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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四章 奇怪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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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威廉姆.史密斯上校今年四十三岁,身为一名骑兵团的团长,这位同样来自俄亥俄州,且同样毕业于西点军校的家伙,跟谢尔曼既是同乡,又是同学,按说有这几层关系,在军中应该跟谢尔曼关系很好才对。

    但事实上,这位史密斯上校跟谢尔曼少将之间的关系相当恶劣,史密斯曾经多次在公开或非公开的场合嘲讽谢尔曼,说对付不过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只会蛮干的疯牛,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

    很多人都认为,史密斯上校是在嫉妒谢尔曼,因为严格来说,谢尔曼从军的时间要短于史密斯上校,年龄也比史密斯略小,但升迁速度却比史密斯快的多。

    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史密斯在骑兵团上校的位子上呆了快八年了,但人家谢尔曼在不到短短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步兵上尉升到了少将,成为了一名独当一面的军长,而且统领的还是三万多人的大编制军,地位相差已经很悬殊了。

    但是,史密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嫉妒,因为他觉得谢尔曼缺乏实际的领兵才能,认为这个教员出身的家伙,除了会磨碎嘴皮子跟构思他那些不靠谱的作战计划,就不会干别的了。

    其实,史密斯并非完全出于嫉妒,他是真的看不惯谢尔曼这种没有多少实际领兵经验,却依靠走关系,呆在后方胡思乱想几个偶尔成功的作战计划而获得高位的将领,觉得他们带兵太过儿戏,这才是他讨厌谢尔曼的真实原因。

    换言之,谢尔曼与史密斯的分歧,简单说就是学院空降派与基层实战派之间的矛盾,这也是美军当中比较普遍的一个矛盾。

    简单来说,史密斯很早就是美利坚合众国正规军的军官了,在内战爆发之前。他就已经是骑兵上校,而在更早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骑兵,后来凭着资历跟战功,尤其是跟墨西哥战争的功劳,才慢慢从一名普通骑兵少尉慢慢爬到了骑兵上校的位子。

    当上骑兵上校后,他一直在跟印第安人打,哪怕打了再多胜仗,也没多少功劳,几年来都是在骑兵团长的位子上呆着。没有一丝的升迁机会。

    这当然跟他的性格有关,因为史密斯喜欢呆在基层,跟下级军官在一起,却很少跟上流社会来往,更讨厌贿赂,所以才一直在团长的位子上呆了这么久。

    好在,内战之前的美利坚合众国正规军不多,所以他这个团长的分量还是相当足的,加上他对印第安人的打击是实实在在的。功劳很多,因此如果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再有个几年,他升少将估计也就是板上钉钉了。

    然而。内战爆发却让这一切都变了。

    自从南北战争爆发之后,由于兵力不足,合众国开始大肆征召士兵,在征召士兵的同时。又因为军官的缺乏,也开始大规模的征召军官,很多以前从来没当过兵的。只因为有点身份地位,或者有点钱,就可以很容易的弄到一个军官当。

    谢尔曼虽然不是花钱买的官,而且之前毕竟是军校出身,还曾经短暂服役当过兵,按说也是有点当兵经验。

    但在史密斯看来,谢尔曼以前不过是个开小差的逃兵,是不想吃苦才离开军队,后来谢尔曼干过不少行当,可都不太如意,是混不下去了,才重新混进军营里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懒惰者与投机者。

    至于谢尔曼的成功,也不过是因为运气好,会钻营罢了。

    因为谢尔曼过去在西点军校呆过,而且过去当过教员,数学不错,计划书也写的很漂亮,所以格兰特组建军队的时候,就把他招来当副官,实际上跟勤务兵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给格兰特将军制定过一个攻打亨利要塞跟多纳尔逊要塞的作战计划,计划在实战中也获得了成功,因此被格兰特将军赏识。

    再加上不知道为什么,谢尔曼跟格兰特十分投脾气,两人关系相当好,于是借着格兰特的关系,谢尔曼才平步青云,接连高升,很快就成为独当一面的方面军少将。

    相反,史密斯将军是后来调给格兰特指挥的部队,不是格兰特的嫡系,加上史密斯将军的脾气不改,依旧我行我素,不会钻营,所以至今格兰特将军也不太待见他,至今还是统领旧部,官位也是跟以前一样。

    或许正因为如此,让史密斯的内心怨气十足,不但觉得谢尔曼是个毫无才能,指挥钻营的小人,甚至连格兰特也看不起,觉得对方也不过就是个会胡乱盲干的幸运儿而已。

    就比如说这次攻打维克斯堡,格兰特的众多计划,史密斯一个也看不上,觉得之所以能成功,完全是侥幸,也就是攻打杰克逊城略有出彩,但那也不过是对方更蠢,算不上格兰特多高明。

