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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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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试试看能不能找到绝无神。然而下一瞬,一股灼热的痛感突然从左手上面传来。

    低头看去,就见那个“门”字印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色,此时正散发出一阵诡异的光芒。

    “终于填满了,只是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吴常喃喃一声,脸上浮现出一抹憧憬和迟疑相互纠缠的复杂神色。

    毫无疑问,如果说能够回到地球的话手上的印记便是唯一的可能,但如果不是的话这个印记也有可能会变成噩梦。毕竟多年的努力就是为了这一刻,希望破灭的痛苦不是谁都能够承受的。

    吴常死死地盯着手背上的那个“门”字,双眼一眨都不敢不眨。

    血色的光芒不断暴涨,之后突然间消失无踪,就像是一个电灯泡在不断提高的电压下将里面的钨丝烧毁,而炽目的光芒也化作无边黑暗。

    吴常只感觉一股巨大的吸力仿佛凭空出现,凭他一流高手的武功竟然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

    一抹血色的光芒在黑暗的天幕之下闪烁而过,速度快的普通人难以察觉。

    老旧的小区单元门前面,一个年轻人傻愣愣的站在原地,手中还握着一把钥匙。

    “大晚上的不睡觉,出现瞎胡晃悠什么?还背着块破布拿着把破刀,玩cosplay啊?以为自己是武林高手?”

    大妈熟悉的嗓门响起,将吴常从呆滞中惊醒了过来。

    “我这是……回来了吗?”

    扭头看了眼周围的环境,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但却感觉是那样的亲切。

    强忍住心中的激动,吴常扭头对着大妈笑了笑,说道:“您还别说,我真是个武林高手!”

    “就你这样的还武林高手?大妈我一个能打你十个!哎,本来以为这种神经病在电视上才有,没想到出门遛个狗就碰到一个!”

    大妈摇摇头叹息一声,拎着狗回家去了,而吴常则只是笑了笑没有跟她争辩。

    摸了摸背上的包裹,抓了下手中的雪饮狂刀,吴常深深地吐出一口浊气,凭借着记忆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面。

    十年时间如南柯一梦,过往像是虚幻一般模糊不清。

    吴常看着镜子里面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自己,感觉像是刚刚在浑噩中挣扎着苏醒过来。

    “这都是真的!”

    心中喃喃一声,看了眼放在旁边的包裹和雪饮狂刀,吴常不得不接受这个匪夷所思的现实。

    说来也奇怪,吴常离开之前穿的是一身普普通通的休闲运动装,没想到回来之后竟然还是那身衣服,甚至连发型都没有改变。

    如果不是手里的雪饮狂刀和经脉中如江河般滚滚流淌的内力,吴常还真以为是在做梦。

    “没想到你也跟着我回来了!”

    吴常抚摸着长长的刀背,目光中满是喜悦。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吴常总感觉他和雪饮狂刀之间有了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联系。

    “都说神兵有灵,绝世好剑能够认主,没道理雪饮狂刀不可以。作为聂家家传的宝刀,应该对我十分亲近啊!难不成需要和绝世好剑一样喂食鲜血?”

    吴常心中想着,毫不犹豫的在掌心一抹,立刻就有一道差不多十厘米长的口子出现,滚烫的鲜血更是将雪饮狂刀的刀刃染红。

    “嗡嗡嗡!”

    就在血液落到身上的时候雪饮狂刀突然发出一阵嗡鸣,滚烫的鲜血也如同滴落在了海绵上一般瞬间被吸了进去。

    “果然如此!”

    感受着和雪饮狂刀之间清晰无比的联系,吴常心中一喜想要试试威力,但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欲望将心中的火焰平息了下去。

    雪饮狂刀的认主看上去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作为聂家的家传宝刀,在聂人没死的情况下雪饮狂刀一直都是属于他的。只因为吴常身上流淌着聂家的疯血,这才能够使用。

    当吴常从《风云》世界中回归时,雪饮狂刀再也感受不到聂人王的存在,便有了认主的可能。

    将雪饮狂刀收回鞘中,吴常打算先睡一觉再说。然而刚刚脱光衣服钻进了被窝里面,就察觉到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往身上挤了过来。

    “二傻,十年没见,你还是活的这么潇洒!”

