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买全,段祥每天对照菜单模板上的菜名,把菜炒出来,装到洗干净的盘子里,先不管味道好不好吃,尽量摆得美观一点儿。
等洪诚把菜拍成照片,那些菜就进到所有人的肚子里了。
正吃饭,香芹突然想起来,他们貌似把一个人给忘了。
她对洪诚说:“咱们都搁这儿,你舅咋办?”
刘医生在香芹的心里,存在感还真不低。
洪诚都有些吃醋了。
他如实说:“他不好往这儿来。”
“要不然你给他打个电话,每天吃饭的时候,让他往这儿来,吃了再过去。反正路又不是多远,骑着车子一会儿工夫就到嘞。”香芹觉得刘医生孤家寡人得挺不容易。
以前她还顾着早点摊子的时候,还天天给刘医生做饭吃,现在她不在,也不知道刘医生的一日三餐是咋解决的。
洪诚含含糊糊,“那我跟他说一声吧。”
他突然抓住香芹的手,香芹手里还拿着筷子。
洪诚盯着香芹的手指头猛瞧,香芹一头雾水,这货发啥神经?
“你看啥嘞?”发觉到周围好多人往她这边投来热烈的目光,她蓦地脸红,几次要把手抽回来,都没能成功。
洪诚仔细审视,像是要从她手上找出啥不一样的东西似的,“我说你这手上是不是少了一样东西?”
香芹不解,“你自己数数,看看我指头少了几根。”
真是不解风情,洪诚忍不住幽怨起来,“我说的是装饰品——戒指!”
香芹的脸更红了,她自然知道戴上戒指的含义。
她用力抽回手,“要那东西弄啥,碍事儿的很,干起活来又不方便。”
真真的是不解风情!
洪诚想扭转香芹这种太过现实的思想,想跟她多做一些浪漫的事情。
“你不是啥东西都想跟我用一对儿的吗。”洪诚眼中戏谑。
香芹却觉得这是诬告,“我啥时候要跟你用一对儿的东西了?”
“跟我一对儿的那个喝水的杯子打破,你不是难过的很吗。”洪诚要把这事儿记一辈子!他的手指头像是在跳舞一样抖动着,“那你就不想跟我戴一对儿的戒指啊?要不吃了饭咱们就看看戒指去,反正早晚都是要买的。”
提前把香芹左手的无名指给预订了,他也算是安了一分心。
香芹知道好的戒指肯定不便宜,质量不好的戒指吧,只怕戴在手上没几天,就没有原来的形状跟颜色了。
她见过加的金首饰,以前地摊上有卖,还挺便宜。
戴不了多久,上面的金漆就掉了,整个收拾斑斑烂烂的,掉漆的地方露出丑陋的黑色,很不好看。
想到这儿,于是香芹说:“还是算了吧,戴在手上不习惯,还碍事儿的很。”
“不习惯的话,养成习惯不就妥啦!”洪诚坚持要买一对儿戒指,对他来说,那不只是装饰品,还有一定特殊的意义。让别人一看到他们手上的戒指,就认准了他们的关系。“买那种不掉色的,小巧一点儿的,咱们下午去转转看。”
就跟试衣服一样,谁说戒指就不能试戴了。那么多款式,还挑不到一款合适他们的吗?
“行吧,那就去看看。”香芹随口答应,听上去挺敷衍的。
洪诚顿时气不打一出来,他这么积极,也不想想他都是为了谁!
吃了饭刚收拾完桌子,酒店就来人了,这俩人不是来吃饭的,谁知道他们是来弄啥的。
方雷带着大改造的二娟到访,如今从二娟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出农村娃的纯朴和土气,她就跟个暴发户一样,走哪儿都尽显贵妇的风范儿,让认识她的人大跌眼镜。
也多亏了方家是做服装生意的,二娟有穿不完的衣服。
方雷最受不了她每天没事儿的时候,就搁家里的镜子跟前试衣服,扰得他焦头烂额,都想一把火把家里的衣服都给烧了!
不过从前段时间开始,二娟的身子慢慢开始发福,渐渐显怀,小腹微微隆起,她现在的身材套不上好看的衣服,她就转变了兴趣爱好,每天把自己打扮的珠光宝气。
脖子上戴的是大串的珍珠项链,手上套得银镯子,耳朵上滴溜着长长的耳坠子,手腕上还有玉镯子,手指头上还有一枚金戒指。
如今的二娟,香芹已经不知道该咋评价她了。
撇去二娟身上的其他收拾,洪诚独独对她手上的金戒指感兴趣,“你这戒指是从哪儿买的?”
