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曹楠有些不太放心邓稷一个人在外面,所以身子一康复,便急着要来海西,和邓稷团聚。
对此,张氏倒也没有反对。
作为一个传统的女性,她也认为,妻子应该留在丈夫身边照顾,而不是长期的两地分居……
“阿楠信里说,十一月中便会动身,估计也就是这几日,就可以抵达海西。”
曹朋搔了搔头,笑着说道:“如此,我可要恭喜姐夫,一家团圆。”
“你,干脆等过了新年再走?”
“恩,我也是这个打算……我和长文兄商议过了,惊蛰之后再去广陵。”
“也好。”
邓稷露出笑意,“那干脆等过了藉田之日再走吧。屯田一事,你也是费尽了心思,这第一犁,干脆就由你来主持。”
“唔……倒也是个好主意。”
曹朋说着话,和邓稷相视依然,不由得哈哈大笑。
时间过的飞快,眼见着就要到了小年。
这一日,曹朋和王买,正在着手处理曹栋署交接的事宜,忽见胡班匆匆闯进了衙堂书斋。
“公子!”
“胡班,慌慌张张,究竟何事?”
“夫人她们到了,夫人她们到了……”
“啊?到了何处?”
“已至十里接官厅。”
“我姐夫呢?”
“今天从郁洲山过来最后一批海民,县令一大早便过去堆沟集了。小人已派人前去通知,不过害怕耽搁了时辰,所以赶来通知公子,究竟打算怎么来迎接夫人?”
随着一批批的海民迁徙海西,郁洲山基本上也处于空置状态。
许仪和典满已派人过来送了书信,说是许都有急事招呼他们返回,所以送完这最后一批海民之后,他们将直接从郁洲山坐船到伊芦湾,而后自东海直接返回许都,便不再到海西了。
曹朋倒是能理解。
这大过年的,两个小子不能回家,终究是一桩遗憾事。
所以,他只让信使转达了他的祝福,并告诉许仪和典满两人,年后他会从海西到广陵赴任。
最后一批海民抵达,自然是一桩大事。
这也代表着,困扰海西多年的海贼之祸,终于烟消云散。
所以,身为海西县令的邓稷,自然要亲自到场,负责将这最后一批海民,在海西丵安置妥当。
恐怕就算是派人过去,邓稷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赶回来。
曹朋想了想,对胡班吩咐道:连接的事情就免了,你派人把县衙打扫干净就足够了!我也不是个讲排场的人,此时就由我来处理。虎头哥,大熊哥,咱们一起去迎接姐姐?”
“正合我意。”
王买当然很开心,曹楠不仅是曹朋的姐姐,也是他的姐姐。
而邓范呢,同样很高兴。
毕竟曹楠在棘阳生活了多年,对邓范也非常的和善,所以这心里,早就把曹楠当成了亲姐姐。
三个人快步走出曹掾署,各自翻身上马。
照夜白一马当先,冲出北集市,王买和邓范两人,紧紧跟随。
“老胡!”
胡班这边也不敢崽慢,忙走出曹掾署,准备回去安排。
哪知道他刚走出曹掾署大门,还没来得及上马,就被人喊住了。
“啊,是黄行首。”
“老胡,往刚才看到曹公子他们三个刚才纵马狂奔,是不是县里出了什么事情?需不需要我们帮忙?”
黄整一脸的诚恳之色,关切的问道。
他州才正好经过曹掠署,本打算过来商量一下来年市场管理费的问题。
不成想正好看到曹朋三人急匆匆的出去,顿时心里一动。曹朋,那是海西县邓稷之下的第一人。在许多人眼中,海西能有今日的变化,赖邓稷之功。可黄整心里清楚,这最大的功臣,实际上是曹朋。
而且他已经听说了,曹朋已经被广陵太守陈登征辟,开春就会去广陵县就职。
虽然还不清楚曹朋到广陵县,究竟会担任什么职务。
可是从广陵县传来的消息,陈登对曹朋似乎非常看重……
邓稷在海西县,可谓一手遮天。
虽然有些考老猪伸时不时跳出来折腾一下,捣捣乱,可实际上并不能造成什么影响。
邓稷的退让,并没有给他惹来什么麻烦。因为邓稷已经向所有的海西人,展现了他强势的一面。
不管是早先与陈升的冲突,还是后来面对海贼犯境的从容不迫。
一个杀戈果决的人,岂能会害怕一些考老?
而负责清理海西丵藏宝的那些陈氏族人,也都是站在邓稷一边。这说明,陈氏家族目前,至少是支持邓稷的。
邓稷退让,反而衬托出了他的高风亮节。
用海西人自己的话说:邓县令连海贼都不怕,还会害怕那些老东西吗?
甚至还有一些传说:说邓稷的胳膊,就是在山匪盗贼搏斗中被砍掉……听说他在军中,也颇有威望。
一个有手段,有靠山,而且还有军中资历的人。
者老们虽然张狂,也不敢太过分。
所以黄整看得清楚,如今海西是邓稷一手遮天,日后海西还是会由邓稷,一手遮天……
曹朋三人急匆匆离去,让黄整心生想法,希望能借此机会,和邓稷再拉近一点关系。
胡班说:“哪有什么事情,不过是我家夫人到了。”
“夫人?哪位夫人?”
“除了县令夫人,还能有那位夫人?”
胡班忍不住笑了,觉得黄整这问题,提的是非常有趣。
“好了,我还得赶快回去打扫县衙。夫人的车仗已到了十里外接官厅,正往这边赶来,我要回去准备一下。”
说完,胡班便上马走了。
黄整站在曹掾署门口,摸着下巴沉吟片刻。突然,他脸上露出一味笑容,转过身也上了车,对车夫道:“快点,去潘行首家,快一点。”
照夜白如同一道离弦之箭,风一般冲出县城北门。
沿着官路,他纵马疾驰。王买和邓范虽然竭力追赶,可毕竟胯下坐骑比不得照夜白,是越拉越远。
大约行出五六里地,就看见前方有一队兵马,护送着一队车仗,缓缓行来……“前面何人,还不住马!”
有军士看到曹朋冲过来,连忙上前大声呼喝。
“吁!”
曹朋猛然提缰绳勒马,照夜白前蹄腾空而起,希幸幸直立,在原地打了个旋儿,轻灵落下。
“你们,是何方兵马?”
曹朋厉声喝道。
这好端端的,在官路上出现一队兵马,本就是一桩令人奇怪的事情。
就在这时,一匹胭脂红从军中冲出。
那胭脂红显然也是大宛良驹,毛发锃亮,红的没有半点杂色。马上一员小将,身穿百花战袍,内衬桃红甲,外罩一件大红色拖风,在风中狂舞,犹如一团火焰。
“哪个家伙,敢挡我道路?”
小将娇声呼喊。
只是那原本应该极有气势的一句话,从她口中出来,却显得软绵绵,娇憨可爱。
曹朋一看那小将,不由得笑了。
他安抚住照夜白之后,向后退了两步,在马上一拱手,“海西县兵曹曹朋,见过温侯女公子。”
小将闻听,也不由得愕然,立刻停下马来。
“喂,你认识我吗?”
这个月,俺不会再频繁开单章。
兄弟们不喜欢,俺也觉得有点头疼。写单章,也是学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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