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是一个挺宽敞的大院子。正房四间屋子整洁明亮,就是大门口的两间门房也收拾得很利落。院子里垒了一个菜池子,现在里面的黄瓜西红柿辣椒豆角什么的都结果了。还有几只鸡和几只鸭子在院子里晃晃悠悠。虽然是在镇子上,可仍旧是一派富足农家的景象。感觉相当的不错。
郝兵带着人敢进大门,就喊了一嗓子:“爸、妈。我带媳妇儿回来啦!”
这一嗓子足够洪亮,别说屋子里已经知道儿子要回来的郝家爸妈听见了,就是左邻右舍也都知道信儿了。这把刘素臊了个大红脸,背地里掐了郝兵一下。弄得在他们后面走着的四个人忍笑不止。
自从知道儿子今天要带儿媳妇儿和儿媳妇儿的外甥过来看他们。他们心里也同样紧张。知道这个准儿媳妇儿是个能干又漂亮的,心里特别担心给儿子丢人,所以昨天赶紧把闺女女婿都叫了回来,全家人一起打扫房间收拾院子。还被隔壁的婶子们调侃说这哪里是迎接儿媳妇儿上门,是接到皇上呢。
两老跟刘素互相对视的第一眼,双方就都很有好感。郝家爸妈是农民出身,就是现在在村子里也有地,身上朴实的气质并没有因为大儿子每年寄回来的那些钱而更改。总之一看就能感觉到是老实肯干的老人。尤其是郝妈妈,微微发胖的脸上带着亲切地笑容,刘素总觉得这位未来的婆婆给自己一种跟亲娘一样慈祥和蔼的感觉。也就是这种感觉,让她紧张的心放了下来。拎着手里的礼物,跟着郝兵走到两老面面前,脸有些微红地叫了一声:“大爷,大妈。”
虽然不是公婆不是爸妈,可第一次见面要是真叫这个了,那这个女人的品性就值得怀疑了。郝家爸妈对刘素的印象那简直不能用“好”来形容。他们其实早就看过儿子给他们寄来的照片。但看真人,真是比照片更好看,更耐看。没有很多人印象里城里女人的时髦骄傲或者是看不起他们乡下人。刘素这素面朝天,只系了根马尾的干净清爽模样,给他们一种真正是过日子人的踏实感。
人和人如果看对方顺眼,那真是没道理可讲的事。郝妈妈心里甜滋滋地拉过刘素的手。一边儿答应着,一边儿让老头子把准儿媳妇儿递过来的礼物收好。然后才把目光放到刘素他们身后的一大三小身上。“这就是小刘的亲戚吧?”
郝兵赶紧介绍:“这是刘素的表哥金昌。原来是警察,现在也跟我一样下海经商了。这是金昌的弟弟叫金华。这是金昌的侄子白傲。”说完拉过张志凡,着重地介绍了一下。“这是刘素的外甥,叫张志凡。是个特别乖巧孝顺的好好子。再开学就上初中了。考试从来都是年组第一。可是大家伙儿的宝贝疙瘩呢。”
老人对隔辈人的喜欢是对儿女绝对不同的。虽然张志凡不是郝兵的孩子,但那也不是刘素的孩子啊。不是拖油瓶,就不存在任何不良印象。何况张志凡现在的确有一种让长辈看到就会喜欢的感觉。哪怕这仅仅是聚灵体和大部分修真者都会有的特质。“嚯!这孩子长得也太漂亮了。这小脸儿光溜的,大眼睛跟葡萄粒儿似的。”郝妈妈没什么特别好的形容词,但那喜欢从眼神中能很清楚地看出来。
张志凡这次来除了是保护大姨,还有就是“考验”一下郝家人。不过至少对这两老来说,他和白傲心里都有底了。老实本分心地善良,的确是能生出郝兵这样人的父母。放心之后,自然要给自家大姨添彩。于是卖萌什么的,那必须是不能少的。“奶奶好!爷爷好!”
一堆的人进了屋。郝妈妈这才给刘素和金昌他们介绍他的两个女儿和姑爷,以及外孙外孙女。
郝兵的大姐大了郝兵六岁,二姐大了郝兵四岁。郝兵出生之后,他大姐一直都帮着爸妈带着他,所以郝兵跟大姐的感情最好。而他二姐当时年纪小,郝兵出生的时候正是家里最得宠的,结果弟弟一出来她就觉得自己失宠了。倒是没有她大姐那么喜欢弟弟。以至于长大之后姐弟的关系也没有那么亲近。反倒是二姐跟他们的老兄弟关系最好。以前郝兵还阴暗的想过,也是因为二姐觉得小弟抢走了属于自己的宠爱,所以二姐认为那是替她报仇了吧。虽然长大之后这种想法逐渐消失了,偶尔想起小时候的念头还觉得幼稚可笑,但感情的天平从来都是倾斜的,这一点从两个姐姐对刘素的态度上就能看得出来。
刘素给郝家的四个女人都带了他们设计的服装做礼物。不贵重,但却最有心意。郝妈妈和大姐喜欢得不得了。二姐虽说也看着欢喜,却并没有像大姐那样当时就穿起来试试那么兴奋。至于另外一套衣服,刘素还没送出去。因为郝家的小儿媳妇儿还没出现呢。不过不是说两老跟小儿子夫妻住一起吗?
刘素不适合问。但郝兵心里不痛快了。“妈,亮子和他媳妇儿呢?”
郝妈妈还没开口。二姐就先说了:“玉芬她娘家哥都七八天没吃下什么东西了,已经去医院好几天了。两口子每天都去医院忙叨。小泰他姥姥非要把外孙子叫过去陪着她,前天就送过去了。不过玉芬和亮子说好了中午就能回来。刘素啊,你别挑哈。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人吃五谷,难免有个天灾病业什么的。”
刘素从来都不是矫情的人,听郝兵二姐这么一说,笑了一下:“哪能呢。郝兵说这次回来得住几天,见面有得是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罪。明天才是新故事的开始。【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