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奥斯曼骑兵讲究机动性,偏爱轻骑兵。
俄毛地区近着欧洲,瓦连京·尼古拉斯伯爵准备的盔甲接近于十六世纪的贵族骑士们使用的款式,非常重,超过了三十千克,铠甲被要求能够抵挡全装药的重型火绳枪的攻击。
装备是足够的,铠甲被要求能够抵挡全装药的重型火绳枪的攻击,装甲骑兵们普遍穿戴着一套覆盖面积是从头部到膝盖的四分之三板甲,而这套板甲一般会被漆成黑色以防止锈蚀。
除了胸板和背板外,他们还戴着面罩头盔,这种面罩头盔往往带有人脸般的外形,开有观察小孔,有时还具有鼻孔或嘴巴;面罩头盔的一种造型模拟了人类骷髅的外观,德国人称之为“死亡之首”头盔。
装甲骑兵的脖子有护颈甲保护,肩甲、臂甲、护肘甲也一应俱全,包括手部也有着铁手套。装甲骑兵的大腿则由铰接起来的环片腿甲所包裹,护腿甲的长度会一直拖到骑兵所穿长筒皮靴的顶端,总而言之,防护力很强。
盔甲是一种昂贵的装备,各欧洲国家的将军们坚持认为装备盔甲是值得的。
在一些缺乏盔甲防护的帝国骑兵于1632年的吕岑会战中临阵脱逃之后,华伦斯坦写信给巴伐利亚将军阿尔德林根称:“在吕岑会战中,装备了铠甲的骑兵与无甲骑兵之间的差距体现的非常明显,前者坚持战斗,后者逃跑。所以,在这个冬天里,所有的上校都应该给他们手下的骑兵准备好胸甲”
这带地区是倭毛铁矿所在地,瓦连京·尼古拉斯伯爵能够奢侈地装备起五百装甲骑兵。
当他们冲向倭兵的时候,倭兵们集中火力向他们开枪。
结果,子弹打在了铁制装甲上,当当作响。
然后持线膛枪的倭兵冲着敌方铁骑开枪,侵袭力列骑兵只是晃了一晃,浑若无事,继续冲锋。
子弹无法破甲!
射人先射马,但当子弹打在马匹身上时,由于装甲削弱了子弹的威力,马又是大牲畜,不能命中要害时,马匹照冲不误。
见到铁骑杀来,倭兵中有个筒子兵即时点燃了筒子,往骑兵喷射。
他开火太急,从筒子后面喷射出来的火焰让后面的战友吃上,惨叫起来。
筒子就是无后座力肩扛式霰弹炮,装的弹药多,威力更强。
迎头打出的大颗霰弹亦让铁骑挫了一挫,打穿了他身上的铁甲,然而由于大家是对冲的,铁骑继续冲来,那个骑兵冲到筒子倭兵身边,挥出一刀,筒子倭兵即时身首异处。
也有的筒子倭兵聪明侧击铁骑,从铁骑的左右翼开火,这回奏效了,把铁骑打了下来。
但筒子倭兵太少,十人一支筒子,不象中国兵能做到有多少个同志就有多少个筒子,因此铁骑杀进倭兵阵中,他们满怀着仇恨,马刀猛烈地砍向了倭兵,把他们砍得鲜血飞溅。
一时间战场上似乎陷入了一片血色之中!
倭兵们很勇敢,在马头前面的倭兵用上了刺刀的火枪抵挡铁骑,后面的拼命开枪。
他们不敢后退,更不敢逃跑,否则可怕的命运将会落在他们与家人得身上。
逃跑者皆死,家人则流放充军!
那时的铁骑相当于坦克,一辆奔腾咆哮的坦克是普通轻装步兵不能阻挡的,他们的冲击力是很可怕的,倭兵们被铁骑砍倒,一下子的损失就超过了以前的总和。
但老毛子不能威风多久,因为马宝率领部队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