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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杀鸡就用宰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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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富胜的脑壳,有些晕乎乎的,因为郑伯爷先前的那句话,让他有些一时接受不过来。

    坦言之,李富胜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人,当然,他自己也从未标榜自己是个好人;

    用他自己的说法,他这辈子造下的杀孽太多,也没想过得以老死病榻得个善终了。

    他喜欢杀人,喜欢那种热乎乎的鲜血一层层覆盖在自己身上的感觉,这能让其内心,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很早之前,瞎子就说过,李富胜有心理疾病。

    李富胜自己也清楚,所以当初第一次和郑凡见面时,还特意叮嘱过郑凡在必要的时候要提醒自己去克制住那种冲动。

    然而,

    李富胜一直以为自己在第二层,却未曾想,昔日自己提携且看好的小阿弟,居然不声不响地已经上了第五层,需要自己抬头往上看。

    他可是还记得,玉盘城下,郑凡传达杀俘命令时,明显带着一种强撑的情绪在,这意味着当时郑凡的内心,有着极大的排斥情绪。

    李富胜不清楚“理性”和“感性”这种词汇,但能分辨得出来,当时郑凡心里是不愿意下达那项命令的。

    但这才多久过去,

    当初的小阿弟,

    现在可以很是平静地对自己说,拿那几万野人的命,去练习攻城。

    且这绝不是突发奇想,而是在自己见到他,确切地说,是他见到自己以及得知自己带来了这么多兵马过来后,马上就想到的一个方案。

    没有预演,也没有深思熟虑,因为雪海关的兵马,打遭遇战和突袭战还可以,但想要像赶羊一样将这数万野人赶向一个区域赶向那两座城,就算他雪海关不留一兵一卒守家全员出动,也做不到。

    所以,这真的是临时起意。

    临时起意什么意思?

    就是忽然嘴闲了,想嚼两片薄荷叶,晚饭想加一盘猪头肉。

    而这数万野人的命,在自己这位小阿弟眼里,只是两片薄荷叶,一盘猪头肉。

    李富胜自己是对杀戮的渴望,他享受其中,而郑凡,呈现出的,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或许,

    这是因为李富胜这几年见郑凡的次数不多,天天待在郑凡身边的人,可能感觉反而没那么深,就是郑伯爷自己,其实也没留意到自己心境上的变化。

    郑伯爷看向李富胜,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李富胜这才恍然过来,为自己先前的走神讪讪一笑。

    这时,

    何春来带着人,扛来了一张桌子,一张靠椅,随即,还在桌子上摆上了新鲜的瓜果,靠椅左右,分别插着大燕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陈道乐则将画板放在了斜对面立起,画纸已经铺好,颜料,也已经调配好。

    “这是………”

    李富胜显然没弄清楚眼前的情况,这是打仗啊还是踏青?

    郑伯爷则走到靠椅前,坐了下来,双腿搁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拿着瓜开始吃了起来。

    另一边,

    陈道乐开始作画。

    李富胜走了过来,他虽说是个大老粗,但也清楚这时候自己不该走入“画中”,但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郑老弟,你这是?”

    “留个纪念。”郑伯爷笑了笑,招呼李富胜一起过来吃瓜。

    李富胜摇摇头;

    其实,他能理解这种作画的习惯,当初他们一群总兵在镇北侯府时,每个人也被镇北侯请来的画师画了两幅,一幅是身着甲胄,一幅是身着便装,但无疑姿势都是极为正经一板一眼的,哪里有像郑凡这样子的?

    郑伯爷此时也没功夫向李富胜解释什么叫“宣传”,作为一个造神运动中的“神”,这是郑伯爷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陈道乐先画一幅,这一幅,是郑伯爷自己收藏的,也可以再临摹几张,送人;

    随后,陈道乐也会设计雕刻出一个模版以方便拓印,拓印的版本自然不可能精细,但还是能清楚地看见远处在打仗,近处正在吃瓜的郑伯爷。

    过年时,雪海关的铺子里会售卖郑伯爷的年画,军民们会将其买回家,做门神的有之,放家里正堂供奉的也有之。

    好在,陈道乐只是做了个轮廓和构图,剩下的,郑伯爷就不用再继续摆姿势了。

    李富胜也没等多久,就和郑凡一起来到了前线。

    前方,有一座城堡。

    这座城堡在历史上更改过很多次名字,因为每一代司徒家家主更替后,都会重新对其进行改名,已经成为定律。

    因为在雪原筑城,本就是很光彩的一件事,这意味着晋人不仅仅是将野人完全驱逐出了三晋之地,还能在雪原上对他们进行肆意揉捏。

    这两座城陷落后,野人王曾给它们进行过重新命名,一座,叫安乎,一座,叫沓叠。

    是野人语中,开始和结束的意思。

    野人王的本意,大概是想要宣告,野人被晋人欺压的历史,结束了,野人的光明未来,开始了。

    梦想,还是很丰满的,就是这现实,骨感得硌人。

    此时,处在郑伯爷和李富胜前面的那座城,就是安乎城。

    城墙其实并不算特别高耸,和镇南关,是没法比的,和雪海关,就更没得比了。

    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如果说燕人的天赋在于兵器冶炼和锻造,那么晋人的天赋就在于城池建造。

    天难关、镇南关、雪海关等等这类雄关重镇,都是晋人的标杆作品,只可惜:

    雄关依旧在,不见晋皇来。

    按照郑伯爷的吩咐,燕军兵马,分为了三部分。

    中军主力,在安乎城下;

    一部分,在金术可和柯岩冬哥的率领下,已经开始对这些部族的牧场和本部进行劫掠。

    他们族内的勇士,基本都被驱逐围困在了这里,部族内,必然极为空虚,破他们的牧场本部难度不大;

    另一部分,则继续盯着沓叠城,那里的野人兵马一旦有想要突围的意图就马上将他们逼退回去。

    麾下兵马足够,做起事来,就游刃有余得多了。

    “大哥,请。”

    郑伯爷请李富胜和自己一起登上一座箭塔。

    如果是真的对楚开战的话,郑伯爷是不会跑到这上面去的,因为攻城战开始后,双方的投石机会不停地对砸,城内投石机的主要目标以及城墙上的巨弩的目标,就是攻城方的箭塔。

    但现在野人刚刚被驱赶进去,根本不可能有这个东西。

    上了箭塔后,视野就好太多了。

    李富胜伸手抚摸着箭塔对敌一侧的铁皮,感慨道:

    “郑老弟,我也曾在颖都和奉新那边看那里的匠人造的攻城器具,但你这里的,明显比他们的精细和考究多了。”

    郑凡回应道:“那里最开始,也是被我的人培训的。”

    当初第二次望江之战,靖南侯挂帅出征,郑凡还是盛乐将军,领兵过去接受调遣,当时以为要攻打玉盘城,所以薛三就带着一帮匠人造了一些器械,那一次,也被田无镜留意到了,这也是之后田无镜将天机阁的人交给自己的原因。

    “郑老弟,哥哥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说你了,哥哥我老早就觉得你是个人才,但真没想到,世间竟然有郑老弟这种人物。

    所幸,郑老弟你是我燕人,若是生于乾国或者楚国,那我大燕,就真的要头疼了。”

    郑凡闻言,笑道:

    “若是生在乾国,哪里会从军啊,早考科举去了,东华门唱名才是好儿郎不是?”

    “哈哈哈哈,是这个理,是这个理。”

    战场,已经在铺陈开了。

    大军前压,箭塔和投石机也装配就绪,但距离真正的攻城还早,先是民夫以及辅兵开始出力,挖壕沟立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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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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