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郡与辽西郡的交界处,有一雄关,名为鸳鸯关。雄关横亘于鸳鸯山故而得名,高40米,长百米。关上旗帜迎风烈烈,上书神威二字!
“主公,我等是否将高家庄拿下,毕竟到时候如果他们勾结外敌,与敌人里应外合,虽说主公神威,但毕竟是一大麻烦。”公孙度此时一身铁甲,腰挎钢刀,双手抱拳,对陈枫道。
陈枫拿起桌上的一杯刚沏的上好龙井,轻轻抿了一口,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逐渐爱上了茶,那种入口醇香,入喉微苦,如同时间冷暖一般。
“我亲自去一趟吧,毕竟高家庄这么多年,除了自保以外,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尽量不要以武力解决。”陈枫说道。
“那我现在就去准备兵马。”公孙度躬身道。
“嗯,不用太多三千骑兵足矣。”陈枫交代了一声,虽然很简单的一句话,但在公孙度眼里却似有一种难言的霸气。要知道,当初他也曾经垂涎过林家庄那一处山谷,那时他骑兵三万,愣是没能拿下林家庄,反而损兵折将。而如今,陈枫就简简单单的一句三千骑兵足矣,也只有他能够如此“目中无人”吧!
“诺!”公孙度重重应了一声。
“砰!”一声,大门被什么东西给撞开,接着一个小巧玲珑的萝莉,风一般跑了进来。边跑边喊:
“大哥哥,大哥哥,你看玲酱抓到了什么?”
没错,正是陈枫拣回来的那只萝莉,如今她似乎认定了陈枫这个大哥哥了。甚至最开始连晚上都想粘着他,直到他出征乐浪郡和带方郡之时没有带上她,回来之后她才没有天天粘着她。
陈枫微微一笑,从椅子上站起来,又微微下蹲。道:“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会让玲酱这么开心。”
玲酱献宝似地将紧紧握在一起的小手伸到陈枫面前,然后缓缓打开,只见她的小手里面一只毛茸茸的虫子正在蠕动,正是随处可见的毛毛虫。
陈枫顿时只觉的脑门上冷汗连连,“咳咳。玲酱,哥哥跟你说啊,这东西很脏的,把它扔掉好不好?”
玲酱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然后又认真看了眼毛毛虫,才说道:“很脏吗?可是玲酱为什么觉得它毛茸茸的好可爱呢。”
“呃……这个……”陈枫一时还真无法解释。
“咣当!”
门再次被撞开。而这次冲进来的是一个火红的身影,不是不知火舞还能是谁,而她身后的则是抱着小白款款而至的阿狸。
“陈枫!你是不是又要去打战了?你这次一定要带上我,如果再不带上我,我……我就咬死你。”不知火舞我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个威胁。
说起这个,倒是有一个原因。在两个月前。陈枫收服了公孙度之后,自然而然地也接受了他的地盘和士卒。而后,他便开始对辽东郡进行彻底的占领,并且顺势将带方郡和乐浪郡也一同占领。
而期间,为了不让不知火舞给自己添麻烦,他并没有带上她,也因为这样当他凯旋而归之时,不知火舞跟他闹了整整一周的别扭。如果不是这次她听说,陈枫又要出征,估计还不会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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