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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吸血狂魔沈则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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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仪风的心情很微妙,他正透过一面铜镜注视着镜里的人,这面镜子不像一般的青铜镜那样暗淡模糊,而是将他的整张面孔都照得清清楚楚:两道斜飞入鬓的剑眉,英气勃发;一双狭长上挑的丹凤眼,清莹透亮,黑鸦鸦的长发如瀑般披散下来,衬得整张面孔略显苍白而削瘦,看起来好像大病初愈的样子……这是个美男子,带着古典韵味的美男子。

    但问题来了,这根本不是他的脸,他既没有一张长得像电影明星的脸,也没有那么长的头发,也没那么年轻。

    林仪风皱眉,镜子里的人也皱眉,他眨眼,镜子里的人也眨眼……等对着镜子里的人“挤眉弄眼”一番,林仪风才清清楚楚,彻彻底底地认识到他的确换了一个壳子。然而何止换了一个壳子,他手中所持的青铜古镜,身上所穿的古装,周围古色古香的家具与布置,屋外古典的建筑都似乎在告诉他不仅换了一个壳子,而且还穿越了。

    穿越时空?借尸还魂?也许。

    林仪风觉得自己有必要坐下来抽根烟冷静一下,如果手头上有烟的话,他是挂了没错,一个大龄剩男,在人生第三十五个依旧平淡无奇的年头终于迎来了一件不平淡的事情,那就是他突发心脏病因为大塞车抢救不及时所以挂了,算得上是英年早逝。

    他以为人死了要么什么都没了,要么就是轮回转世那一套,不过显然他既没有到地府去观光,也没有过奈何桥,喝孟婆汤,他依旧保持着完整的前世记忆而被直接塞进了一个人的身体,或者说一具尸体里也行。因为他在冷静下来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搜索到了关于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令他大吃一惊的是,他穿的这个人以及这个世界跟他不仅仅是有点关联,简直就是大大地有关联。

    林仪风工作之余爱在网络上写点小说打发时间,这些年来断断续续写了四五本长篇小说,玄幻升级流题材,反响一般,但胜在坚持,所以积累了一些固定读者。从去年开始他着手创作一本名叫《凌云九霄》的修真小说,讲述的依旧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少年在经过一连串奇遇、挫折、奋斗之后成就不平凡的人生,收获到了友谊和爱情的故事。

    烂大街的题材,烂大街的内容,发出去依旧不温不火,不过有老读者们的支持,再加上林仪风一贯有始有终的性格,他仍是埋头写作,但在更新了百来章之后因为身体和工作的原因无法继续更新,他只得停笔了。可没想到这一停笔,他就再也无法拿起笔,而他的读者也无法看到这篇文的后续了。

    林仪风魂穿的这个世界正是他在未完成的小说《凌云九霄》里设定的背景,浩渺的宇宙中有一颗广袤的修真星,上面修真门派林立,但修真界主要被三大宗门把持,三宗下面有九个大门派,九门下面又有十八个中等门派,十八派又分管着一批零星小门派,织成了一张庞大密集的道修门派网络。道修门派之外还有魔修、鬼修、妖修等另类修真者与修真门派。

    而林仪风现在所在的门派名叫灵云派,坐落于东阳国南边的灵云山上,属于十八个中等门派之一,受九门管辖。灵云派是小说主角沈则容首次拜入的修真门派,而林仪风所穿的这个人就是沈则容的师父,名叫王金禄,在三十章之后就被他的徒弟给干掉了。

    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个不作就不会死,以算计虐待自己徒弟为己任的作死师父,还是个为了凸显主角睿智沉稳而刻意抹黑丑化的丑角,为了加快主角的成长,凸显金手指的逆天,是主角变强道路上必须碾压过的炮灰渣滓。他的戏份只有三十章,三十章之后就要领便当。

    但林仪风既不想当丑角,也不想领便当,所以他得好好思考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只身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虽然是他笔下的世界,但依旧显得陌生,正因为陌生所以才显得格外危险,叫人害怕与无措。但如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冷静地思考出一条出路。

    林仪风捏了捏手指,重新在桌边坐了下来,值得庆幸的是,原主的记忆并没有随着对方的离去而消失,虽然翻阅这些记忆让他有一种窥探别人*的感觉,不过却很好地让他了解到原主王金禄与所处门派的情况而不必过多地从别人嘴里套取信息导致自己身份暴露的可能。再加上他对原著剧情的一点一滴的回忆,渐渐地,脉络似乎清晰起来。

    有意思的是,林仪风在小说中并没有具体描写这个作死师父的相貌,只描述了他的年龄“五十岁左右”和他的修为“只有筑基中期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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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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