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都记载在我的日记本里。
我相信,在后世,人们将会通过本公子的巨著,了解到这些历史上的英雄人物们最普通的一面,和他们最无耻的一面。还原历史的真相于世人,还原伟人的丑态于世人,本公子在心中高挥着手臂,以优秀穿越者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而勇敢地怒吼不已。
此刻,六百匹良马,还有一百五十名满身征尘的家兵和部曲,已然肃立在我的跟前,看着这一张张坚毅而又透着疲惫,还有欣慰和轻松的脸庞,我的心里边,有股说不出的滋味。
他们,带着我的意志,前往那危机四伏的草原,去面见那些豺狼成性的突厥人,如果,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回到了大隋帝国的心脏:洛阳。
“我为你们骄傲,谢谢你们”我站得笔直,用一种军人特有的姿势挺直了腰杆,然后,用力地紧握着拳头向着这些勇士行礼致敬。而他们,以同样的礼节向我回礼。
“为公子效命,是我等的荣耀。”李佥这位老管家同样回礼,用他那浑厚而有力的声音回答。紧接着,这一百五十人整齐的声音,甚至掩盖了那两千多匹良马所发出的喧嚣。
而柴绍、唐俭、李家兄妹,都用一种羡慕和吃惊的目光,打量着本公子这些拥有着钢铁般纪律和意志的家兵部曲。
想比起来,他们那些家兵部曲犹如起哄一起的问候和打招呼的方式,跟本公子的家兵部曲相比起来,简直就像是一般散沙。
本公子与这票狐朋狗友道别之际,顺便让家兵先领着两百匹良马进了城,带着剩下的部曲和马匹,朝着我家在城外的庄院行去。位于洛水边上的一个庄子,天子赐给我家的良田和佃客皆居住在此。
而我的家兵部曲,他们的家也居于此处。清彻而喧嚣的洛水在距离村庄不过里许的地方奔腾而过,而从洛水畔到村庄的良田,也全是属于齐国公府的,也就是本公子的。
在这座村庄的占地面积可不小,至少在一大片至少有方圆两三里的土地上,耸立着数百套民宅,这些,自然是属于齐国公食邑的那些佃户的。
而在村庄靠河一侧,有着一座占地至少有两个足球场般大小的院落,那自然就是齐国公府的别院,也是村庄里边最高大的建筑。在过去,这里可以算得上是齐国公府的别墅,来这里查看佃户们的工作,还有到这避开城市的喧嚣,享受着片刻的安宁。
本公大领着大队的人马,距离村庄还有数里的时候,村口早已经挤满了人,本公子在还没进村的时候就跳下了马,一脸和善地跟这些家兵部曲的家属以及这些已经为我家卖命了近二十年的佃户们亲切地交谈起来。
嗯,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过来了,这段时间以来,本公子可是经常往这里跑,因为本公子手底下许多产业都需要人手。而他们就是我的人力资源。
而且还有不少的厂矿,比如距离村子以南约四里处的水泥厂和砖厂,还有那修造在洛水边上的铁匠坊里边,光是这几个地方,就已经吸收了不下三百的壮劳力,而本公子可不像那些这个时代的勋贵一般吝啬。
至少,他们上工,本公子是给钱的。虽然不算多,但是也不低,至少是按照洛阳的中等工资给付的,而单单仅仅是依靠这一项,就足以⊥本公子赢得了这些佃户的人心。
毕竟,作为佃户,每年劳作之后所得,需要上缴一半甚至是六成给佃主,而齐国公府的这些佃户们每年上缴的正是六成。而本公子重新成为了齐国公府主人所于的第一件事,削减了两成的税赋,然后,召集那些农闲的汉子们进入本公子的产业里边打工。
而且,我还在村庄里边办起了养殖场,两个养鸭场,一个养猪场,全聚德大酒店是个销金窝,更是一个消费各种食材巨大的场所,每个月向洛阳周边收购的肉鸭就超过了一万五千只,这相对于缺乏密集性养殖业的古代而言,绝对是一个极为恐怖的数字。
光是这三个养殖场的收入,已经赶上了过去他们一年的收入。足可想见,密集型养殖业的利润有多高。
另外每一位成为我的家兵部曲的佃户,每个月也能够拿到薪酬,虽然,花的钱帛,平均到每个月,不过一千来贯,但是,已经让这庄院里的所有佃户,都发自内心地认定我才是齐国公府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