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用尽手段也要见的,例如,萧芥。
把采衿并橘络四人留在王府,稍微换了个不那么打眼的衣裳,嘉笙便带着元欢,朝目的地跑了。当然,侍卫也是带着的。
“你说,你上回对那位萧公子说你是瑜亲王府的丫鬟?”元欢坐在去莹玉坊的马车上,在一片颠簸中,疑惑地问道。
“对啊。”嘉笙点头。
“他还在莹玉坊做工?”元欢皱起眉头。
“没错。”嘉笙抬眸,乐滋滋地看着元欢。
“你乐啥啊乐?这是怎么回事啊?上回你不还说他是那个什么,那个萧国公府的少爷吗?怎么一眨眼又变成个做工小伙计?”元欢感觉自己跟不上元嘉笙了,这傻子一天不知道在干啥。
“是少爷啊,”嘉笙回道,接着话锋一转,“不过也是个被父亲母亲讨厌的人,”又惆怅地叹了口气,“更是个丢在门外,没人管的人。”
“你——”元欢欲言又止,“你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你找人调查过他了?”
“北扉。”
“什么?”
“找的北扉帮我查的,谁让我出不来,又没有人可以用,不过北扉办事很快的,我上次出来,他就已经都查到了,所以我才有时机去见他。”
元欢啧叹着摇头,'顺便还过了一把英雄救美的瘾,怎样?感觉开心吗?”
“开心啊,当然开心,改明儿,你也可以试试。“嘉笙挑眉打趣地回她。
“我就不了,你开心就好。”元嘉笙这是又魔怔了,元欢在心里给她下了个碟。
“等下还是北扉陪我进去就行。”嘉笙拉开马车的帘子,淡淡开口。
??
“北扉去?那我干什么?让我留在马车上吹冷风?”
“这马车封得很好,哪里又冷风?”
“不行,你见色忘义,我也要去,不能不带我!”
“那你上次又没去过,他都不认识你,去了说你就是郡主吗?然后当众拆穿我?”
“这次不认识,以后不就认识了,早晚都得认识,所以,我要去!”
“哼。本郡主向来敢作敢为,就算我父王打断我的腿,我也绝不会受他胁迫,就乖乖呆在房间绣花,那就不是我能做的事。”
“好吧,你说什么都行。”元欢说完,转头对她翻了翻白眼。
“怎么是你?”
“没错,就是我啊。”
“你这话,好没道理,为何不能是我?”
嘉笙扪心自问,方誉是个坏人吗?
很显然,他不是。
他除了放弃过她外,谁也没能够轻易被他放弃或者牺牲过。方誉他对谁都温和有礼,永远是那副高高在上、不染纤尘的君子做派。
所以,心怀天下的方誉,在家国大义和天下苍生之间,毫无疑问,她永远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时值新皇登基,朝局不稳,文臣莫不求和,送出一个公主就能暂缓危局,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虽然她少年时,书读得不甚出彩,可也明白‘身在其职,当谋其政’的道理。身为公主,生可受万民奉养,死亦享宗庙配祀,为社稷万民而嫁,这本是一个公主的宿命,没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