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喜欢强者的鲜血。
想着,狂狼抬头看了一眼,两军阵前的赵云,那个人,强大,无比的强大。他最喜欢了。
狂狼不由自主的舔舐了一下嘴唇,那模样凶狠冷厉,让人不寒而粟。
就在这最后的五名勇士,心态各不同的情况下。魁头已经找到了二十名普通勇士,十名精锐勇士。
并一一的派遣上了沙场。
前两个人,都是普通勇士。赵云一枪就解决了,毫不费力。
这让赵云有些奇怪,也有些警惕。
其实,马超所预料的没有错,斩杀了七十人,不管是谁都是有些累了。赵云也是如此。
同样的,赵云也知道这是车轮战。对方卑劣无比,不是什么好汉大丈夫。不过,赵云很自信,他能坚持到最后。
只要他能坚持到最后,汉军声势必然大涨。这是其一。
他享受这一次厮杀,这是其二。所以,赵云没有理由退走的。
而当赵云看到了那聚将鼓下,还立着五名勇士的时候,赵云就知道,斩杀了那五人,那鲜卑单于,就没有底牌了。
而他七十个人也杀了,难道还杀不了那五人不成?
而魁头在那之后,没有派遣出来那五人,而是从军队之中挑选出了两名勇士出来,这让赵云的心中改变了主意了。
车轮战。
赵云冷哼了一声,自己不退,难道还被人当成傻瓜了不成。难道,我会永无休止的,任由你们车轮战不成?
一百一十人,最多也就这些了。否则我也不奉陪了。
可以说,在魁头派遣出来了另外的勇士厮杀的时候,赵云的心中已经有了底线,一百一十人,再多就不奉陪了。
所以,赵云是胜券在握的。不行就退走嘛,反正也是车轮战,没什么好不能退的。
而现在,赵云又解决了两名勇士,毫不费力。这让赵云自然是警惕异常。
“对面汉将,吃我一刀。”
就在赵云警惕的时候,一名鲜卑勇士冲出了本阵,跨马持刀,威风凛凛。那气势,比刚才赵云杀的人,更加的凶狠许多。
“精英与普通的勇士混扎,扰乱我的心神。原来如此。”
赵云见此,疑惑顿消了。哑然失笑了一声,而后又是一枪破出,将那迎面而来的鲜卑勇士,刺了个对穿。
没用,因为赵云每一次都是全力以赴。不管是弱者,还是强者,都是一样的,他不会偷懒。
所以,魁头的谋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杀,杀,杀。
赵云杀人,当真是一种艺术,一种技能。他杀人,即简单,又快速。三十个人,整整三十个人。
只是片刻时间,就被赵云杀光了。
而此刻,赵云的额头上,也确实是出了一些汗水。
“第一百个人了。再有十个,我就不奉陪了。魁头啊,你也该杀手锏了吧。”此刻,正有鲜卑勇士,为刚才死在赵云枪下的那人收尸,赵云浑不在意。他只是抬头,将目光投向了那五个勇士。
已经一百个人了,连斩一百人。这是一个骄人的战绩。即使当年吕布,怕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啊。
赵云虽然认定了,若是一百一十人后,就不奉陪了。但是作为武将,他还真心的是想要有始有终的。
杀的鲜卑人没有任何脾气了,不得不发动战争。
这样一来,这一次斗将,蔡氏完美无缺的。他赵云,他们大汉朝的威名,将会远播草原。
这是为将的荣耀,也是该做的事情。
此刻,赵云的心中,对于刘冯也是异样的感激。
感激刘冯让他走到了这最后,没有中途因为车轮战,而对于他不信任,怕他损伤。
这一份信任,当真使得赵云信心百倍,也更加的愿意坚持下去。
完成这一切。
“来吧,鲜卑人的真正勇士。”赵云抬起了长枪,直指那点将台下,聚将鼓四周的五名鲜卑勇士,在心中发出了一声咆哮。
在这一刻,赵云浑身上下的气势,当真是涨到了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