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偏激并诽谤于人的,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们告上法庭。
什么?
法不责众?
不存在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当然要为自己在公众场合的发言、作为负责。
大多数时候苦主不追究,并不是因为他们没受到伤害,只是大多数人并没有那个时间、精力、财力纠缠下去罢了。
可这些玩意儿,林爸爸缺吗——不缺。
既然这样,那还犹豫什么?
告!
不告的大家一看到起顾、林这两个字的谣言就三思而行,那多没意思啊。
以前那些造谣炒作的就算了,反正阿妩也不信这个,适当的放开点,也算企业的另类宣传方式了。
可一旦扯到老婆、孩子身上,那可就完犊子了。
虽然他也很想让阿妩知道:除了自个,其他男人多数都是直男癌,靠不住的。
可这种招式,一次两次的还能当个情趣,阿妩睁只眼闭只眼就过了,次数多了,迟早得把自己给玩进去。
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就“永垂不朽”了。
……
这公告一出,网上一片哗然,大家似信非信的涌入了林氏集团的官网看热闹。
而一群涉事人员,也带着侥幸的心理去查了查林氏集团发出来的律师信,心里暗暗祷告自己没在上头。
可林氏集团的工作人员本来就都是各个大学出来的精英,所以名单遗漏这种事显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不仅一群营销号没逃的掉,连一些惯常给人泼脏、爱人身攻击的网友们也都榜上有名。
这下大家也不敢再等了……删脸书的删脸书,道歉的道歉,联系林氏集团法务部的联系法务部,生怕动作的晚了,就被人给当鸡杀了。
当然也有不拿律师信当回事的,毕竟稍微懂点法的,都知道在法院的传票到达之前,律师信这玩意,其实就是撑场面吓人的。
而且就算林氏集团动了真格的,一个名誉权官司而已,打输了也就是道歉赔钱的事儿,能有多厉害的后果。
说不得坚持坚持,他们的营销号还能落个硬顶林氏集团的美名呢,到时候自己再把这营销号转手一卖,想一想都美滋滋。
不过也得亏了有这种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
其他见机不对,立马道歉的人,林氏集团还真不好死抓着不放。
种花就讲究个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别看现在是林绪之占理,可一旦他表现的太咄咄逼人了,舆论难免反弹,他虽然不怕这个,但林氏集团到底是做生意的,他要的不过是一个态度儿子,没必要搞得太铁血。
能出现这种死不认错的“钉子户”简直太好了——没他们,林绪之这出杀鸡给猴看威慑力还真不咋够。
况且都什么时候了,这些人居然还想着黑红?
想得挺美,他们也不自己的膝盖想想,始作俑者都能被抓住了,林氏集团再用ip定位查几个营销号,很难吗?
或许他们也不是想不到,只是利益迷眼罢了。
……
林绪之或许没其他霸总那么厉害,随随便就灭人全家,可按着ip地址查出个真实身份,让他们再也蹦哒不起来,他还是能做到的。
所以这事儿之后,输了官司的大v号道歉、赔钱、封号还在其次,关键是这群人再想重新借着营销号混得风生水起的,那就别想了。
还是乖乖回小城市里挣钱糊口吧,至于重操旧业,呵呵!
连你个出口成脏的臭虫都搞不定,那他林某人这些年不就白混了吗?
至此,再有顾黑死活架秧子的,大v号们见到了统统装死,就是不搭茬。
有时候被激得狠了,就愤愤然骂一句:活着不好吗?
大家弄起一个粉丝上百、上千万的营销号不容易?干嘛非要惹那种不按常理出牌的疯子呢?
就算实在要惹,惹林先生或许还能全身而退,可黑顾五。
——上次拒不道歉还口出狂言的那几个大v号,可早就凉透了。
……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林氏集团官网上放了律师信后,第二条公告,就是一份股权转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