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个不第的落魄秀才,屡试不中,还将本就不富裕的家产折腾了个精光,最后不得不从京城乞讨而归,打算去投靠住在大明府大明湖畔的表妹。
不曾想,途中被圣教圣女唐赛儿一眼相中了内在美,给抓了壮丁。
突遭惊变,这让心里只有表妹,颇有文人傲骨的原主当场心态炸裂,表态誓死不从,嘴上还叫嚣着:
“你就算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大丈夫不受嗟来之妇!”
但在挨了几顿打后,便老老实实认了命,不过心里仍是无法接受成为山贼王的男人,于是就立下了第三个fiag。
思绪回归,林三幽幽叹了口气,想不通自己究竟和原主有哪一点像?老天居然把他安排到这么一个废物身上。
想来,被闪电送走的时候,原主是解脱的,这与他被闪电送走的心境完全相反。
但是没办法,即使再不情愿,来都来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上的大月皎洁明亮,玉华朦胧。不远处,一阵密骤的脚步声在由远及近,快速靠近过来。
林三耳朵动了一下,一骨碌爬起来,刚抄刀在手,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圣教教徒跑了过来。
看到前面大石头上站了个面目全非的持刀官兵,那圣教徒一怔,举起长剑就冲了过来。
“狗兵,去死!”
林三大吃一惊,连忙使出打鱼的本事,居高临下一顿乱砍,直砍到那教徒血肉模糊,这才停住手,靠在大石头上喘着粗气,心里充满了害怕。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尽管这是在异世,他所受的教育也不允许他成为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暴徒。
但在这个吃人的世道,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
在杀与被杀之间,他能怎么选?
惊惧渐渐退却,林三看了看身上的官兵服饰,忽然觉得有些不妥。
虽然官兵目前看上去占据优势,但整个济州府是圣教的大本营,尤其是东平县,几乎人人皆匪。如此,穿着官兵服饰走来走去,岂不是等于在找死?
一想到被几千名白衣教徒追砍的场景,林三就不寒而栗,连忙到草丛里寻了件圣教的白衣套在兵服外面,做两手准备。
刚换好衣服回到大石头旁,便迎面撞到了两个官兵,一胖一瘦。
双方六目相对,气氛有些许尴尬。
林三赶在两人拔刀之前,光速脱下白衣,解释到:“慢着,慢着,两位差哥,如果说我不是白衣教反贼,也不是官兵,你们信么?”
胖官兵仔细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信了!”
瘦官兵指了指地上的白衣教徒尸体:“白衣教不会杀白衣教的人,我二人正是追他到此。既然此贼人已被你杀死,那便没事了,告辞!”
说罢,二人转身就走。
刚转过身,胖官兵突然顿住身形,抬起手,惊叫道:“二弟,你觉得此人像不像被雷电劈死的那个反贼?”
瘦官兵一怔:“大哥,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是他,是他!”
两人连忙拔刀出鞘,急急转过身来。
打算笑纳这份不期而来的剿匪之功……
然后惨叫两声,浑身飙血栽倒在地,霎时气绝身亡。
林三擦了擦血淋淋的刀刃,深觉此地不可久留,四下观望一番,发现二三里外的小山顶上似乎有座破庙,便借着月光,深一脚浅一脚朝山上行去。
当然,临走之前,没忘把三个人的包都舔了个干净。
杀人不舔包,没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