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那温糯的一眼,只是一瞬,却胜似永远,我希望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的时间,那便是我最美好又不敢奢望的心愿…
我死了,我看着自己的身体直挺挺的躺倒在地上,没有一点动静。
这从生理上来说是不科学的,可我现在的状态就是如此,弯下腰,轻轻的一碰,本来完好的躯体顷刻间变作了一捧沙土,流了满地。
我这是重生了,还是做梦呢?
就我本人而言我更希望是后者,可是巫玺的话却无情的把事实摆在了我的面前,血淋淋、冷冰冰。
我重生了,那副凡人的身躯已经化作了飞灰,张巫没有了,这个世上不再有那么一个有些傻还有点小鬼心思的小胖子。
我的面目改了,我和穷酸的契约解了,女王大人种在我心里的情蛊也散了,断了这世间一切的羁绊,重新出现。
这就是我拥有巨大力量的代价吗?我看着左手的戮仙剑还有右手的诛仙剑,苦笑不已。
“你又发哪门子的神经?!”就在我脑袋里翻江倒海的功夫,巫玺突然又冒了出来,听了我的解释后哈哈大笑,而且还明确表示严重怀疑我的智商。
他跟我说,我的这次重生是因为人类的身体实在无法承受诛仙剑还有戮仙剑两把旷世神兵的巨大力量,哪怕我的身体前不久刚刚被诛仙剑改造过,那也是不行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放弃已经崩溃了的肉身,凭借大神通重铸真身,我的神识还是我自己,这一点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改变,我不用有什么好担心的。
换了肉身就好像换了件衣服没有什么区别,我就是我,我是张巫,不是刘巫,更不是李巫,我就是张巫。
对呀,我听了巫玺的解释后,突然也觉得刚才的自己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好好的伤的哪门子的心呀!
这就是现在的我吗?
我低头看着水潭中自己的倒影,有点肥胖的身体不见了,转而是匀称的躯体,身高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还是一米七多,最最关键的我的一张脸变得有点大。
怎么说呢?总体看起来有点像《爱情公寓》第一部里面的陆展博,看起来有点呆这一点一点都没变。
你说我现在出去了会不会很招女孩子喜欢呢?我摸着自己的新脸。
招不招女孩子喜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你这个想法让你老婆知道了,你肯定会被她给活撕了的。
老婆?老婆?哈哈哈…巫玺大哥你是不是脑袋长泡了,我一个屌丝哪来的老婆呀!哈哈哈…
尼玛见过身价千万的屌丝没有!巫玺猛的从旁边蹦了出来,朝着我脑袋就狠狠的砸了一下。
是真够疼的,砸的我直吐舌头。
“好了好了,巫玺大哥你既然认识这戮仙剑,认不认识这个什么劳什子的旱海森狱,能不能出去?咱在这待的时间可不短了,外面还拼命呢!”
我边说着边把那个野孩子的尸体抱了起来,一纵身就从石台上又回到了岸上,稳稳站住,看着身后的石台一点一点的破碎、散落,直到消失不见。
“你是说这旱海森狱呀,我还真就知道一点,不过也不全面…”然后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巫玺简明扼要的跟我介绍了这个旱海森狱。
巫玺说这里就如它名字所说的那样,是一座监狱,一座没有看守,没有高墙的监狱,也是他所知的历史记录里最最牢固的监狱。
这里记录在案的一共关过三百六十五位囚徒,个个都是曾经名动整个青蒙大陆的人物,被关在这里,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
“那你的意思是我就要和那三百六十五个大哥一样被困在这里一辈子都出不去了?”我拍了拍双手,将野孩子的坟头土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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