    总而言之,史密斯是一个实际作战经验丰富,但却我行我素,自高自大的家伙,对上司都看不上眼,好在他军事素养很高,执行命令方面还是不折不扣,所以至今才没有被撤换掉。

    当然,史密斯能继续呆在这个位子上,继续当他的团长,也跟谢尔曼的维护有关。

    历史上,对谢尔曼的评论很多,大都是说他残忍,搞大屠杀,但实际上,谢尔曼是个不折不扣的文人性格,性格阴柔,而且对部下相当宽容,哪怕像史密斯这样的人,谢尔曼也可以完全容忍并驾驭住。

    正因为谢尔曼的宽容,甚至是对部下的放纵,他才获得了大多数部下的爱戴,而获得了部下的爱戴,那么这支部队的士气自然就高,执行命令也就更坚决,这也是谢尔曼兵团能打的根本原因。

    换言之,谢尔曼所带领部队的纪律并非最好,但因为谢尔曼本人对下属的宽容,而且谢尔曼制定作战计划方面也的确有独到之处,指挥作战的时候十分细致,因此他在独立领兵之后。才胜多败少。

    当然,谢尔曼不是受虐狂,也不喜欢别人动不动就骂自己,尤其是还是自己的手下。

    只不过呢,谢尔曼比较注重大局,史密斯在他的骑兵部队中十分受欢迎,而且战功卓著,本人也的确有很丰富的骑兵经验,因此谢尔曼为了部队的战斗力,也就没有跟史密斯一般见识。反倒是经常暗地里给史密斯示好,希望扭转彼此之间的成见。

    比如说这次的战术侦查任务,看似危险,但实际上因为他们是骑兵,又只是做做前方侦查,危险性很低,而一旦回来之后,功劳却不会小。

    所以说,派遣史密斯出去侦查。不但不是谢尔曼给史密斯小鞋穿,反而是抬举他,只不过史密斯还没意识到而已。

    很显然,史密斯对谢尔曼的成见很深。他认为对方派自己来侦查,就是看不起自己,或者想要陷害自己,不想让自己获得战功。

    谁都知道。骑兵进行过大范围的战术侦查之后,马力会大幅度的缩水,也就是会提前劳累。那么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进行过侦查的部队一般是不会第一时刻派上战场的,除非是实在需要了,才会让这支部队重新出战。

    那么,现在这场战役明显是个大阵仗,谢尔曼百名态度是主力全出,要趁着对方立足未稳的时候来个全力压上,也就是说马上就要有大仗可打了。

    在这个时候,让史密斯提前做侦查的任务,消耗他们这支部队的马力,到时候真正进攻的时候,谢尔曼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史密斯这支部队放在后方,如此一来,史密斯上阵的机会也就渺茫了。而一旦不上阵,就意味着没有战功,没有战功,自然就不能迅速升迁。

    因此,史密斯认为谢尔曼这是在打击报复,是害怕他爬到谢尔曼头上去,才给了他这个侦查的任务,明显是整他。

    尽管不满,但史密斯是一名老派的军官,十分讲究服从命令,而且也认为除了自己的团队,别人去侦查似乎都不太靠谱,因此就捏着鼻子领了这个侦查的命令。

    但是,史密斯也多了个心眼,那就是他带兵前去侦查的时候,刻意放慢了马速,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省马力,不至于一上来就把马匹的力量给榨干。

    都说马匹的忍耐力不如人类,骑兵的战略行军速度不如步兵,其实那只是在极限情况下的说法。

    实质上,马匹虽然耐力不如人,但速度在那摆着,如果不追求极限速度,也就是不让步兵强行军的话,那么骑兵行军的速度肯定是超过步兵的,这里关键就是一个限度的问题。

    比如说让人匀速走路,肯定不如让马匹匀速走路快,那么在一定距离内,马匹的速度肯定要比人快的多。

    所以说,史密斯尽管放缓了马速,让人节省马力,但由于这些骑兵身下的马匹本身都是优秀战马,所以速度其实也不慢,很快就接近了梦之师的营地。

    史密斯虽然骄傲,但不是傻瓜,他虽然心底里也看不起中国人,但基本的军事素养还是有的,所以很早就下过死命令,让部队最多接近对面营地两千码就停下来。

    两千码,也就是大概1.8公里,之所以在这么远就让部队停滞不前,是因为史密斯忌惮对方的战舰。

    实际上到三千码外的时候,史密斯就发现密西西比河上那些舰队的影子了,正因为如此,他才如此小心,因为他知道,舰炮的射程是能够超过两千码的。

    尽管史密斯认为,一旦超过两千码,准头就惨不忍睹,不过人家船够多,就意味着炮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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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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