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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七章 平平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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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风剑客林诉风,年逾四旬,身高六尺,长相平平无奇。

    他的穿着质料一般,剪裁合身,看来也是平平无奇。

    他手中的剑也和市井铁铺中随处可见的铁剑一般平平无奇。

    武林大会若单单比长相,他显然是极容易被忽视的一个,不论最丑最怪的,还是最美最俊的,总不是平平无奇的。

    温不语和东方月相貌本不出众,可前者傲气外漏,后者过于秀气,都算是特点鲜明,相较之下,容易被忽视的林诉风显然更适合当个杀手。

    林诉风不单长相平平无奇,资质也是平平无奇。

    可牧锋却不敢忽视这个平平无奇的对手,甚至感到无比头疼。

    “认真”两字很简单,可若是每件事都能做得无比“认真”,再为平平无奇的人也会让对手感到无比头疼。

    牧锋眼前的林诉风,正是一个每件事都做得无比认真的人。

    这个人打点帮派无比认真,经营酒楼无比认真,习武练剑时更无比认真,就好像他的一天是别人的三五天一般,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醉红颜从帮派到酒楼,从上到下,点点滴滴,都被林诉风安排得妥妥当当,从未出现纰漏,不知情的人总会把林诉风当作是醉红颜的大掌柜,可细想之下又有哪间大酒楼的掌柜会如此事无巨细,亲力亲为?

    事实上,醉红颜酒楼最初便是由林家开的,那时酒楼还是个纯粹的酒楼,在铜陵镇上小有名气,林诉风未到而立之年已撑起了小酒楼的经营,而李弑是当地大富大贵李家的出走公子哥,二人相差十岁,本为点头之交,却因李弑一句话,林诉风便决定将酒楼拱手相让,并以此为根基成帮立派,广纳侠义之士。

    在林诉风十几年如一日无比认真的经营下,醉红颜不断壮大,而其至今也仅居长老之位。

    在牧锋看来,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傻子,是个疯子!

    可他偏偏拿这个傻子,这个疯子,毫无办法。

    他至少已攻出一百个回合,用离魂钩在林诉风身上打出了二十道伤口,守了五十个回合,毫发无伤。

    高手之争,就目前情况而言,牧锋当然是占尽优势的一方。

    但牧锋却很清楚,这二十道伤口均是皮外伤,对于他们这些习武之人而言,不过是挠痒痒罢了。

    受先天因素所限,林诉风第一反应速度并不快,所以牧锋能伤到他。

    可历经后天打磨,林诉风不仅抗打,应对也极其迅速,纵使牧锋能在他身上留下伤口,也难命中要害,伤及性命。

    故而,林诉风的防守虽非滴水不漏,却让牧锋有种拳打棉花的感觉,看似招招致命,实则无伤大碍。

    相反,林诉风一板一眼的进攻,看起来毫无威胁,却反逼牧锋不得一板一眼的做防。

    要是从一而终,倒也罢了,可牧锋已能感觉到这一板一眼的进攻在不断提速!

    牧锋当然不会忘了林诉风的名号“追风剑客”,这种名号在江湖上也实在是平平无奇,而且还是林诉风为自己取的,其意并不复杂:追赶上风之速度的剑客!

    在牧锋看来,资质平平的人想要追上风的速度,定是傻子疯子,只因他们绝无法办到!

    可随着打斗持续,牧锋只觉双眼越发生疼,呼吸越发不自如,想吐口气,便要喝下一肚子凉风!

    林诉风脚下移动速度和手上出剑速度已追上了劲风的速度!

    噹!

    噹!

    牧锋左右手先后一震,旋即虎口吃痛,两把离魂钩尽数被缴!

    眼见林诉风抖了个剑花,再行刺来,动作平平无奇,却迅疾如风,转瞬即至。

    牧锋心下大骇,生死一念间,内劲迸发,脚下一瞪,身形爆退两丈!

    牧锋已非年少力壮之时,这瞬间脱身之法出于本能,却对其身体造成不小损伤。

    他未能稳住身形,只得蹲下身,双手撑地。

    看来正要垂头咳血,却见六道寒芒从其背上射出!

    林诉风似早已料到,不闪不避,舞剑荡开六枚银针,脚步不停,不给牧锋喘息之机。

    牧锋仓惶向被击落在一丈外的离魂钩扑去,同时左袖一甩,又有十道暗器射向林诉风!

    杀手身上的暗器本不会多,若无法在出其不意间制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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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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