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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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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的上海已进入深秋,连绵的小雨如丝,化作条条透骨的绳索缠绕着行人的身体。林森蜷曲着身体缩在临街的屋檐下,身上的伤口和饥饿的肚皮在时刻提醒自己,不想点办法会死的……

    十月的上海已进入深秋,连绵的小雨如丝,化作条条透骨的绳索缠绕着行人的身体。林森蜷曲着身体缩在临街的屋檐下,身上的伤口和饥饿的肚皮在时刻提醒自己,不想点办法,会死的。

    “你们这班小赤佬,以后哪个敢空手回来的,就陪阿青那个小瘪三吃生活睡马路。”屋里传来陈阿炳的公鸭嗓,此外别无声音。林森穿越过来三天了,现在的时间是民国十七年的十月份,也就是1928年,这个叫阿青的小流浪儿应该是半梦半醒间被林森附身了,于是林森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成年人变成了一个民国时期的少年,从一个富二代啃老族变成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巨大的心理落差和生活条件的差异变化让他吃了个大亏。

    林森和另外四个孩子都是孤儿,被陈阿炳收留着每天在街上讨生活,能讨就讨能偷就偷,每人每天都要上缴十个铜板的饭钱,如果没能带钱回家,就要受到饿饭鞭打等惩罚。林森这个富二代刚刚穿过来,哪里晓得上海滩底层流浪儿的生存法则,连续两天没讨到钱又不敢下手去偷,于是被大发雷霆的陈阿炳狠狠的收拾了一顿扔到屋外自生自灭了。

    “阿青哥哥,你怎么样了,身上还疼吗?”

    快天黑时传来了小吉祥的声音。小吉祥是五个人里唯一的女孩,她长得瘦瘦小小,顶着一头略显杂乱的短发,一双大眼睛在清瘦的脸上格外分明,她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大家都很疼爱她。

    “阿炳叔出去了?”林森低声问。

    “是的呀,你怎么样了?饿不饿,我给你带了馒头”小吉祥从衣服里拿出一个馒头,小心的递给林森

    “阿青哥哥,你要早点好起来呀,快吃吧。”

    林森接过馒头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小吉祥看着他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林森从没想过干巴巴的馒头会是如此美味

    “真是救了命了,哪里来的馒头”

    平时的晚饭都是糙米饭配咸萝卜条,有条臭咸鱼下饭就是过年了,哪里吃得到大米白面。

    “今天毛头哥哥和菜头哥哥捡到一个皮夹子,里面大把的钞票哦,所以改善伙食咯,要不然瘸阿炳还得请你吃生活”

    小吉祥笑嘻嘻的说着。大家当面叫阿炳叔,背后都叫他瘸阿炳,听说他那条瘸腿就是偷东西被人打断的,要不是有一个混青帮的弟弟,陈阿炳也过不上养一群小孩子偷东西养活自己的好生活。毕竟五个小孩子每个月都能交给他十来块钱,要知道国民政府的一个科长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是三十来块钱,十块钱足够一家三口生活一个多月了,他却是存不下钱的,现在应该不是去找女人就是推牌九了。

    ”毛头和菜头呢”

    林森几口馒头压住了腹内的饥火边吃边问,几个孩子一起生活了几年,感情都很好,彼此间都互相关心。

    “铁牛哥哥到现在还没回来,毛头哥哥和菜头哥哥出去找他了,阿青哥哥你说铁牛哥哥不会出事吧?”

