将他引到了薛飞处。薛飞大喜,连忙吩咐道:“丘叔,这位公子爷是我们家马爷的大恩人,你可得把压箱底的美酒拿出来好生招待啊!”
丘叔与薛飞甚为熟络,当下也笑道:“马爷的恩人,薛爷的朋友,老朽自然不敢怠慢啊!也就我们这地方荒凉的紧,若是在比奇潘夜等地,老朽怎么着也得请上两位花魁来服侍这位公子爷!”
郗风笑了笑道:“丘叔言重了,小可平生爱酒,你要是以陈年美酒招待,比什么美人儿都好使!”
众人轰然大笑,丘叔在笑声中客套几句,便识趣的退了出去。薛飞将郗风让至上位,郗风则坚辞不受,薛飞无奈之下,与他并坐首席。众人落座之后,郗风才留意观看,薛飞一行八人,除他以外的七人,只看外形便知道是彪悍的剑手。薛飞为郗风一一做了介绍,原来这七人中有三人是马富贵的亲信族人分别是他的远房侄子马道军、马道勇以及马道理。薛飞又指了指其余四人道:“郗爷,这四位均是盟重人氏。你们四人便跟郗爷报个名号吧!”
四人年岁一般,均是三十岁上下,中等身材,纷纷向郗风拱手施礼:“沈德兴、孙德亚、钱德胜、王德建见过郗大爷。”
郗风连连还礼,这才知道原委。此次薛飞等四人是受马富贵之托到盟重寻求优良的公马做配种之用。盟重土城地处荒漠,仅有的马匹亦是处于半野生生存状态,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在狐狼毒虫出没的沙砾上风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虫,冬季能耐得住的严寒。其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是在风霜严寒的盟重大陆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严寒。经过调驯的盟重战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
听了薛飞所言,郗风不由得赞叹道:“若是论起相马之事,薛兄可算是如数家珍了!只是如今战乱横生,马爷还能到千里之外来做买卖,这份魄力也真令人钦佩!”
马道理当即冷哼道:“凤天兆不识时务,畏罪而逃,当今天下又有谁能与我马家一争雌雄?况且战事紧迫,军中亟需战马,谁不倚仗着我们?”此言一出,薛飞与另外两个马氏族人齐齐皱眉,反而是那四个盟重人面不改色,充耳不闻。郗风见此人毫无城府,虽是不喜,但碍着薛飞的面子也不好多言,只得端起酒杯,冲着众人一晃,示意干杯。
薛飞尴尬的笑了笑,满饮一杯后道:“郗爷,您怎么会到这盟重土城来了呢?”
郗风不欲泄露机密,当下道:“小弟有些事情要处理,因此自当日别后,便一直往返于潘夜和诺玛两地。这次在诺玛城中一呆数月,累遭战火荼毒,本想返回潘夜城,却不想边境城战事吃紧,这才借道盟重,准备取道万年谷南下边境,再从边境城去往潘夜。不想方一到此,便遇到了薛兄,这可真是缘分使然。”
薛飞哈哈大笑,又给郗风和自己斟满了酒,举起了酒杯道:“郗爷这话我就爱听!不过这边境城战事却是真的惨烈啊!如今林夏玉公开反对昭嗣,他屡次三番的派使者招降南宫锦,哪知道南宫锦一根筋的对昭嗣愚忠,不肯归降。现在边境城腹背受敌,真是惨不忍睹啊。”
郗风心头一震,连忙追问:“腹背受敌?薛兄,这是什么意思?”
薛飞微微一愣,随即便道:“我还以为郗爷对战况有所耳闻呢!自从林夏玉公开反对昭嗣之后,南宫锦便是他要招降的首要目标。林夏玉的意思是他们都是出自比奇,同根同源,没必要为了昭嗣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伪帝兵戎相见。”
郗风想起南宫苒身负伤痛,离乡背井,又因为自己之故与其父闹得骨肉分离,此刻一听之下当即甚是关注,连连追问其详。
不待薛飞搭话,盟重四人之中的沈德兴起身道:“郗爷见谅,小的量浅,先行离席,诸位吃好喝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