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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第一百零一章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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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阳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贸然用珍贵的麻酱尝试牛舌饼,一边又暗自为浪费的食材到痛心,不禁捶胸顿足起来。

    多好的红枣和酥油呀,都被自己亲手杀掉!

    出门丢弃时,刚好有一条野狗经过。它大约是这家酒楼后门的常客:时常有人将无意中掉在地上,或是客人吃剩下的饭菜集中堆放在墙角,附近的野猫野狗会赶在清理街道的人到来之,悄悄带走。

    见孟阳端着大盘子出来,那野狗立刻停下脚步,将充满期盼的眼神投过来。

    要开饭了!

    孟阳略一迟疑,小心地将那些点心堆放到角落,然后丢过去一个饱含鼓励的眼神,

    如果给狗吃,不算浪费,对吧?

    来吧,狗兄!

    野狗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可还没等到近就急刹车,然后对着那对黑乎乎的东西,干呕下。

    孟阳:“……”

    过分啊!

    你不爱吃就算,干呕实在侮辱人!

    被野狗否认之后的孟阳仿佛遭受致命打击,白星再看他时,禁不住怀疑这人是不是已经灵魂出窍。

    一直到火锅端上来,孟阳才一点点慢慢恢复神志。

    南京百姓对鸭子的热情超乎想象,他们似乎总有那么多的吃,又总有那么多的热爱,好像怎么都吃不腻一样。

    就连这火锅,是用的鸭架汤!

    吃火锅,汤底的油脂不必撇得太干净,此时『乳』白的汤汁中赫然飘着点金灿灿的油花,另外还有切开十字花的香菇、红艳艳的枸杞、健壮饱满的大红枣,以及零星种『药』材。

    听大厨说,爱吃辣的人食用火锅易上火,但这个汤底的兼具保养功能……

    廖雁和白星吃过不少火锅,可还是头一回见这么讲究的,就觉得这锅汤底跟这座城、这座城里的人一样,都是那么精细。

    跟大西北和关外真的一点都不一样。

    铜锅底下坐着火炭,随着热力的挥发,底部冒出来一串串大气泡。它们就像『乳』白『色』的珍珠一般,蹿到水面炸裂开来,将包裹的香气一股脑儿丢出去。

    好闻吧?

    廖雁的眼珠子都恨不得贴在那几盘牛肉片上,见状迫不及待地搓搓手,吞着口水道:“差不多吧?”

    这都多久没吃牛肉呀,可馋死人啦。

    孟阳的喉头耸动一下,顾不上回答,主动夹一大筷子牛肉放进去。

    吃火锅的时候最好先涮肉,这么一来,它们本身的油脂能融入汤底中,使得汤汁口感更加丰富,后面简单涮菜也有肉汁精华呀。

    大厨的刀工很好,牛肉一片片切得很薄,只需要稍微往翻滚的汤汁中蘸一蘸,鲜红的肉片就迅速翻卷、变『色』。

    若细看时,肉片纹理间仿佛还有一点点淡红『色』的血丝,但请不要在意,放心大胆的吃下去吧,这个时候的牛肉才是最鲜嫩肥美的!

    若一直等到血丝全无,肉片老啦,咯吱咯吱嚼木渣似的,哪里咬得烂!

    三人都是无辣不欢的『性』子,还提跟厨房要许多辣椒剁碎,统统放到蘸料碗里。

    南方菜蔬很丰盛,这会儿除了干辣椒之,甚至还有一点新鲜辣椒,较之晒干的更有一股鲜甜风味。

    当然,更辣!

    新磨的芝麻酱格外香甜,加一点芫荽和本店特『色』酸豆角碎碎进去,再裹上辣椒,把颤巍巍的牛肉片用力往里一按,多种味道瞬间融合。

    时间紧迫,嘴巴早已等不及,脑袋主动下压靠近碗边,直接就着筷子嘶溜吸进嘴巴。

    呼呼,好鲜好烫,又酸又辣,让人忍不住张开嘴巴呼呼喷热气,喘口却又赶紧闭起来:

    多么珍贵的香气呀,要是都呼出去多可惜……

    麻酱的香味浓稠而醇厚,本来是十分霸道的,可大约这就是天生一对吧,遇上火锅,竟懂得退让啦。

    酸豆角本来是很不起眼的,可就是那点不起眼的酸味,却好像画龙点睛一般,灵活地穿『插』其中,将牛肉的鲜香最大程度催发……

    一大碗临时拼凑在一处的食材就好像萍水相逢的一家人,仓促却又意外合得来,彼此成就,最终汇成无上美味。

    廖雁自然少不得叫一壶小酒,清亮的酒『液』入喉,本该是柔和的,可因为辣椒和热力在,竟像一团火似的轰然炸开,瞬间叫他脑门儿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嘴巴里又热又烫又辣又麻,酣畅淋漓透着痛快!

