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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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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祐二年正月十六,官历上元节的第二日,又有一队官船抵达了琼州港,这一回迎接的人群少了许多,可是规格却达到了最高,百姓们发现,被称为‘广西之天’的本地主人路臣,携同昨日刚刚下船的女主人,亲自等候在码头上。

    从官船上下来的是一个身高六尺的彪形大汉,一身武弁服,脚下的革靴踩得木制的栈桥“咔咔”作响,他大步流星地走上码头,来到刘禹的身前,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便紧紧拥在了一块儿。

    “大哥儿。”

    “子青!”

    金明不防他会如此,有些不习惯地缓缓伸手拍拍他的后背,扶着双肩仔细打量了一下对方:“你瘦了。”

    两人分别的时间比璟娘还要长些,早在刘禹出使北地之前,金明就已经赶赴福建,如今过去了已经快半年,刘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瘦了,但是金明依然同他心目中的那个钢铁男儿一样,高大得像是一堵墙,给人无比坚实的感觉。

    “弟妹。”放开他,金明拱手朝后面的人施了一礼。

    “叔叔。”换了一身常服,没有再戴帷帽的璟娘盈盈一福,

    对于自家婆娘,金明没有再说什么话,只是拿眼神向她示意了一下,同样一身琚裙的金涂氏,早已习惯了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自从看到他身影的那一刻,眼里的就饱含了深情,舍不得移动半分。

    “属下杨飞,参见抚帅。”

    看到来人,刘禹才明白为什么金明会是从海上来,他抬手让了让:“都来了?”

    “回抚帅的话,属下亲族尽在这里。”

    杨飞朝身后一指,一群仆役正在扶持着几个老人,看样子像是杨家长辈,他点点头:“好生安置,有什么需要去寻杨先生,晚一些本官再同你述话。”

    除了叙浦杨氏,后面还有许多海船,刘禹知道那是从泉州过来的,上面载的同样是百姓,他们要比荆湖和广西本地的人更早流向琼州,身份上更是矮了一截,因为这些人,目前都还算是罪属。

    他此行专为金明而来,与杨家的长辈们打了个招呼,抚慰了一番,便带着金明离开了码头,具体的事情当然有别人去做,两人带着几个亲兵,沿着马路慢慢前行,金明对于脚下的这条路,没有太大的兴趣,看到远处的楼群,也只是诧异了一会儿,倒是路旁的那些柱子,让他好奇地张望了一眼。

    “泉州出降了,蒲氏、夏景等首恶被槛送京师,城中的人待罪候审,普通的百姓流放琼州,人数大约还有十多万,某看了一下,以商户居多,也有不少的船户,这些人你可用得着?”

    这个结果在刘禹的意料之中,他这里做的是五百万人的安置计划,多出个十多万打什么紧,至于用处,这些人大多数都与海商息息相关,他肯定是用得着,而且由于身份上的限制,要比普通的百姓更为听话,可是说是求之不得。

    刘禹点点头,拿出一包烟,自己抽出一根,然后将整包都塞给了他,金明微微一怔:“有许久没有吃过了,倒是想得紧。”

    “你自己呢?”

    金明就着他的手点燃嘴里的烟,深深吸了一口,也不说话,从怀里摸出一份文书,递给了他。

    这是一份制书,略过那些华丽难懂的词藻,刘禹直接看到了最后,朝廷对于他的安排也算是煞费苦心了,肯定了他之前在泉州战事中的作为,之字未提那些拖延的手段,还另行加赏。

    “检校太保、武胜军节度使、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邓城县开国侯、食邑一千七百户、实封六百户。”

    建节封侯,看上去封赏不可谓不厚,一个武臣能做到这一步,可算是登封造极了,从品级上,依然高出他一头。不过他了解金明的为人,这些东西压根就没放在心上,难怪官船上都没有挂出新职衔,他的本职丝毫不动,反而卸去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职事......总督广州府诸军事。

    也就是说,他依然和出京之前一样,顶着一个三衙主官的空架子,手底下只有从京师带来的一千多人马,好不容易聚集在福建的那十多万大军,已经同他没有关系了。

    “广州督府现任何人?”

    “福建路帅陈文龙权摄,只怕他顶不了几天。”金明摇摇头,一脸的惆怅。

    “我等只能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刘禹安慰了一句,这话连他自己都不怎么相信。

    朝廷现在急需军队,勤王的诏令连他这个偏远之地都收到了,又怎么会放过福建的这十万大军,陈文龙是个忠臣,这份‘忠’会让他身不由已,明知道前路不测,依然会义无返顾地踏进去,这样的事情刘禹管不到,眼下他能把握的,就是这个岛上的数百万民众,他们的命运已经与自己紧紧联在了一块儿,出不得一点差池,否则就会成为史上最大的害民之举。

    做为一个武人,对于民事上的事金明是不会置喙的,他的目光在路边的那些军士身上停留了很长时间,久在京师御营之中,大宋有哪些装备自是心知肚明,而这些军士身上所穿着的,样子虽然大致上差不离,可是一看就能看出,本质上截然不同。

    “把你的枪与某看看。”被他问到的军士有些不知所措,直到刘禹点点头,才双手端起长枪,交到了他的手中。

    金明掂量了一下重量,拿在手上挽了一个枪花,轻飘飘得如若无物,他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下,从枪杆子一直看到枪头,然后还给了那个军士。

    “可有不妥么?”对于他的见解,刘禹向来是看重的。

    “轻了些,做个投枪还凑合。”金明指指军士身上的装束:“这样的盔甲,人人都有么?不知所费几何。”

    “嗯,这是标准配置,全套下来大约重逾二十斤,包括一领雨衣、一床铺盖,都是便宜货。”

    “这么轻省?难怪。”他被刘禹的话惊到了。

    要知道,传说中大宋禁军的全付装备,重逾五十斤,远远超过了后世美军的标准,那还是不包括蓑衣、铺盖、行军帐的结果,光是一柄大枪所重就达十多斤,用处是为了对付骑军,可是刘禹从后世批发来的这种红缨枪,用复合材料做的杆子,连三斤都不到,金明所指的轻就在于此。

    不过他并不打算同对方讨论关于冷兵器的改良问题,而是问到了别处:“你久在京师,可曾见过一种名为‘突火枪’的事物?”

    “你说的可是‘竹火枪’?”金明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这是一个火器开始出现端倪的年代,从震天雷、火蒺藜这类的守具,到突火枪、火油箱这类的跨时代产物,都已经出现了兵书上,科技创新至少在有宋一代,被提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上,因为失去了产马之地,宋人不得不在别的地方加以补强,有时候,刘禹对于祖先们的思维,佩服得无以复加,这不是后世的山寨,可能就连发明者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开创了一个多么伟大的时代。

    “正是,以竹为筒,以火药为引,将铁弹推出,可达数十步远。”

    叶应及管着军器监,里面不光有着细致入微的图纸,还有制造出来的实物,这个名为‘突火枪’的东西,在原理上已经与火绳枪相去不远,除了没有卷铁为筒,所射的不是铅丸之外。

    “雨天无用,极易炸开,射程也不及劲弩。”金明一口就说出了其最大的缺陷。

    刘禹微笑着摇摇头,他当然不是打算去制造这类初代产品,任何军事上的发明,实用都是唯一的标准,否则任何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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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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