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陈太忠听得眉头一皱,心说你们上手段的时候,也不知道悠着点,真是能给我添乱,不过下一刻,他决定还是先弄明白一点,“在分局里被打死的?”
“哪里,小偷小摸是归派出所管,”朱奋起干笑一声,“是被愤怒的群众打死的……”
盗窃是发生在人民商场,小偷是两个年轻人,一个打掩护望风一个负责偷,在偷一个女士的时候,被摊主发现了,摊主大喊一声,“你个贼娃!”
“找死啊你,”这俩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时候根本就没在意摊主,这年头的事情就是这样——哪怕别人都知道他俩在偷东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无所谓。
尤其是这摊主,在固定地方做买卖,须得防小偷的同伙找后账,所以小偷偷东西的时候,最不怕的就是摊主。
而这个摊主的反应,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况下,摊主也就是使个眼色什么之类的,还要防小偷惦记上,哪里有这么直接喊的?
偷钱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后发现被偷的女士紧走两步,躲到了一边,也不敢叫真,于是他心里大定——他并不知道,这女人其实不是本地人。
于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对着摊主就扎了过去,“尼玛……叫你多事!”
摊主是卖衣服的,手边别说秤砣什么的,连个勺子都没有,而衣服又不能拿来抵挡——扎坏了就不值钱了,见状忙不迭一闪身。
不成想,望风的那位提起手里的雨伞,冲着他的眼睛就扎了过去,总算他躲得及时,雨伞尖只是在额头划了很大一个口子。
这也是做贼的惯例,一旦被发现,先表现出穷凶极恶来,狠狠地收拾一顿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后就衬着这股子蛮横镇住别人的时候,抬脚走人。
尤其是,发难的是隐藏在一边的望风者,旁人想要管这个不平,就要担心旁边是否还隐藏着第三个、第四个同伙。
不成想,这个举动,是彻底地激怒了摊主,他一抹额头,发现满手的鲜血,于是大喊一声,“北崇的爷们儿,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其实不待他说话,旁边就扑过来三四个年轻人,手里拎着板凳、剪刀什么的,又有人将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将两个贼人绊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后,大家报警,结果望风的那位被重物击中额头,抢救无效死了,另一个偷窃的家伙,左边脾脏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来是要作证的,听说死人了,她有点害怕,结果北崇人告诉她,没啥可怕的,区里奖励见义勇为,有陈书记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烦。
“那……死就死了吧,”陈太忠一听是这种因果,一点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吗?”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