    小吉祥邹着眉头蹲在地上看着林森,想要她的阿青哥哥告诉她自己的担心都是多余的。铁牛是几个孩子里年龄最大的,已经十五岁了,他想要加入青帮,这样就可以保护几个弟弟和妹妹了。毛头和菜头是两兄弟,从小就随父亲混迹在上海滩的街头,后来父亲意外身亡没人照顾,就到了陈阿炳这里。小吉祥是随母亲逃难到上海的,路上她妈妈染了时疫身亡,剩下她一个小女孩流落街头,最后被毛头菜头捡了回来。而林森的前身阿青是最后一个进入这个小家庭的,林森只能从阿青的记忆中隐约记得阿青应该是随母亲生活,后来不知道发生什么变故,最后来到这里。

    陈阿炳出去了,林森吃了馒头就回到屋子里喝了水,

    “今天铁牛去了哪里”

    小吉祥只有不到十岁,走不远也做不了事,所以每天收拾屋子,做饭看家就是她的工作。

    “今天升平戏院杨老板开场牡丹亭,铁牛哥哥说那里人多,要去碰碰运气。”

    小吉祥跟进屋子说道。

    这个铁牛真是疯了,升平戏院好大的名声,不比百乐门舞厅的场面小,往来的都是上海滩闻人大亨,哪里是自己这样的小赤佬白相的地方,希望没出事吧。林森心里暗想嘴上却安慰这个小妹妹,

    “没什么大事,一会我去看看你自己在家看好门窗,除了我们几个别开门,瘸阿炳今天发了利是肯定不会回来的,你自己在家小心一点”。

    时间不早了,应该快六点了,回来这几天哪里都不习惯,连块表也没有,看时间只能看天色。林森提了提破了两个洞的单裤,裹紧了身上歪歪斜斜补着两三个补丁的外衣走出门去,升平戏院离这里还很远,不跑快点再回来的就得半夜了。

    林阿炳的这个家在这里算是比较好的房子了,这里原来是逃难来的人们搭建的窝棚区,就是几个木棍几张草席搭在一起,能勉强遮风避雨而已。自从甲午之后,清廷腐败无能,各种天灾人祸导致各地难民人数激增,清亡后民国建立,又是军阀混战,百姓流离失所。而上海开埠后,租界却呈现一片繁华景象,各地难民纷纷涌入,于是在这片荒地中搭建起大片的窝棚。后来随着进入上海的难民增多,薄有家产的人们开始建起棚户木屋,林阿炳的老爹就是其中的一员,现在这木屋就成了林森他们遮风避雨的家。

    林森穿行在木屋棚户之间,又要小心的避过泥泞中的水坑垃圾,耳边不时传来呼儿唤女的嘈杂声音,正是晚饭时分,空气中满是烟火气息,无论时局怎样,只要有一口饱饭,人们总能过下去。走出这片棚户区不远处就是租界,马路上黄包车与自行车奔流不停,有轨电车与行人擦肩而过,时而又有小轿车在人群中鸣笛开路,好一派繁华景象。

    林森无心多看,开动双腿直奔升平戏院。时已入秋,街上的行人有围巾礼帽,而林森这一具瘦骨伶仃的少年身躯,却要顶着阴冷的天气奔行。他缩着着肩膀抱着手臂,穿行在人群之中,努力躲避着寒风,可是身上单薄的衣衫还是不能给他太多的温暖,于是林森只能小跑着行进,让运动起来的身体给最近更多的热量。等跑到升平戏院,他已经是汗流满面热气蒸腾。

    今日是杨老板开新戏,达官显贵已经早早入场,戏院外多是跟班司机在外等候,又有几个卖香烟瓜子花生的小贩流连,戏院不远处还有几个卖混沌汤面的小摊子,这是为了戏院里的角儿们下了戏宵夜的方便,不然这里也轮不到这些做小生意的占据。阿青之前不敢在戏院周围厮混,因为这里是那些成年人的舞台,也是成年人混街面的讨生活的地方,类似于他这种小毛头在这只有被欺负的份。所以听说铁牛到这找外快才说他是想出头到发昏了。

    林森沿着街边走边观察着,自从穿越到这具身体,他感觉自己的眼睛能看清很远的东西,耳朵也越来越灵敏,观察力变得很强,能注意到平时注意不到的东西,尤其明显的是力气大增,比自己作为林森这个成年人的时候的力气还要大一些。

    “现在这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的身体却拥有比成年人还大的力量,以后长大了岂不是要变成超人?”

    林森在心里暗自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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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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