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瑟突然很想喝酒。
假如把人类整体看作一个巨大的生命体,那么陆瑟自认为处于脑细胞的位置,堂堂脑细胞,自然不愿意屈尊降贵,跟“腰部脂肪细胞”甚至“脚癣细胞”倾诉烦恼。
小佳和陆瑟诞生于同一位置,但不能算是真正的脑细胞,顶多是“脑残细胞”。
和基友包兴或者爱丽丝谈烦恼有点丢脸,安芷是崇拜自己的学妹,也不是很适合的倾诉烦恼对象,更不要说林怜、千叶理香那些林光政的女儿。
在一定程度上,陆瑟把冬妮海依看做跟包兴一样的,负责传达脑细胞命令的神经细胞,今天偶然发现冬妮海依也有弱小一面后,她变成了比包兴更适合的谈话对象。
“冬天吃烤串的人没有夏天多啊……来点啤酒吧。”陆瑟在地铁站附近的烧烤店提议。
“BOSS你以前不怎么喝酒啊?”冬妮海依感到有点奇怪,但也没阻止,她本身酒量不错,以前在村里就挺爱喝酒,在海上花号喝醉了那次主要是因为喝不惯洋酒。
于是穿着便服的两人,在烧烤店二楼的角落座位上喝酒撸串,酒肉下肚,气氛逐渐热络起来。
“我说你今天可真废物,体优生,1米85的大个,八极拳高手,居然被一个中年猥琐大叔白摸了半天!你自己说丢不丢人?”
陆瑟有意用“猥琐”二字替代了“秃顶”二字,他个人比较忌讳秃字。
“也、也没有摸半天那么夸张啦。”冬妮海依用大嚼羊肉串掩盖自己的尴尬,“我说了主要是害怕弄错人,二大爷说大人的世界是很难生存的,万一冤枉了别人,因为我的关系身败名裂……”
喝了两口酒就已经微醺的陆瑟不禁笑出声来:“真有意思,爱丽丝那么小却自称大人,你这么‘大’,却在潜意识中把自己和大人们放在不同的世界。”
“诶,有吗?”冬妮海依并无这种自觉。
“当然有。”陆瑟一边说一边开始剥蒜,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剥蒜,只是酒精上头,让他觉得手边必须做点事情。
“首先,我要改正你以及你二大爷的一个错误观念:大人的世界和孩子们的世界并无明显分界,人们都是在一瞬间成长,在一瞬间变老……有点跑题了,但是我要告诉你……”
“许多看上去外表成熟的大人,一样会伤心,一样会流泪,一样会失去信心,一样会面对人生的挫折化作一团烂泥。大人根本就不是小孩的完全体!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假装自己成熟了的孩子,仅此而已!”
“所以完全没必要过度尊敬他们!没必要给他们留面子!这就是人生,不管你在年龄上到底是大人还是孩子,人生都不会给你特别优待,看不惯人生的规则可以去死……嗝……好像又跑题了。”
“反正,下次再遇到色狼,不管你是不是百分之百确定,不管对方到底是中年人、老年人还是南极仙翁,不要给他留任何面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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