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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张绣的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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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庖厨已端着一盘大肥鸡上来,油腻腻的鸡腿肉质饱满,更是淋上了蜜汁,让人一闻之下食指大动。蒯越被关在地牢,恶臭熏天,牢饭都是极为劣质,扒拉几口就要吃到几粒沙子,险些没把牙崩了。

    饿了一整晚,忽然送上一只肥鸡,简直是雪中送炭。蒯越双手按住肥鸡,一按一拔,将鸡腿撕了下来,大口地吃起来,满嘴流油,犹如饿狗扑食,边吃边赞道:“香,真香!”

    曹昂笑而不语,心想这家伙可真的是饿疯了。

    总算蒯越胃口不大,啃了小半只鸡便打了个饱嗝,看见对面的曹昂满是笑意,不由得老脸一红,身为名士,自然清高又矜持有风度,胡吃海喝乃粗鄙之人做的事。他抚摸着自己的肚皮长叹道:“这生平之中,山珍海味不知吃了几次,没成想今日之食物,竟可口如此!”

    曹昂笑道:“这一餐可是先生的最后一顿了,可须吃饱了。”

    这最后一顿,自是生命尽头的最后一顿。断头酒顾名思义,吃完了上路,自春秋时期的楚庄王以来便有的。不料蒯越迷迷糊糊的,却还以为是“地牢里的最后一顿”,吃完了便可重见天日,陪笑道:“曹公子冰释前嫌,不计恩怨,乃大丈夫所为,日后回去我定然向刘荆州美言您几句。”

    曹昂心想你都要死的人了,还是改天托梦给刘表吧。眼看吃得差不多了,向张小五道:“走了,带蒯别驾上路。”

    上路一词,一语双关,既有带着赶路之意,也有走黄泉路的意思。

    显然,蒯越理解到的意思是前者。

    曹昂大踏步地走了出去,两名卫士左右夹着蒯越将他带了出去。

    蒯越身上的镣铐并未解除,一路拖曳而行,铁链在青石板上磨得嗤嗤响,不由得道:“这镣铐不如解了吧?太沉了。”

    左边那卫士照着他的膝弯就是一脚,险些没将他踢得单膝跪下,骂道:“老实点,否则有你的好果子吃!”

    蒯越大怒,说道:“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对我如此无礼?不要命了?”他还沉浸在出狱的美好梦幻之中,加上曹昂跟他把酒言欢,自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恐吓卫士。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冷笑不已。

    蒯越第一次感觉自己被所有人当成了傻子,心下发虚,怒道:“笑什么?”

    那先前踢了他一脚的卫士道:“当然是笑你死到临头了,还敢狐假虎威。”

    蒯越道:“什么?”

    “刚刚的断头酒也喝了,你的遗言也跟我们曹公子说了,现在午时将近,该送你去斩首了,法场人山人海,成千上万的百姓都等着看好戏呢。”

    一股寒气自脊椎骨直冒上来,蒯越额头渗出汗水,惊恐道:“这怎么可能,他刚才还跟我谈笑风生,怎得……说变就变?”细思之下,这才想起曹昂虽然看起来和蔼可亲,至始至终却没有说过要放了他。

    张小五笑嘻嘻地上前,说道:“还不快走,押上去,父老乡亲正等着看戏呢。”

    蒯越犹如失了魂一样,呆若木鸡。卫士拖着他走,将他扔上马车,驶向市集。

    市集里人群攒动,一千名西凉军一字排开,将如钢铁洪流般涌来的百姓拦了下来,防止发生暴动,也担心有人劫法场。

    曹昂抬头看天,太阳正盛,说道:“时辰差不多了,该行刑了。”

    这时蒯越被双手双脚捆缚,强迫其跪在法场中央。他披头撒发,身上不知挨了几下毒打,脏兮兮的像是一个乞丐跪在那。

    四下里人声鼎沸,都要来瞧一瞧荆州的大名士。上到拄着拐杖的八十岁老叟,下至吸允鼻涕泡的三岁孩童,什么士族豪强、走卒贩夫三教九流一波接着一波。国人爱看热闹的心态,最早可追溯至中国二世纪的东汉末年。

    张绣嗯了一声,说道:“刽子手准备就绪,行刑!”

    胸口一撮护胸毛的大汉举起酒碗一口干了,拍了拍自己的腰间,拎起砍头刀就准备上前。

    “慢——”

    程昱伸手阻拦,笑道:“杀鸡焉用牛刀是句老话了,蒯别驾好歹也是一介名士,自然不能死于牛刀之下,不如由张将军亲自动手吧?”

    张绣苦笑道:“程太守说得不错,好歹蒯别驾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我倒是差点忘了。”不论是自己动手,还是手底下一个无名小卒动手,杀人的名头都是被他所“承包”,也没什么分别,倒不如果断些。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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