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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高街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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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逛,终于在一个消失已久的人到来后,改变了我这一做吃等死的习惯。

    不要怀疑,来者不是“人”而是一只妖,还是一只狐妖,俗称狐狸精。

    我说:“风飞廉,好些日子不见了呐,死哪去了?”

    风飞廉红绿配,穿得那叫一个俗,可就是注个俗,衬在她的身上,愣是穿出了一种国际大牌的范儿。这就是所谓的气场,无人可敌的气场。雪白的尾巴放在身后摇晃来摇晃去,我一看:“咦?咋又多了一个尾巴?”是的,记得上一次见到她时,她身后清楚只有一条尾巴,而现在,两条尾巴相得益彰,舞出划过的弧度都更添妩媚了些。

    她笑得有点儿无耻:“1小叶子这是想我了。”比笑容还要无耻的是她说话时的肯定语气。

    娄说:“是哈,想死了,想你死呢,不知道你死没死呢?”

    风飞廉笑得更加肆意,却收起玩笑回答道:“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你也应该知道我去了哪里。”

    了然地看向她身后多出的那条雪白柔软狐尾,自是明白了她这些日子的去处。我说:“嗯,以后还会长出一条?”

    风飞廉随意地将手探向后方撩起那两只乱摆的狐尾,眼中似有些惆怅:“四条?五条?”九条?甚或更多,我也说不好,做狐狸我不是个合格的狐狸,做其他更是不用说”惆怅如浓苦汤药,空气中都弥漫了那丝丝入脾的苦味。

    我茫然:“你说的,为什么我有点听不懂?”狐狸就狐狸了,狐狸中长很多条尾巴的貌似只有九尾狐,以我匮乏的知识面也就只知道九尾狐,然听风飞廉的话,为何感觉她不是呢。若不是,那她是什么?

    “许多事情,不懂得才是福气。”风飞廉之前肆意且无耻的笑容完全收尽,爱抚般摸过我浅淡的发丝。“人间常说难得糊涂,且不说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会糊涂的人才是智者,大智若愚,愚者自明,不是眼明,不是耳明,而是心明。”

    沁明不必说。”我说“你今天来是找我逛铺子的吧。”

    风飞廉又开始无耻地笑起来,她说:“这是我做了女人后最大的乐趣。”

    我说:“听你的意思,那你以前不是女人喽?”

    “是呢”风飞廉说“如果我不是女人,1小叶子还敢跟我一起去逛铺子吗?”

    我挑眉:“这有啥不敢的,逛街又不是逛”我捂住嘴,把差点没顺嘴冒出来的“窑子”憋回去,心中默念几句“我要做淑女”后才干咳道:“咳咳,你要是男人才好,这样买东西也有人帮拎着是不是?”其实,我更想说的,是如果她是男人,那我岂不是多了个小

    受闺蜜?嘿嘿嘿嘿嘿嘿不知道风飞廉知道我这么想后会是啥子表情。

    吩咐侍从去准备了足够庄票,把庄票拿回来的却不是刚离开的那个侍从,而是濡以沫。

    我说:“1小灰呢?”括弧,府中上上下下只要是当侍从的全都叫小灰,省事儿呐!括弧完了。

    濡以沫抖了抖漂亮性感地眉毛:“既然要出府,作为贴身侍卫自然是由我负责你的安全。”看看,长得漂亮就是好,连眉毛都是性感的,不知道别的地方的毛性感不。呃……咳咳,咳咳咳咳咳!

    上下把濡以沫瞄了一回,贴身侍卫呐,不知道咋个贴身法,贴身上?那个,我是不是想多了?是!

    有免费苦力陪着,我怎么会拒绝?我怎么可能会拒绝!?秀逗了我。所以,甩了怀里的奶娃子,一人一妖一旱魃就这么出了副主府别院。

    别院自从扩建出养龙场以来,比同血城的副主府已相差未几,因为地段极好,所以不出多久就到了最为繁荣的一条街道,也就是这个世界的高街时尚地带。

    和血城相比,我真的是很喜欢冥祉,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建筑,都无法不让我不亲近。不过,这条高街着实让我亲近不起来,因为…黄灿灿的金子铺就的地面,连条金砖缝儿都看不到,金子盖起来的商铺,水晶石打磨而成的硕大落地橱窗,各色商品标牌上的数字看得我手抖不止,奢侈之程度令我咋舌之余只顾着吐血了。

    冥祉各种人文建筑都意在古质,遵循古代应有的五行八卦风水之术,可这繁荣的黄金街却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我过往对冥祉的印象。

    同天上轮番升起的太阳遥相呼应,黄金一条街时时刻刻都迸射出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光芒。街道店铺奢侈也就算了,就连商品,也贵得要死。就那眼前那双绣工一点也不精美的手帕来说吧,标价就是十万两,而且是正儿八百的十万两黄金,还不许还价的说。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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