    把小毛团从被窝里面掏出来,吴常一边抚摸着它柔软顺滑的毛发,一边小声说道。

    二傻是一只半大的狸花猫,吴常第一次遇到的时候它正在跟两只京巴打架。二傻是只流浪猫,身形瘦弱,终日游荡在饿肚子的边缘上,不仅饱受了风吹雨打的痛苦,还要被其他小动物欺负。

    只不过二傻并没有和其他流浪猫一样躲避,而是选择了正面战斗。

    事实上那一次就算吴常没有出现二傻也基本赢了,在体型相差了至少三倍的情况下,两只京巴被二傻揍得跟智障一样,窝囊至极。

    看到二傻勇敢的追着两只京巴四处逃窜,吴常一时间惊为天.猫,毫不犹豫的决定要收(guai)养(zou)它。

    经过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拉锯战之后,吴常终于以自身帅气的外表和侧漏的霸气征服了这只流浪猫,成为了它的主人(其实是用火腿肠和鸡腿骗的)。

    从此之后,一人一猫就厮混在了一起。一个可以混吃混喝,一个可以没事撸猫,日子倒是过得十分惬意。

    至于为什么给它取名叫二傻而不是大傻,其中也是有原由的。

    吴常很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一条不知道串了多少串的狼狗,取名叫做大傻。除了不知道从哪个祖先身上继承来的憨厚老实和聪明乖巧之外,大傻基本上没有任何其他优点存在。而在陪伴了吴常七个年头之后,大傻也如它的名字一般傻乎乎的睡死过去了。

    儿时的玩伴就这样离开让吴常伤心欲绝,哭嚎着吃了满满一大碗之后便发誓再也不会养狗了。

    其实吴常最开始并没有收留二傻的打算,然而当他看到那一双如同星辰般闪烁的明亮双眼时,所有的念头都被他抛到了一边。

    事实证明吴常当时看走眼了,二傻很对得起它的名字,又二又傻。进了吴常的家门之后原本的帅气英姿早就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晚上诈尸满房间乱蹦着抓蚊子。

    不过还好二傻最大的优点并没有消失,还能让吴常每天撸啊撸!

    将二傻放在胳膊肘里面,吴常费了半天劲把空调调到了合适的温度,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黑暗悄悄散去,光明重新降临,周而复始,不知疲倦。

    吴常躺在床上睡了一天两夜,把二傻给饿的直挠门。

    “你这个蠢货,怎么老喜欢睡在这里。”

    把趴在脸上猛舔的二傻丢到一边,吴常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

    今天是去报到的日子,可千万不能耽误了时间。

    拿着手机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发现忘了怎么用软件打车之后,吴常最终无奈的叹息一声,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被整个世界给抛弃了。

    十年时间太过漫长,此时的他脑子里面都是各种武功招式,以前学校里面的东西基本都忘干净了。而对于一些电子产品的使用,也是跟乡巴佬一样弄不明白。

    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吴常带着录取通知书和档案袋来到了小区外面。

    吴常租的地方不算偏僻,等了差不多十分钟便看到了一辆出租车。

    坐在车上和司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很快便来到了明湖师范大学的校门口附近。

    作为华夏一流学府之一,明湖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多年以来居高不下,然而这并不能阻挡众多学生的热情,每年的名额依旧会爆满。

    “有钱人真多!”

    随意的在周围扫了一眼,吴常不禁感叹道。

    各式各样的世界级豪车跟展览会一样在路边停着,吴常虽然忘了这些都是什么牌子,但却知道很贵。

    “不愧是明湖省最好的大学,有钱人一抓一大把!”

    无所谓的摇摇头,吴常迈步走了进去。

    学校门外面还有一大群人堵着,可到了里面就宽敞了很多。

    一眼看去,整个学校里面到处都是莺莺燕燕,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生,偶尔看到几个男人跟葱花一样稀罕无比。

    “不愧是师范大学,女生好多!”

    吴常嘴角泛起一丝微笑,很快就找到了指示牌的位置。

    “这位师弟,你是打算办理入学的手续吗?”

    就在吴常站在指示牌前面看了半天,有点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肩披绶带的女生走了过来。

    身高差不多一米七,皮肤细腻还有点婴儿肥,看上去十分可爱。

    “对啊,看了半天没看懂,也不知道应该往哪里去。”

    吴常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那走吧,师姐带你去。”

    话说完,这个女生便在前面领路。

    吴常之前因为不认识路而感到苦恼,她的到来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闲聊,很快便将手续办完,连被褥和钥匙也都顺路领取了。

    “谢谢师姐!”

    冲着女生感谢一声,吴常抱着被褥便向着宿舍楼走去。

    “叫我秦珏就行,不用客气!”

    名叫秦珏的女生笑了笑,目视着吴常进了宿舍楼之后才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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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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