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特别是最后一次,不仅远袭也儿的失河畔,察合台王帐。
帖木儿本人还在额敏河畔设立了他的斡尔朵,以此为根据地进攻蒙兀儿斯坦,迫使黑的儿火者屈服。
为了逃避帖木儿的压迫,黑的儿火者将他的牙帐,迁到蒙兀儿斯坦与畏兀儿斯坦之间,巩乃斯河深处。
黑的儿大者把女儿嫁给贴木儿后,才结成和议。这种形势一直延续到马哈木王之时,仍未有什么改变,王帐的具体地点陈诚的《西域行程记》中有所反映。
按陈诚行记所载,他于永乐十二年四月十五日到孔葛思,安营住1日,
“十七日,晴,早起,向西行,约行五十余里,地名忒勒哈剌,近夷人帐房处安营,马哈木王遣入来接,住一日。
十九日,晴,明起,顺河西下,行五十里,近马哈木王帐房五、七里设站舍处安营,住十二日。”
文中的孔葛思即今阿勒马勒,西距新源县城60里左右,正好与上文所载相同。故当时的马哈木王帐,就在今新源县治附近。
由于当时交通不便,陈诚出发时很可能并不十分清楚,马哈木的具体住址,直到崖儿城才听说。
“马哈木王见居山南”,于是分两路去找,终于在巩乃斯河畔找到了马哈木王。
陈诚的行记第一次告诉我们,在阿力麻里与吐鲁番之间还有一条不同于北道的道路。
可以说,这是陈诚一行首先“开通”的。虽然这条道路很可能早就存在着,但它并不为人知晓,此时开始进入史册,这不能不说是陈诚一行对我国与西方的陆路交通的一个重大贡献。
此外,宋元以来,汉唐时代十分繁荣的丝路北、中道敦煌至哈密段的交通早已寥落。
直到明代,这条古老的丝道才又重新活跃起来,明朝进西域者有赖此道,西域朝贡者亦赖于此道。
所谓“诸番入贡者众,皆取道哈密”之载就反映了明代这段丝路繁荣的影像。这是明代对丝绸之路的又一重大贡献。
自丝绸之路开辟以来,内地与西域的商业往来一直不曾间断。虽然由于历史条件的变更,这种联系时强时弱。
但从整体上说,这种联系是在日益加强着。到了明朝,由于明政府鼓励新疆各地方政权“朝贡”,因而新疆与内地的商业往来比以前任何时期都更加活跃。
据当时的记载:“西域入贡者尤盛”,岁岁不绝,西域商人“往来道路,贡无虚月”。
在明朝以前,西域与内地的贸易多是通过商人进行的,官方贸易不占主要地位。
到了明代,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明政府强调官方贸易,使明代的这种商业往来大多控制在政府手中。
官方贸易的承受量自然要比私人贸易大得多。正统十二年,瓦剌遣使朝贡,使团人数达二千一百四十九人。
瓦剌对明朝最大的一次进贡发生于景泰三年,也先与阿剌遣使3095人,进贡马驼四万零二百余匹。
明朝“通赏各色织金彩素纻丝二万六千四百三十二匹,本色并各色阔绢九万一百二十七匹,衣服三千八十八袭,靴袜毡帽等件全”。
为运送这批贡使从北京到怀来,令沿途“五府各卫并顺天府,共办车三千五百辆,装送虏使赏赐行李”。
这是空前的,即使种花家,也没有出现过如此庞大的使团。明政府这一次“回赐”的“彩缎表里、布帛共一万三千三百四十五匹”。
这样庞大的使团,如此巨大的贸易数额,如果没有政府的出面,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从历代的丝织品贸易来看,汉唐时代是比较兴盛的,但到了宋元,这种贸易数额反而大为减少。
直到明代,内地与西域的丝绸贸易才有了新的起色。永乐年间,哈密向明朝的一次朝贡,除了得到明政府回赐的3 2万锭银子之外,还有“文绮百匹、绢千五百匹”。
上面举到的瓦剌一就得到明朝“彩缎表里、布帛共一万三千多匹”的事实,更能说明当时贸易数额之巨大。
汉唐时期,西域已出现了棉布,但并未成为商品,元朝时期才稍有零星的棉布贸易,明朝时候,这种贸易日益增多,哈密的“贡使”买回的商品中就有梭布、漂白布和其它布匹。
西域与内地的茶马贸易,汉唐时期都比较少,直到宋代,内地的茶叶才开始大批地输入西域,然元代有所中断,到明代才又重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