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干老师这一行的沈浩,有双休福利,回到花店,娜莎不在,至于去了哪,沈浩心里清楚。
两人这几个月的逃亡,花费不小,当初走的匆忙,没带多少钱,全靠娜莎典当一枚宝石戒指得来的几十万撑到现在。
娜莎这次出门,是想潜回hawaii那栋属于她的豪宅,将搜藏的古董拿出一两件,到黑市上转手,换个千八百万美元,这样就无需为钱操心。
其实沈浩娜莎,私人账户,钱多到惊呆普通人,为防止被追踪,却不能动用名下账户一分一毛。
追求完美的娜莎,收藏的东西,必然不是凡品,转手变卖,着实可惜,娜莎的付出,沈浩心疼又感动。
没了娜莎的陪伴,他闲来无聊,便在花店前那条小街溜达,无巧不巧的看到洪宇背着吉他包,匆匆前行。
沈浩一身惊天地泣鬼神的能耐被禁锢,却不影响他观察人的眼力,当即看出洪宇有问题,吉他包里装的也不是吉他,是长刀。
身为班主任的沈浩没法视而不见,在路边摊上买了个面具,以备不时之需,然后一路跟踪洪宇,来到养狗场。
洪宇来到养狗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沈浩看的清清楚楚,听的真真切切,最终出手相救。
又是道上人。
莫非自己跟黑社会有不解之缘?
沈浩唏嘘,自嘲一笑,朝着灯火辉煌的市区行去。
养狗场院子里,躺在地上的数十人痛苦呻吟,没一个人能爬起来,全受伤不轻,不过不致命。
只有躲在小楼里没出来的几个人安然无恙,他们手忙脚乱搀扶起断了三根肋骨的曾彪,其中一人心有余悸问:“大哥,怎么办?”
脸色惨白的曾彪久久不语,遇上个以一敌百的变态,他能怎样,何况压根不清楚对方什么人,长什么样。
“报警。”
说着话的汉子多半被吓懵,真把自己当成纯粹的受害者,惹来俩同伴的狠狠鄙视,以及曾彪看傻逼似的眼神。
“咱们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报警?你他妈脑子里全是浆糊?”曾彪一连数问,声色俱厉。
很明显,无比憋屈的彪哥,将这**小弟当成了撒气筒。
慌不择言的汉子这才意识到,自己是道上混的,两次重伤他人,被老家的警方网上追逃。
更重要的是,这处养狗场,表面上养狗,实际上,是彪哥的制毒窝点,如若报警,后果不堪设想。
正因如此,曾彪束手束脚,不知如何反击。
“大哥,我猜那人跟洪宇有点关系,不然不会深更半夜跑到这里救洪宇。”面目扭曲的张远艰难说话,双臂脱臼带给他极大的痛楚。
曾彪若有所思点头,认可张远的分析,洪宇,是突破口,眼下,必须先弄清楚战力超强的神秘人啥来头,假如没什么牛逼背景,就弄死洪宇,除去后患解心头之恨,也能刺激神秘黑衣人现身,伺机杀掉。
以一敌百,是厉害,可不等
于经得起算计,挡得了子弹,扛得住手雷,到时候,从缅北雇职业枪手,远距离狙杀,那王八蛋必死无疑。
思前想后的曾彪脸上浮现一抹狰狞笑意,暗含杀机。
旭日初升。
新的一天开始。
沈浩习惯性早起,以自己的方式,在自己的房间,锻炼出一身的汗,然后冲澡洗漱,之后去与花店一墙相隔的面馆,要了碗热干面。
这家名为胡师傅小面的面馆,便宜实惠,东西好吃,虽然店面不大,不太整洁,甚至藏污纳垢,但颇受欢迎,早中晚饭点,总是人满为患。
“你媳妇厉害,居然慢慢把花店生意做起来了,一开始我看到隔壁开了十年的东北菜馆转租后开始装修,担心吶,怕多个竞争对手,毕竟我这小店装修啦,环境啦,不怎么样,没曾想,饭馆变身花店,当时我乐了,觉得是瞎胡闹,现在看来,你媳妇眼光独到。”面馆老板娘给沈浩端来面的同时絮絮叨叨赞叹。
沈浩乐了,稍显无奈,左邻右舍都把娜莎当成他媳妇,再者,花店的生意,离“做起来”这说法差十万八千里。
照现在的情况算,房租,加小梅月薪,一个月赔上万块,算上三个人的生活开支,压力山大。
好在何况沈浩娜莎开花店不过是掩饰身份的幌子,赚不赚钱无所谓。
老板娘之所以产生花店生意做起来的错觉,多半因为她之前认定高家浜这片不会有人买花。
三个披头散发的女孩,穿着很显身材的吊带睡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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