见洪诚都两眼放光,不难想象其他人都是啥样的羡慕表情,二娟不禁得意,抬着右手,祭出无名指上宽大的金戒指,“这是我老公搁城南的珠宝店给我买的。”
“喔,挺好看的。”洪诚盯着金戒指,出于礼貌的说了一句,只是单纯的觉得戒指好看。
其实他真正想说的是,这么好看的一枚戒指,戴在她手上,显得太俗气了!
二娟却听不出这是恭维的话,还在得意洋洋的炫耀,“我当时还说不买,我老公一带我进去,我觉得挺好看的,就让他给我买了一个。”
洪诚付之一笑,问方雷,“刚才我还说下午跟我家香芹一块儿去看看,你们去的那个店具体搁哪儿嘞?”
“就搁壹百货的对面的地下街。”方雷不甘寂寞,“反正这会儿也没事儿,我带你们去看看吧。我正好跟那个老板认识。”
洪诚一想,走了人情关系,说不定好东西或多或少就有折扣,于是就没有拒绝方雷的热情。
方雷是开车来的,洪诚和香芹坐上他的车,往壹百货对面的地下街去了。
地下街里除了卖衣服与杂货的,有一片区域是卖首饰的,当然这些东西有真有假。
劣质的收拾搁台子外面摆着供人把玩欣赏,真正的好东西是锁在玻璃柜里面,只有来人买的时候,老板才打开柜子,把东西取出来。
二娟一身的收拾,八八九九都是搁这儿买的。她跟方雷算是这儿的熟客,所以一来二去,跟这儿的老板也打上了交道。
二娟跟方雷一出现,老板就高兴了,“方少你们又来啦!”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却风韵犹存的女的,姓容。
容老板手下还有几个雇工,怕贵重的东西丢失,她的雇工都是从亲戚中挑选出来的她比较信任的几个人。
容老板对二娟咋也瞧不上眼,她就是看不惯那些靠着男人吃喝享福,自愿沦为男人的附庸的女人,一点儿出息也没有。
容老板对二娟的态度不冷不热,不过对方雷就不一样了,不管方雷给谁买收拾,反正掏钱的总是他。
容老板可不想流失一个财主,自然多少会隐藏一些情绪。
方雷跟容老板扬了扬手,算是打过了招呼,又回头看了不紧不慢的跟在他后头的洪诚和香芹一眼,给容老板介绍,“老板娘,我带来俩朋友。”
“哎哟,方少你可真够意思,够朋友!”容老板展现豪迈风范,“以后你再往我这儿买东西,我按进价给你!”
方雷笑笑,同时小小的在心里唏嘘了一声,只怕容老板口中的“进价”也不便宜。
今儿方雷不是她的客人,容老板很快就把他晾在一边,把注意力放在了洪诚和香芹身上。
她打量香芹,第一感觉还是挺好的。
毕竟香芹一身纯朴,跟尽显富贵范儿的二娟不一样。
不过容老板眼尖,一看就知道香芹跟洪诚,就跟二娟和方雷的关系一样。
她对香芹的好感度立马降到谷底。
小小年纪不学好,勾|引男人的本事倒是一等一。
自己年轻干啥不好,出去打拼也好给自己留出路。
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等她人老珠黄,那些臭男人还会像年轻的时候对她热情依旧?
不给自己攒一点儿养老的本钱,以后就等着吃苦头吧!
容老板心里有很多想法,不过没有表露出来,她扬起职业性的微笑,对洪诚和香芹,“你们是想买戒指还是耳坠儿?”
“看看戒指。”台子上面摆的那些不合洪诚的眼,他就打量着柜台里面。
二娟这时候插话,“我手上这种戒指就挺好的,要不你也给香芹买一个呗。”
容老板马上就说:“那可是纯金的,百分百纯金的!”
口气坚定的,像是怕谁不相信她。
香芹略微摇头,不甚满意,她不咋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
哪怕把纯银的东西戴身上也好,那些金光闪闪的太俗气太显眼。
柜台里面的东西都有价格标签,都不便宜,香芹有些打退堂鼓,“算了,咱们还是走吧。”
“咱们不一定买,先看看吧。”洪诚握住香芹的手。
香芹的皮肤很白,就想剥了皮的熟鸡蛋一样。就算是金戒指戴在她手上,也显得很好看。
不过洪诚不想这么敷衍,这戒指可是要在手上戴一辈子的东西,一辈子啊!
容老板听洪诚这话的意思,就有点儿怠工了,心里还在埋怨,她当真以为财大气粗的方雷给她带来了两个大顾客,原来他们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看看他们能充到啥时候!
洪诚和香芹一齐埋着头,趴在柜台跟前看戒指,俩人有说有商量。
“我看这些都输女式的,没有男式的。”香芹说。
香芹没有被这些东西打花眼,迷乱了心思,这时候还想着他,洪诚挺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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