    南京人爱吃鸭子,从皮肉到内脏没有一点浪费,各『色』卤味自不必说,甚至就连骨头都可以熬鸭架汤呢。

    除了三人惯常吃的菜品之,他们还很虚心的接受了大厨们的建议,尝试『性』地要一盘鸭肠、一盘鸭血。

    猪血他们是吃过的,可这个鸭血嘛,还真没有。

    白星夹起一块,颤巍巍的,单纯看模样好像跟猪血没什么分别。

    咬一口试试吧。

    猪血是有点嚼劲的,但鸭血却截然不同,白星只轻轻咬了下,就碎掉。

    再细细一品,她惊喜道:“是鸭子的味道!”

    鸭血好吃,可今晚给他们惊喜最大的,竟然是最其貌不扬的鸭肠呀!

    谁能想到这种东西略煮一煮,就会有那般鲜嫩爽脆的口感呀!简直跟吃水果一样美味。

    这个时节的北方正是万物复苏的时候,地里最多的就是野菜,但南京城就不一样了呀。

    他们这边的店铺里,竟然就已经有许多水灵的蔬菜可以卖呢!

    吃多肉之后来一点清新的蔬菜,再配着甜滋滋的水果和清香的茶水,哪里还会觉得腻呢?

    见廖雁自斟自饮喝得开心,白星忍不住也倒一杯,想了下,又问孟阳,“要来一点吗?”

    孟阳眨眨眼,递只茶杯过来,笑眯眯道:“有肴无酒,岂不可惜?当浮一大白!”

    有亲人,有朋友,他好开心呀。

    三人都把杯子倒满,凑到桌子中央轻轻碰了下,相互交换下眼神,“干!”

    费什么呀,吃他娘的,喝他娘的!

    饭后,三人抱着肚皮瘫坐在椅子上,眼神齐齐放空。

    残杯冷炙已经被客栈伙计撤出去,但空气中浓郁的火锅香气却久久不散,甚至就连他们的衣服纹理都被浸透了,略略一低头,便是浓浓油香。

    良久,就听白星坚定道:“以后,要养很多鸭子!”

    鸭肠真好吃呀!

    孟阳深以为然地点头,廖雁大手一挥,“养!”

    饱餐一顿,出了一身大汗,好像把渗透到骨头缝里的湿气都『逼』出来,说不出的干爽畅快。

    可能是吃得太尽兴,一口气灌三壶酒的廖雁喝得有点高,整个人眼神就很『迷』离,脑袋后仰看着房梁,嘴巴里又开始哼唱起悠远的歌。

    孟阳很喜欢听他唱歌,只是平时这人脾气又臭又硬,不大爱开尊口。

    谁知正准备细细聆听呢,就见廖雁突然一挺,又把自己从后面挺过来了。

    他半趴在桌上,一双眼睛被散落下来的头发半遮半掩,看不大清眼神,但应该是直勾勾盯着孟阳看的。

    “喂,书呆子!”他恶狠狠吼道。

    “嗯?”孟阳本能地坐直了,“雁雁你要不要喝水呀?”

    “别打岔!”廖雁一巴掌拍飞他递过来的水杯,两只手死死钳住他的手腕,粗声粗气道,“你会对星星好吗?”

    白星和孟阳都愣住。

    者才要开口,却见廖雁早有预料似的一抬手,难得朝她霸道一回,“男人说话呢!你闭嘴!”

    白星:“……”

    有一说一,她的拳头发痒。

    “星星!他喝醉啦!”孟阳生怕她再把廖雁出血来,赶紧劝和道。

    怎么能跟一个醉鬼计较呢?

    廖雁手上发力,乎把孟阳从凳子上拽了起来,两人就这么各自趴在桌子一头,脸对脸,无声对视。

    孟阳觉得现在的廖雁好像有点不对劲,不敢随便说什么刺激,只是认认真真地看着他『乱』发下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我喜欢星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白星听了这,心脏砰砰直跳,好像有什么酸酸软软的东西从里面喷涌而出,瞬间填满胸腔。

    那头桌上两个不知对视多久,廖雁微微低了下头,小声嘟囔道:“书生的嘴,骗人的鬼!”

    孟阳不服气,才要反驳,却见廖雁猛地仰起头来,凶巴巴道:“老子记住你的,你自己记住,若有朝一日做对不起她的事,哪怕你跑到天涯海角,老子要掏出你的心肝脾肺来煮了下酒!”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眼角微微泛红,不知是酒劲上头催得,还是……

    白星微怔,“廖……”

    音未落,就见廖雁一把甩来孟阳,单手往桌面上一按,直接从他上空掠到窗口。

    “你去哪儿?!”白星追了两步,罕见地紧张起来。

    廖雁蹲在窗台上,一手扒着窗框,头也不回道:“老子吃太饱,出去吹吹风不行啊,啰嗦!”

