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花小楷?”贝思甜挑眉。
“对对对,就是这个。”马三枪觉得贝思甜的水平也不错,居然还能知道这么复杂的名字,他可是记了好几遍,最后还是给忘了。
贝思甜大感诧异,魏贤散人就是魏元卿,魏元卿和吴岳凯在文学圈子里都十分有名气,一手字写的叫人拍手称绝,喜欢的自然不在少数,她当时就想着如果是这二位的字,她说不定能够讨来一副,就算是其他人的,她也能托这两个人弄来,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位杜老先生居然对她的字也感兴趣。
不对啊,她写的是簪花小楷,而魏元卿的却是狂草,风格南辕北辙,也不是说杜丁伟喜欢草书就不能喜欢小楷,只是簪花小楷更受到女性的偏爱,若是名人字帖也值当收藏,可她没什么名气啊。
虽然有所疑惑,不过既然是她和魏元卿的字,倒也好说了,于是她笑道:“马老爷子,多谢您特意跑这一趟,到时候我会带着这两个人的字去拜访杜老先生的。”
马三枪见状忙摆手,“我谢谢你还来不及呢,就是这么点小忙还有这么多周折,可当不了你一句谢。”
马三枪走了以后,秦丰旺不由地问道:“小贝,你说的那么笃定,打算去哪弄这里两个人的字呢?”
秦丰旺虽然不擅长写字,但是对这个圈子里的事情也会进行了解,这个年代文化人都受到人的尊敬。
贝思甜笑笑,“正好有认识的人,可以去问问。”她说的比较含糊,不是想隐瞒什么,只是不好多说,总不能笑呵呵的去跟秦丰旺说,杜老先生想要的就是她的字吧。
那就智商和情商都欠费了,所以干脆就不说好了。
贝思甜下了班就去了魏家拜访,她来都是魏元卿亲自接待,除非他人不在,也会让长孙魏仲源接待,在魏家,长子的分量不如长孙,因为本事摆在那里。
贝思甜说明来意,魏元卿二话不说就提笔写字,一幅字而已,贝思甜想要,还能不给?
“对了,你不是说打算开一家字画店吗,开起来了吗?”魏元卿乐的在这种小地方和贝思甜打好关系,因此很主动地问了起来。
“正在找地方呢,北京找个地方可真是不容易。”贝思甜笑道。
“行,要是开张了可要告诉我啊,我去捧场!”魏元卿道。
“一定会请您去的,您来了我那小店的分量都不一样了。”
贝思甜的话让魏元卿老怀大悦,他看得出贝思甜是真心这么想的。
贝思甜将东西都准备好了,第二天下了班就去杜丁伟那里拜访了,同去的还有马三枪,他不放心贝思甜来这里,怕杜丁伟那臭脾气把贝大夫给气着了。
杜丁伟是个黑胖黑胖的老头,人常说有钱难买老来瘦,可他却说,年轻的时候吃都吃不饱,现在好不容易日子变好了,还要减肥?
他那圆脸上续着胡子,鼻梁上还架着一副无框圆眼镜,如果再穿上一件袍子,手底下再打打算盘,就活脱脱的一个记账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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