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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笙笙,我们生个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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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东风,就是她的一脚,都谋划好了送她面前,她哪有不踩一脚的道理。

    温诗好敲着玻璃的手,一顿:“他好像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产业,所以,她让你往上爬,等爬到最高了,再让我一脸把你踩下去。”

    好个借刀杀人,他一滴血不沾,让温诗好焚巢捣穴,削草除根。

    “呵。”温书甯笑了一声,“好啊,林安之。”

    到头来,她养的这头狼,将她彻底吞食,他能忍所不能忍,能谋所不能谋,循循善诱,一招致命。

    好啊。

    斩草除根,不留一点余地。

    够狠呢。

    她仰头,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潸然泪下。

    温诗好起身:“小姨,在里面,多保重。”

    温书甯抬头,看着会面室外光鲜亮丽的女人,冷笑着:“先是你外公,然后是我,林安之要对付的是我们整个温家,下一个就是你了。”

    温诗好脸上并无意外之色,好似胸有成竹,笃定又从容:“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来的资本跟你和外公斗?他一个艺人,赚得再多,也不可能吞得下我们整个温氏银行。”

    温书甯愣了愣。

    温诗好俯身,几乎贴着隔音玻璃:“他啊,和时瑾签了对赌协议。”

    就是说,林安之背后的人,是时瑾。

    倒也不意外。

    温书甯站起来,目光如炬:“你就更别想斗得过时瑾了。”他的背后,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测着呢。

    温诗好不以为意:“你说,如果我有办法牵制住时瑾,林安之还拿什么跟我斗?”

    所以,她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了,谁还能跟她斗。

    “呵。”

    她笑了笑,放下电话,转身离开。

    隔离玻璃那头,温书甯也笑了,等着吧,诗好,我等你来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时瑾可没有那么好拿捏。

    七月,是墨尔的雨季,倒不会磅礴大雨,是小雨绵绵,润物细无声,雨后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蓝色,扑面而来的风,带着青草的味道,将整个城市荡涤,能沁人心脾。

    墨尔地广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盖着一层的小平房,屋顶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远处有山有水,有绿洲与麋鹿,处处充斥着世外的闲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处名宿,民宿的主人与莫冰的父母亲一样,是老师,为人热情好客,他们家还有个与莫冰一般大的儿子,叫Teebor。

    黄昏后,Teebor跑来莫冰这边,在平房外喊了几声Bing,Teebor不会讲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总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亲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过来?”Teebor长得很高,又健壮,站在门口,将门能堵得严严实实,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帅气。

    莫冰在里面应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亲一起去。”

    “OK。”

    随后,她拿了外套,与父母亲说好了,才出门。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后一起往他家里走,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Teebor突然想起来,问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吗?”

    莫冰点头,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个唱摇滚的朋友?”

    她嗯了一声,笑了笑。

    Teebor边走边看她,有点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后我来墨尔,一定来找你蹭饭。”

    “……”

    还能说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赏莫冰,带了钦慕的那种,他喜欢这个女孩满眼忧伤却依旧能笑靥如花,依旧待这个世界赤诚。

    只是不知道,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林总。”

    “林总。”

    丁纯磊喊了两声,林安之才回过神来,目光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

    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见,有点于心不忍:“林总,航班时间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见见莫小姐吗?”

    都多少次了,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看完回去,就开始不要命地折腾自己,抽烟喝酒往死里作践身体。

    诶,明明是心头肉,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搞得伤筋动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铺的小路上,看着远处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见我会哭,我不能让她见到我。”

    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见了会哭,不见呢?会不会躲起来哭?

    枫城。

    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枫城景好,节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桥人家,有古镇楼台,倒是很适合定居旅游,时瑾带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枫城的山水与人文。

    她最喜欢的,还是枫城的清吧,还有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流浪歌手,时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她结识了一个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谈,是个热情又风情的女人。

    洛清喜欢唱民谣情歌,听起来,有点沧桑,像有故事。

    时瑾问姜九笙:“很喜欢她?”

    他们坐在清吧最左边的位子,灯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单手撑着下巴,举着酒杯喝了一口,说:“她很神秘。”

    对于她以外的女人,时瑾兴趣都不大,并不予评价,只是抢了她手里那杯颜色漂亮的酒,好话劝着:“你不能再喝了,这虽是果酒,可后劲很大,会醉的,我去给你拿饮料。”

    姜九笙说好。

    时瑾去了吧台,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听洛清的爱情民谣,这家清吧的装修很特别,有股子古韵,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风,还有蜀绣湘绣的照片墙,连喝酒的杯子,也是铜樽。

    她环顾左右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一贯的西装革履,他穿得随意,随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长,也喜欢歌谣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还是起身过去,打声招呼:“徐市长。”

    徐平征有些讶异:“姜小姐。”

    称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礼,毕竟不怎么熟识,姜九笙对这位没什么架子的市长大人印象不错,觉得亲切,就是市长千金,有点一言难尽了。

    姜九笙随意地问了一句:“来旅游吗?”

    “是啊,顺便见见老朋友。”徐平征回问,“姜小姐呢?”语气温和,像个好脾气的长辈。

    姜九笙答:“来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着前面颜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这间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他语气里,有感慨,还有怀念,盯着照片墙,他看着看着,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顺着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墙,也不知徐市长所想之人是哪位,问:“是故人?”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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