    说罢,又提起一口气,径自飞檐走壁踩着房梁屋脊跑走了。

    “雁雁!”孟阳紧追几步,却哪里追得上。

    此时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但见漆黑的夜幕中点缀着无数橙黄『色』的浮灯,廖雁像黑夜中滑翔的鸟儿,在层层叠叠的屋脊间飞快移动,很快就消失在夜幕中。

    空气中只有无数外出的人们发出的欢声笑语,却哪里还能看得到刚才那个身影?

    冬天确实已经过去,哪怕晚风吹在脸上,有点暖意了。

    廖雁压根儿不必回头就能知道那两人一定在注视着自己,可他现在心情很不好,所以并不算回头看。

    老实说,他有点后悔。

    曾经的他太傻太天真,以为当时就是永恒,以为只要自己在,就永远不会有别的人进来;

    以为只要旗鼓相当就是喜欢,以为只要能经常见面,就是永远……

    他忘人都是会走的,忘世界如此之大,并不缺他一个。

    他不懂啊!

    没有人教过他,没有人教过他分辨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更没有人告诉他如果遇见有好感的女孩子应该怎么做。

    现在他懂,可是……

    晚。

    看着他飞速离去的身影,白星抓着窗框的手紧了紧,斟酌再三,终究还是没有追出去。

    就算追上,该说什么好呢?

    或许,现在他最需要的就是一个人静一静吧。

    孟阳抓着窗框看半天,很有点无措的喃喃着,不知究竟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身边的白星听。

    “星星,我觉得自己好自私呀,我以前分明就听他说过好多次喜欢你的……”

    但是感情这种事,又岂是人力能够干预的?

    白星摇摇头,“我不喜欢他。”

    顿了顿,又补充道:“并非男女之情的喜欢。”

    情这种事,终究要讲究两情相悦。

    她确实很欣赏廖雁,听他对自己说过无数次喜欢,但却从未有一次比得上孟阳冲自己的一笑。

    她可以将廖雁当做旗鼓相当的对手,当做足以交付后背的战友,甚至是一生之死敌……但唯独没有男女之情。

    有时候她甚至忍不住会想,许廖雁对自己的情不过是孤独太久的错觉,错把残酷江湖中仅存的一点安慰和陪伴当做爱情……

    但廖雁此人素来固执的可以,只有他教训别人的份儿,却从不肯听劝。

    久而久之,只好随他去。

    两人一时无,都转过身来,背靠窗框抱膝蹲下。

    不知过多久,孟阳终究不放心,又扒着窗子探头死命看眼,“星星,我们要不要去找找他呀,他喝醉呢,会不会出事?”

    白星摇头,冷静道:“要出事是别人。”

    廖雁武学天分之绝无仅有,起架来又不要命,即便真的跟人起冲突,最终活下来的绝对是他。

    孟阳丝毫没有被安慰到,“可,伤到别人不好吧?”

    白星瞅他一眼,认真问道:“那么如果找到了,你要说什么呢?”

    孟阳张张嘴,这才发现素来能言善辩的自己竟有哑然失语的时候。

    是呀,说什么呢?

    自己能说什么,该说什么呢!

    对不起?

    不,他那样孤傲的一个人,根本不需要。

    若说别的,又显得自己虚情假意……

    思来想去没个主意,孟阳只好暂时放弃。

    他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对了星星,你今天是不是一直有想问我来着?”

    本想另外找个合适的时间问问的,谁承想今天的氛围突然急转直下变成眼前的局面,既然如此,还有什么不能说、什么问题不能问呢?

    白星身体一僵,不易察觉地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平静而冷酷,眼睛却不敢看着孟阳。

    “你,你有没有娃娃亲?”

    “啥?”有那么一瞬间,孟阳直接傻了。

    白星的脸上热辣辣的,刚才拼命积攒的勇气瞬间消散。

    她甚至不太想问了,可心底的好奇却又忍不住,猫抓似的痒痒。

    “就,就娃娃亲……”她蚊子哼哼似的重复道。

    孟阳终于回过神来,表情迅速变得复杂而微妙。

    无数碎片式的场景和对话从他脑海中飞速掠过,如浮光掠影,如夜间璀璨的跑马灯。

    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他忽然觉得身边的姑娘有点傻乎乎的可爱,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令他的心到由衷的快乐。

    “傻星星,”他柔声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白星想说是廖雁那傻子干的,但又觉得这个时候再把锅甩给一个失意离去的人有点不厚道,便红着脸,捏着手指小声道:“就,就话本上讲的啊,什么门当户对亲上加亲指腹为婚……”

    孟阳笑着摇头,“你呀,还是少看点这种本的好。”

    当初两家确实动过这个心思,但未来的事毕竟太过久远,而且他们也都希望孩子们能得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幸福:若真有情意,到时候再定亲不迟;若无缘分,早早定亲岂不尴尬?

    所以娃娃亲什么的,还真没有。

    得到答案的白星终于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整个人都轻松不少。

    但是很快的,他们就都轻松不起来了:

    负责夜巡的衙役找上门来,说抓到有人趁着夜『色』抓河中的锦鲤烤着吃……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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