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上课真的那么没意思吗?”
回家的路上,李麦这么问浩浩。带着儿子去相亲,他是要这么做的,因为他不能扔下儿子不管,哪怕几个小时都不行。可是儿子若是因为可以不上课而欢天喜地地和他一块儿去相亲,他倒是心里不痛快了。
“没有啊,我感觉挺好的,而且每天都能见到多多。”浩浩说着,蹲坐在一边的大猫低吼了一声配合小主人。
浩浩又问开车的李麦,“老爸,我们带大猫去吗?”
李麦回头扫了眼大猫,说,“不带,大猫是老虎,非把人吓坏不可。再说,家里也要留个人看家。”
“好吧。”
浩浩摸着大猫的脑袋,对大猫说,“大猫,明天你就自己在家里待着,不要让小偷跑进家里,好不好?”
大猫重重地点头,低吼了一声,估计那意思是保证完成任务。
“对了,上午拉娃阿姨来过。”浩浩忽然说。
李麦猛地回头看了眼浩浩,问,“拉娃阿姨?什么时候的事?她去学校找你干什么?”
浩浩和大猫在后排玩起了你拍一我拍一的游戏,一边说道,“就是早上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她来看我啊。我生日那天她不是说要晚几天生日礼物才到吗,她就送过来了。”
李麦哦了一声,问,“她送你什么了。”
浩浩从书包里拿出一支钢笔,说,“是一支钢笔。我看拉娃阿姨的表情很严肃的样子,我觉得这支钢笔一定是她最重要的东西。老爸,要不你帮我还给她吧。”
李麦腾出一只手接过钢笔,低头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笔帽上几个已经被磨得有些模糊的俄文,沉声说,“没错,这支钢笔对拉娃阿姨来说很重要。我帮你还给她。”
把钢笔放在手套箱里,李麦思索着。他估计,这支钢笔应该是拉娃的爷爷给她留下的唯一念想——笔帽处刻着拉娃的爷爷鲍里斯的名字。拉娃为什么要把意义如此重大的钢笔送给浩浩作生日礼物呢。
想不明白,李麦便不再去想。
“儿子,中午咱们外面吃饭去。”
浩浩问:“又是唐朝食府?**的生活何时才是个头啊。”
“呃。”
浩浩说得好有道理,李麦竟无言以对。
“那我带你去吃路边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那种。”李麦想了想,说。
“行啊,大猫也自己动手。”浩浩说着看了眼大猫,大猫重重地点头。
“说走咱就走。”
李麦在前面拐了一个弯,从干道驶入了街道,左转右拐地开了十分钟左右,街道是越来越小,两边的建筑是越来越老,老城的味道、生活的感觉越来越浓厚。显然,李麦已经驶入了老城区。
所谓老城区,并不是脏乱差的那种城市污垢区。指的是三十年前的新城区——城市在不断地发展,建筑物以及各种基础设施在不断更新,区域在不断扩大。起码每三年,就会有一片区域光荣地变成人们眼中的老城区,而同样的,起码每三年,就会有新的城区会从市府的规划图纸变成实实在在的地方。
这片三十年前出现的第一批现代化城区,实际上到了今天,即便再新的城区都有很多东西没法比——起码老城区不会像本市有些城区那样,暴雨之后成为一片泽海。
环境决定居住人们的类型,因此影响各个方面,比如穿着,比如生活习性,比如生活节奏。
老城区让人味道了生活的味道。
在路边的停车位停好车,陆地6200超过五米的车身超出了停车位,但四个轮还在停车位里。在停车位前方约十米处的街角,有个小门面,什么招牌都没有。店里排着三四张桌子,然后店面前面的空地排着约莫七八张桌子。
此时此刻,所有的桌子都坐满了,因为正是午饭时间。
几乎每一位顾客面前摆的食物都差不多,一只大碗,盛汤的那种大碗,味碟,米饭,一两味碟装着的小菜,没了。
这里只有三种食物:猪杂汤、猪肉汤、牛肉汤。
根据搭配的蔬菜不同,可以做出十几种不同的汤。
只有汤。
在这里用餐的,大多是租住在这里的务工者,其中就不乏写字楼里的文员。花很少的钱能够吃到肉并且有汤喝,而且不需要坐等许久,一顿饭只需要花掉半个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付出最少九块最多十六块的软民币。
与之形成正比的是,什么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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