呗。
夏日太阳下面站一会儿就干了。
用不着换衣服。
而且,漠北大军那边说了,以后这一身绿色就是敢死队先锋官的象征。
这是他们的荣誉也是骄傲,所以这一身衣服是不能随便换的。
罗县令本来是有些抗拒,但是跟这些年轻人说了一会儿话,抗拒就变成了敬佩,能够抵挡的住诱.惑,这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人能够做到的。
坚持规则坚持原则。
能够做到这些,以后都会有个不错的前程。
前提是没死!
二十个人守在小院各个位置,将县衙的人都收入眼中。
如果有什么不对劲的人进来,很快就会被注意到。
罗县令叹口气走回书房。
原本以为这次的事情是很危险的,是会丢到生命的。
跟晋安王那边虚情假意的糊弄了这么久,晋安王不管成功不成功,都不会放过他,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自己身边会有这么多人保护。
视线落在院子里。
三儿子还想着往外跑,还想着当太监。
这不又换上一身乞丐服,打算趁着别人不注意流出院子,往京城走去。
操心!
秃头。
大儿子爱种地,二儿子喜欢唱戏,两个儿子加起来给他的压力都不如这个三子。
若不是孩子身边一直有人看着,怕不是已经拿着刀子自己把自己给割了。
这事儿,换谁摊上这么一个儿子都会没辙。
树上依着的小队员瞧见这位奇奇怪怪的举动,跟同队人打了一个招呼跟在罗小三身后走了出去。
直到走到靠山村。
小队员才知道这位的目的。
寻找宋娘子的。
罗小三瞧见宋时初,嘴巴一憋,委屈的不得了。
“我想当太监,我想当大宦官,把持朝政,给天地换一个颜色。”罗小三声音有些难题,像公鸭嗓,到了变声器的男孩子都是这样。
总有一天宋赟也会这样。
“据说你会给人割双眼皮,还会把人脸给换了,被割的人还不会疼,你帮帮我,只要我成了真的太监,我爹就不会再阻拦我了。”
罗小三将偷拿出来的匕首递给宋时初。
一脸坚定。
宋时初的目光落在暗处跟着罗小三的队员身上:“他这几天留在这里。你不用担心,放在县城他得见天跑,放在这里还更有安全一些。”
“哦,那我先去县城。”小队员抿了一下嘴唇,往外走去。
宋时初给外面的连枝使了个眼神,连枝立马往厨房走去,从厨房里拿出一个装水的小瓶子:“拿着路上喝。”
“不拿一……”
“这不是百姓的,是顾将军的,大将军给你们一点儿水都不要,给不给面子呀。”连枝说着把瓶子塞过去。
小队员??
他说的一针一线是瓶子,这个玻璃瓶瞧着就很珍贵很脆弱,跟水什么的没有关系。
回头看了一眼,打开瓶塞,咕咚咕咚把水喝完,瓶子放在院子里。
小队员往县城走去。
走回县城,还没说话,他就被嫌弃了,因为他身上有臭味。
甚至队伍里的人将臭的原因归于他身上,别人都是香的,只有他是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