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早晨。永远不会晌午,也永远不会天黑。
进入葫中世界,避开已然在最小一个岛上扎根的况豹的那些黑獠蜂,李作乐径直飘飞到了那最大的一个岛上。岛上羽儿衣衫尽湿,紧贴着肉,娇躯微微颤抖,曼妙曲线毕露,正新奇的望着周身一切,眼神迷茫兴奋,样子颇为诱人。
李作乐走到她身边,给她拿了套干净衣服,随即指了指不远处的茅屋,说道:
“先去里面换下湿衣,然后咱们生火吃饭。”
说完脚尖轻轻一点地面,飘飘悠悠飞出三丈多远,再一点水面,身子腾空,几个起落间就到了次大的一座岛上,躲进林里换衣服去了。羽儿见状,也试着跳了跳,发现此处引力极小,随随便便一步踏出就可以行出二三十米,翩翩然的就可以在水面轻松起舞……
“喂!别玩了,小心感冒,快换衣服去!”正玩得高兴呢,李作乐忽然在另一边岛上探出个脑袋吼道。
“啊?哦!是的爸爸!”羽儿吓了一跳,忙回头望他一眼,吐了吐舌头,紧抱着衣服钻进了茅屋里。
李作乐却是大怒,呲牙咧嘴,跳跳脚的指着茅屋大骂道:“不是告诉过你很多次了吗?不许叫我爸爸,不许……”
“唉!”不知何时石小玉又钻了出来,说道:“你那么执著干嘛?叫就叫呗!难道——你对这小不点有想法?”
李作乐没好气道:“你才小不点呢。还不够人一根指头大。”
“你……”石小玉恼了,嘴里说着“哼!人家不跟你玩了。”就又躲进了他衣兜里,不出来了。
李作乐撇撇嘴:“不玩就不玩。”旋即又解释道,
“到也不是对她有想法,而是你知道的,我给她……那个过,所以叫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叫爸爸,否则会让我觉得别扭,像是**一样的有罪恶感,实在受不了,太邪恶了。”
石小玉点点头:“这到是。”
“所以呀!”李作乐叹息一声,穿戴整齐,又跃回大岛之上,拾了些柴火于茅屋之前生起火来。结果火方才生到一半,羽儿就半裸着跑了出来,搞得他乍看之下,险些儿喷起鼻血来。囧
“你干嘛?”他不禁又气急败坏的吼起来。
“我,我……我穿不上衣服了。”羽儿却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又是委屈、又是吓坏了的样子。
李作乐无奈,只得压下怒气邪火,心里泪流满面的说:
“真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我这是做的什么孽,倒的什么霉?竟偏偏遇上这么个人间尤物的“小朋友”,真是蛋都碎了一地,折磨死我了,呜呜……”
唉!毕竟是男子汉大丈夫,尽管心里泪流满面,蛋都碎了一地了,我们的李作乐童靴仍旧很平静的帮她穿戴好了,还一付脸不红心不跳、波澜不惊的样子,边帮她穿戴,边还认真的教着她下次该怎么穿,实在是难得的正人君子加大好人啊,鄙人我深表佩服。
由此可见,好人并不是没有**没有要求,而只是比较善于控制自己,不会被自己的**所吞噬而已。都是吃五谷杂粮长起来的,事实上谁也没有多么的了不起、多么的与众不同。
若说这个世界上唐不二我最佩服的是什么人?那么毫无疑问,是好人。是那种无论生活多么不公、多么狗血,都依然坚持正道,不肯犯法犯错,伤害他人的人——好人。
当然,如果世界真的变成了一滩狗血,公理不在、奸佞横行,那么所谓的“不肯犯法犯错”就没有意义了,必须要雄起、要反抗,杀尽奸佞,诛尽坏人,维护世间至理,天地大公,这才是好人,否则就是蠢人了……
书归正传,待给羽儿穿戴整齐以后,李作乐在茅屋附近转了转,抓了两只他以前养下的,此刻已然变成了野鸡的家鸡,烤了来吃……
就这样,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估摸着有两三个月的样子,他、石小玉,还有羽儿,他们三人就住在了葫中世界的这个最大岛上的茅屋里。每日他都教羽儿读书识字,给她讲关于人类的事情,偶尔也种种地,三人一起在水面唱歌跳舞,山林间追捕野味,再或者人手一只钓竿,同出葫中世界躺在葫芦船上钓鱼晒太阳……日子到也过得平淡而有滋味,自在逍遥。
而羽儿的“智力”也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已经达到十四五岁少女的样子了,也终于将李作乐“爸爸”的称呼改成了——
大叔!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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