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的乖女儿明明比上辈子的乖女儿要强吧?强几分?三分?还是五分?或是双倍?
别瞧郎君没注视怪蜀黍,实际上他后脑勺都长眼睛,此下发现怪蜀黍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盯着自己死死不放,哪里不明白这货是鄙视自己的眼光?而说实话,刚才在楼下与那个小丫头只是惊鸿一瞥,还真别说,那小丫头柔柔怯怯的小模样还真是娇俏,与红楼梦中所描述的林黛玉真就像了个八成,再就是男人都有英雄主义的情绪,这和平年代呢?没几个白痴会想着去战场赢得群众们的崇拜,却大多表现在呵护女孩这上面,唔,这么一想,他自己先懵了,难道自己真的变得冷血无情了?或是,对女人没‘性’趣了?
“不,这不够!”怪蜀黍摆了摆手,严肃的说道:“这样并不能让我放心,要知道,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当下的时代,一个毫无依靠的弱女子生活在都市,无异于养入狼群!”
“无依无靠?”郎君撇了撇嘴,明显不屑到了极点,他鄙夷的说道:“大叔,你没有搞错吧?知道我方才在楼下听到了什么吗?”接着,他微妙魏桥的学着那个女孩的语气说道:“只要您救了我父亲,我父亲会给您很多钱的,要多少都行……”
“呃?”怪蜀黍有点傻眼,刚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却被郎君打断。
“瞧瞧,要多少钱都行!这话谁敢乱说?并且还是与人民公仆说!”郎君的语气里充满了讽刺,怪声怪气的说道:“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您的女儿有着相当娴熟的应对办法,而最重要的是,你一定很有钱,你的宝贝女儿,一定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她?嘿,一定娇生惯养……”
一连着几个‘一定’着实让怪蜀黍哑口无言,是了,他不得不承认郎君说的就是事实,怎么说呢?带着前生的记忆来到了今世,勉强的与一个女人结合成了伴侣,在无感情的十多年婚姻中单单有这么一个女儿,而自己前世今生皆不是普通身份,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宝贝女儿呢?于是乎,过份的爱,就成了溺爱!而溺爱的产物,就是骄横、野蛮、不讲理,总之,千金小姐大笨蛋就是最后的总结词,然后?然后再想起郎君那桀骜不驯的性情,让他照顾这样的一个女孩,他能乐意?
怪蜀黍是越寻思越头疼,很无奈的瞧了郎君一样,一咬牙,昧着良心说道:“不行,你不许胡搅蛮缠乱找借口,冉冉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刚才不是哭了么?哭的那么可怜,那么的柔弱,这足以证明她是心地善良的,你所猜忌的不切实际东西都属于无的放矢,所以……”
“你可拉倒吧!”郎君哼了一声,继续无礼打断,管他呢?礼貌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他继续说道:“你看我像是白痴么?你以为一个人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就能为她的性格所买单?是个定论了就?谢谢,虽然这个世界上有眼无珠的睁眼瞎委实多如牛毛,可遗憾的是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心理学,爱不释手的书,也唯有这方面的书籍,废寝忘食研究的更是人们的心理,所以?嘿!您女儿的内心情况,我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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