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王宇不屑道。
“他怎么会如此弱?”萧后道。
“因为逍遥侯不能接受现实。他空有一身武功。却无力反抗蒙古。空有一腔抱负,却无处施展才华。论武功,蒙赤行几倍于他。论势力,哥舒部弹指可灭。在这种打击之下,逍遥侯整个人废了。他没有更进一步的能力,而是选择了用疯狂来麻醉自己。他在草原上建立了‘玩偶山庄’,囚禁不服从他的各路武林高手,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捉弄这些受困之人,以此取乐。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目标,剩下的便是无尽的放纵和疯狂。这样的一个人,空有一身的武力,在我看来却已经废了,不足为虑。”王宇道。
逍遥侯原名“哥舒天”,最初被称为“天公子”。
天下间“公子”无数,也有很多公子名动江湖,但是“天公子”,曾经是公认的公子第一。
但是在哥舒部被铁木真击败之后,“天公子”便已经死了,取而代之的,是“逍遥侯”。
看似逍遥,贵比王侯,但是却已经没有了以天空为目标的志向。
他已经折翼,没有了目标,即使他的武功深不可测,武学也已经近乎神迹,但是他这个人,废了。
没有像石之轩那样掉落境界,是他的命好。但是现在逍遥侯的实力,说是大宗师垫底,毫不为过。
性格偏激,做事损人不利己,逍遥侯从一个枭雄,变成了一个疯子,以捉弄他人为乐的一个疯子。
王宇以前从来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但是这一次为了萧后,提前解决了逍遥侯,也未尝不可。
“宇儿你有对付他的方法吗?”萧后问道。
“对付逍遥侯,还真不用什么方法。连城璧那一关,逍遥侯都不一定能闯过去。”王宇道。
“连城璧?”萧后皱眉,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连城璧,无垢山庄的庄主,连家是隐藏世家之一,虽然已经没落,但是连城璧却是一个中兴之主。一个很出色的年轻人,在我看来,比起萧十一郎来,连城璧还要出色的多。”王宇对逍遥侯很不屑,对于连城璧却是不吝赞美之词。
萧十一郎这种人物,没有了主角光环的保护,在这个世界,和连城璧的差距明显。
如果把很多人都放在同一个竞争环境下,他们取得的遭遇会截然不同。
“他武功很高吗?”萧后道。
“他现在的武功不高,也就比萧十一郎略高一些,和逍遥侯的差距明显。但是有些时候,武功并不代表全部的实力。”王宇意有所指道。
一把宝刀,名曰割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萧十一郎爱割鹿刀,纯粹因为那是把宝刀,好刀的本身就是一种完美,如同无瑕的璧玉。
连城璧爱割鹿刀,是因为它象征了一种至高的荣耀和地位。
逍遥侯爱割鹿刀,是因为得到至好的事物是他的快慰。
王宇对割鹿刀没有兴趣,但是王宇很有兴趣,见识一下在隐藏世家和叶孤城并称的人物——连城璧。
以没落之身,能够和赢氏一族的传人叶孤城并称,该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现在的叶孤城已经进阶大宗师,连城璧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王宇很期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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