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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灵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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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几分色彩,总是有点美中不足的缺憾。

    我现在所感应到的世界,清晰无比,却没有颜色。人是人、物是物,比肉眼所看到的要清晰好几倍。但是,所感应到的一切都是没有颜色的,或者说它的颜色需要我去想象。我觉得它应该是红色,它的形体就会变成红色出现在脑海中。

    这是个缺陷,无法弥补的缺陷。

    当初,我因为自己瞎了,而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但是现在,我恢复了自由之后,却又不想死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是变成了瞎子,还是想活下去。

    以前看过一则冷笑话,说是保险公司有一条规定,自杀不予赔偿,但如果投保者可以坚持两年自杀的念头而不变,那么,他就可以获得正常的意外投保赔偿。

    这也就是说,某个人现在不想活了,想自杀,而且还想留下一笔钱给亲人。那么,他可以去投保,投一份意外保险。只要两年后,他还能鼓起勇气自杀,那么保险公司会就承认这个意外赔偿有效。

    这个笑话很冷,我当初没有想明白其中隐射的是什么,但现在明白了。

    活下去,并不是想法,而是本能,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没有人会去死的。我害怕自己变成瞎子,害怕自己失去眼剑,可现在我却惊喜的发现,所失去的,都是以另一种方式还了回来。

    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一扇窗,我的眼睛瞎了,眼剑却神奇的保留了下来。

    以前,我认为眼剑是靠着目光来发射元气的,但眼球被打裂,我昏迷清醒后,才发现眼剑竟然还可以用。老板娘在我昏迷的那几天,就发现了这个异状,在我刚醒来时,她才嘱咐我不要睁开眼。

    现在的眼剑,已经变成了一个恐怖的存在。它不受我控制,但只要睁开眼睛,元气就会从眼中疾射而出,其速度以及攻击力,都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倍,到达了一种无法想象的地步。甚至在第一次证实这个结论时,我就怀疑现在的眼剑,也许能伤到神话境的强者。

    当然,最多也只是能伤到。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进化版的眼剑应该就是后福,但是我不知道用一双眼睛去换这样一个天赋,值还是不值。

    死过一次后才会知道珍惜,这次,我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关键时刻被老板娘拉了回来。真正经历了死亡的恐怖后,我比以前更加珍惜,珍惜一切美好的、讨厌一切邪恶的。

    因为,那些邪恶的味道,与死亡很相近。

    我对老板娘好了许多,蛊神和身体化虚的事情也向她坦白了。不过出乎我的意料,老板娘只是很惊讶,并没有对蛊神和化虚产生多大的垂涎。

    我对悟空也好多了,有求必应。换在以前,我是不会在自己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之下,忍着痛陪他来深山寻偶的。

    我对所吞噬的小动物们也好多了,尽量少吞噬些元气,给它们多留下些元气用以自保。不再像以前那般,仅仅留下些能吃能跑的元气,甚至直接彻底吞噬。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似乎只是想让自己做些改变,但无意中,老板娘也不是那么冷冰冰了;悟空也恢复了些许调皮,不再像以前那般死气沉沉;甚至蓝天白云,风声雨落,都变得有趣了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心境问题,还是所有的事物都秉持着给予、回馈的美德。

    不管怎样,我很受用,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嗨,臭猴子,走快些。”我回头,开心的招呼悟空说。

    以前,我跟悟空交流有些死板,我本能的认为他是一个猴子,而不愿意多说什么。就算心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歧视,也觉得悟空的思维、以及话语,根本无法与我交流。

    现在,我却直接称呼他为臭猴子了。

    我觉得,这样才能表达我的心态。我在乎他,愿意把他看做是兄弟,而不是以前那个保镖、宠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分身。

    悟空的反应也很激烈,他非常不愿意我这么叫他,而且会用努嘴、生气、撒赖的表情抗议。

    悟空虽然表面很不情愿,但我知道,内心是很欢喜的。

    因为,我们之间,灵魂共享。

    这才是灵魂共享的真正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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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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