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就这么把人带回去。
这这一段时间就是冬璃料理石小梅的时间了。
首先,冬璃以刘玲律师的身份,申请面见张三,警方同意了,不过冬璃没有要求单独见面,恰恰相反,她要求调查这起案件的李警官也要在场,毕竟张三所说的话,就是证据。
“首先,你说是我的当事人刘小姐让你去杀了那个孩子的,那么有没有实证的,比如说电话录音之类的。”
“她是当面跟我说的,当然没有。”
“那么,你说把孩子藏起来是为了钱,那么我的当事人把钱给你了吗?”
“当然。”
“那么有银行的转账记录吗?”
“她给的是现金。”
“数额多少。”
“五万。”
“是不是有点少?杀人可能是要判死刑的,五万块钱,你确定?”
“老子缺钱不行啊,五万块钱还少?!”其实张三也觉得少,如果真让他杀人的话,五万肯定是不够的,但是这五万是石小梅找她来演戏,再加上坐几年牢的钱,不过现在,这五万不是石小梅给他的,而是“雇主”刘玲给他的。
“是吗,既然这样,那么你觉得我去查我当事人的银行流水能不能查到这五万块的流水呢?”
“呵,你这个律师真傻,她买凶杀人肯定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证据啊,肯定是分成好几笔取出来的。”
这供词对得可真好,但远不至于让刘玲就这么被判了刑,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警方的偏见,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刘玲,而她的犯罪动机又很充足。
但是只要是假的,就一定会有疏漏,冬璃从包里拿出周远和小宝的亲子鉴定报告,还有另外一份文件,“这份亲子鉴定报告是我的当事人五月十二日亲自去鉴定机构做的,也就是说,她在那一天才确定了自己的丈夫居然和那个孩子是父子关系,如果有杀机,那也是这一天开始有的,而这一份,是从五月十二日到今天这二十一天内她名下所有银行卡的流水账单,刨去前几天住院的费用,一共只有四千九百八十三,其中还有三千六百二是能查出去向的,所以剩下的只有一千三百二十一,根本没有你说的五万,着你作何解释?”
“这……”张三这个时候才正式开始慌了,他可没想那么多,但他也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只能咬口不认了,“那我哪里知道?也许是她有什么别的渠道……”
“张先生,我劝你说实话,你要知道,现在说实话,还算是你自首,不然的话,我们就只能法庭上见了,要知道,虽然你这儿没有你跟我的当事人交易的录音,但是我这儿可是有你跟别人的录音,不如再说清楚一点吧,有人贼喊捉贼,你确定要做她的帮凶吗?”
话都说到这地步了,张三就是再傻也该清楚到底该怎么做才是对自己有利的,“不……我招!我全都招!不是刘玲找的我,是那个姓石的!是她让我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