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那场雪》一类的,无一不是天雷巨作,其间内容更是一言难尽。
白檀忍着强烈不适,刚看了两眼,浑身就炸开了鸡皮疙瘩,发自内心地感叹道:“这玉墨小书生,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啊!”论胡编乱造的能力,简直无出其右,只看这些话本内容生动逼真,人物形象鲜明,对话色|气又不失含蓄,情节跌宕起伏,狗血四溢,满纸的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直看得人面红耳赤,血气翻涌,难改销量那么高。
白檀搓了搓下巴,眼里闪过一抹兴奋的光,小声嘀咕:“大兄弟,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当即就把山庄内养着的几个秀才、画师召集起来,下达了一条命令:写!给我往死里写,谁写得好,立马奖励一百两银子,出书后另有分红!
话本写好之后,主人公无一例外全叫玉墨小书生,画风更是一本塞一本的香艳。
然而,交稿子的时候,黑心又记仇的奸商白檀却不太满意,反而很有心得地点评道:“不行不行,还是太保守,尺度完全可以再大一些,反正这会儿还没绿网,没人限制我们必须写脖子以上,而且,玉墨小书生这名字,一听就给力给气的,怎么能让他左拥右抱收后宫呢,改!必须改!怎么改?就把这些原来的琴娘、云儿、碧痕还有那谁谁,反正就是所有红颜知己、露水姻缘,全都改成英气勃发、身高八尺的须眉男儿,什么,写什么?这还不简单,断袖分桃、兄弟结契,懂?”
一众刚刚改行当写手,廉耻心尚存的秀才,艰涩道:“……啊?”
白檀恨铁不成钢,没办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些人毕竟还是比较迂腐,一时突破不了羞耻感,他直接道:“来来来,笔给我,我来写。”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衣食父母雪夫人竟然还会写话本。
白檀拿出之前某一世掌握的写作技能,大手一挥,走笔如龙,唰唰唰写了几页,三千余字内容一气呵成。
众写手挤作一团,共同看了那直白露骨,香艳无比的一章,只觉得突然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个个如遭雷劈地望向白檀。
白檀起身,气势十足地训话,“做写手呢,脸要厚,心要黑,自己恶不恶心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看得恶……呃,舒心。”
众人握着笔瑟瑟发抖,点头如捣蒜。
在白檀的启发下,写手们文思如泉涌,话本写得猎奇又有趣,虽是为世不容,却缠绵悱恻,哀婉动人,超越身份地位,世俗伦理,谱写出一出出旷世奇恋。
照常理推测,喜欢写小说的人,通常也喜欢看小说。
正如白檀所料,那位玉墨小书生再次去买新出的话本来看时,甫一掀开扉页就被惊得差点失手扔出去,哆哆嗦嗦地说道:“玉墨小书生……粉嫩诱人的菱唇……幼鹿般纯真无辜的双眸……动不动就嘤嘤嘤……救命,呕……”
有道是英雄惜英雄,白檀与玉墨小书生,虽然隔空掐了一架,但竟然彼此起了惺惺相惜之意,尤其是玉墨小书生,看完话本后本来暴跳如雷,叫嚣着要以笔为刀,狠狠跟写书之人玩一局,但等到发现所有以“玉墨小书生”为主人公的话本,署名都带有鹤闲山庄四字时,就不得不偃旗息鼓。
后来,玉墨小书生生生忍了几个月,实在受不了了,才把铺盖卷巴卷巴,来投奔鹤闲山庄,再然后,白檀凭借自己超凡脱俗,神乎其技地“码字”能力,成功收服了一枚迷弟,更是与玉墨小书生强强联合,狠狠赚上了一笔。
前言休提,却说这日早上,关暮雪得知赫连煜正在什锦斋后院住着,想到当年生父关野便是殒于此子手中,白檀又为了庇护他,多年来忍辱负重,生受了许多委屈,自己早该与赫连煜决一死战,之前被岳立锋、文言明之事牵绊住,现下暂时得以脱身,不若教训对方一番,也免得赫连煜得意忘形。
关暮雪打定主意,从裁云阁走出来后,就提了宝剑,翻身跃马,扬尘而去。
什锦斋后院,几株繁茂葱茏的桃树下。
赫连煜一身张扬鲜艳的红衣长袍,饰以玄奥的黑色纹绣,比之少年意气,又多了些邪肆霸道,虽然已过而立之年,样貌却仍停留在巅峰时期,七分俊美,三分阴柔,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森寒之气。
几名黑衣随从护卫在侧,神态既恭谨,又畏惧,每当赫连煜目光扫过,便控制不住地微微战栗,噤若寒蝉。
赫连煜运功完毕,冷声问道:“她还是未收?”
护卫队长战战兢兢地说道:“雪夫人说山庄内一应俱全,还请教主自行留用。”
赫连煜表情慵懒,眼神却极为冰寒,似笑非笑地说道:“我竟不知她何时与我生分到如此地步。”
作者有话要说:多人修罗场,正在开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