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食才有这样的好日子,却压榨穷困的劳动人民,就应该被抓走,吃得苦。
却没想到抓他走的人居然是沈墨大哥。
也是奇怪,沈墨大哥那么深明大义,而且他之前也提过温玉书的事情,沈墨大哥应该对温玉书深恶痛绝,抓走温玉书也应该是为民除害,怎么就变成了温玉书的护卫?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一会儿工夫愁眉苦脸的?”钱向明温和地笑了笑,手中摇着一把折扇,走向紧蹙着眉头的温玉书,抬头看了一眼牌匾上的“温府”,眼中划过一丝厉色。
对沈墨说的那些关于温玉书、温家仗势欺人的话也对钱向明说了一遍,以至于,钱向明对温玉书也好对整个温府也罢,无一丝好感,且十分厌恶。
一个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一个是救命恩人厌恶至极的人,他自然倾向于前者。
而且,他明白,他对云乐的感觉,可不只是仅仅把他的当成是救命恩人,也是他所心仪的对象,是他所认为的钱家当家主夫的最合适的人选。
云乐虽然出生贫困,甚至没怎么念过书,却能自强不息,自己去书院角落里听夫子授课,夜里则借着月光读书温习,如此勤奋不说,小脑袋里还总是装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十分奇特,也令他十分欣赏。
他还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或许是因为出身贫寒,受过苦,特别能为贫寒的乡亲们着想,善良、乐观、斗志昂扬,自信洋溢,就连寻常男人也没他这等才智心智,更何况还是个身娇体贵的哥儿。
旁的哥儿跟女人没什么区别,爱哭爱闹,还得好生哄着,可云乐却与众不同,与众不同到让人移不开双眼,外表不算多么漂亮,却就是勾人心魂。
钱向明受伤是因为钱府庶子姨娘们背地里下的黑手,正好遇到了云乐,为他所救。
明明可以放下银两以作报答就可以离开的,却不愿意就这么离开了,尽管家中还有些事情需要他亲自回去处理。
“没事的,钱大哥,我们一起去看看酒楼。”云乐眉眼舒展,重新展露笑容,道。
沈墨大哥的事儿以后再说,他还是得先管好经营的事情,男人嘛得慢慢来,先赚钱才是最重要的,而且,钱向明摆明了也对他有意思,还是先拿下他再说。
云乐在现代的时候,就不满足于一个男朋友,来了陌生的这里,也不可能会改变,更何况,这个世界的哥儿并不多,有不少哥儿就是拥有几个丈夫的,简直太合他胃口了,也不用担心会触犯法律。
以他的本事,找个三五个男人不成问题。
“好。”
......
温家的管家做事效率很高,温玉书一吩咐,立刻就带着沈墨三人到了住处,是所南北通透,桃红柳绿,风景宜人的院落。
手底下跟着一列家丁丫鬟,手脚利落地收拾院子屋子,十分迅速。
打扫收拾完出去后,家丁丫鬟们都在私下里小声讨论。
“新来的沈护卫长得好英俊,身形又那么高大,听说就是他救出了咱们少爷呢!”
“跟着沈护卫的那两位也长得着实好。”
“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什么来头。”
“管他们什么来头,反正少爷回来了就是好事,这几天咱们温家的酒楼生意惨淡,少爷回来了一定会有办法治治那嚣张的风云酒楼了吧。”
......
“主人,你不是下山来做夫婿的吗,怎么来当护卫了?”
沈落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前,自顾自给自己倒了杯下人刚沏好的热茶,看着在热水中旋转的碧绿叶子,吹了吹,抿了一口,继续道:
“主人,你要是真心喜欢温公子,应当与他明说,做什么护卫?
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尖峰寨的大当家,财色皆有,武功文采也样样不缺,而且也没有什么三妻四妾,三夫四侍,多得是姑娘哥儿喜欢呢,区区一个护卫岂不是大材小用了? 阿佑,你且说,我说得对还是不对?”
沈落偏头看向一旁给沈墨沏茶的沈佑,朝他努努嘴,“快说话呀。”
沈佑温润地笑了笑,道:“落落姐言之有理。”
“主人你看,阿佑也说我说得有道理,不如这样,我和阿佑一起帮你,让你趁早将貌美的温家公子给娶回家,你看如何?”
沈墨轻笑一声,接过沈佑递过来的茶杯,掀开盖子刮了刮,抿了一口,嘴角含笑道:“小丫头片子,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