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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虎胆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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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百分百都会找到我的门上,或者亲自来,或者托人求情。……,仲业,你说到那时候,我是放人的好,还是不放人的好?”

    文聘想了一想,答道:“放与不放都不好。”

    “为何?”

    “如果就这么放了,前功尽弃。如果不放,极有可能会引起第三氏警惕。”

    “没错。所以如果时机选择的不好,到时候,我将会放与不放两为难。”

    “那么,荀君打算将这个‘时机’放在何时呢?”

    荀贞转目去看荀攸,荀攸也正看他,两人第二次相对一笑。荀攸悠然说道:“这个‘时机’就在正旦的前一天。”荀贞哈哈大笑。

    文聘不懂,问道:“为甚么?”

    “正旦的那一天,贞之要回县里。回到县里后,随便找个借口,比如说生病了,告假数日,暂可不回乡中,第三氏便想为门下的宾客求情也是不能了!”

    文聘问荀贞:“荀君,是这样么?”

    荀贞笑而不语。

    荀攸喟然叹道:“贞之,你我自幼相熟,同在我从父门下学经十年,我以为很了解你了,今日方知,我还是不够了解你。”

    “怎么说?”

    “用刑逼客,使诬其主,此大罪也。若被人知,轻则去职,重则伏法。常人纵有此意,恐怕也会隐之不及,唯恐人知,而你却从容策马,坦然直言,如等闲小事耳。不知是该说你有虎胆,还是该说你是奸雄?在这方面,我不如君。”

    “奸雄?”

    荀贞惊笑,说道:“曹孟德年二十举孝廉,除洛阳北部尉,造五色棒,不避豪强,棒杀小黄门蹇硕之叔,京师为之敛迹,莫有再敢犯禁者。继迁顿丘令,因通古文,今年又被征拜议郎。我去年加冠,今年九月为亭长,到现在才是一个乡有秩,恩不及三千户,威不出一乡地,怎能与他相比?许子将的这个评价,我可当不起。”

    曹操早年被桥玄赏识,听从他的建议,去汝南拜访许劭,得到了“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评价。这个故事不但流传千古,在当时也已被人多知了。

    荀攸说道:“人之所以能事者,一看际遇,一看本心。你际遇不足,本心已足。”

    “愿闻其详。”

    “曹孟德阉室之后,赖祖、父之荫,方才能二十被举孝廉,除洛阳北部尉。你只是没有这个机会。以你今日的作为来看,你如有此机会,怕一样也会使‘京师敛迹,莫有犯者’。”

    荀贞心道:“公达也太高看我了。”

    他是真的自觉当不起这个评价,也不想继续说下去,岔开话题,笑道,“逼客诬主固是大罪,我不瞒你们却不是因为我虎胆,而是因为你我同族,自幼相熟,仲业又乃我师弟,情同手足。你们难道还会卖了我不成?‘奸雄’之评,我实当不起。……,我若是奸雄,你便是能臣。我或有虎胆,但论及智谋,我不如君。”

    他问荀攸:“公达之智,我深知矣。我请教一下你,你觉得此计可行否?”

    “可行。”

    “好!既然你也觉得可行,那便是可行了。”

    文聘刚才听他说到“仲业乃我师弟,情同手足”时,两眼一亮,甚是感动,想道:“荀君对我有引荐之恩,今又以手足待我,我岂能无报?”便很积极地说道:“荀君,如你所言,第三氏族人不少,等到动手捕其全族时,怕会有危险。到时,你告诉我一声,我带人来助阵。”

    荀贞笑了笑,心道:“我虽打算用诬告之法,但这也是公事,怎能用你?”不过文聘主动请缨,也不好直接拒绝,含混带过。

    诸人回到官寺。

    文聘、荀攸在竹林里坐了半晌,回来路上又被风吹了一路,都被冻坏了,加上有荀贞准备族诛第三氏这件大事压在心头,又都觉得意犹未尽,还有话没有说完,不着急就走,又随着荀贞来到前院堂上坐下。荀贞把自己珍藏的茶叶拿出,亲手泡给他们饮用。

    文聘喝不下去。荀攸早知他的这个嗜好,也陪他喝过,刚开始喝时很不适应,现在能喝一点了。喝了几碗茶,几人说了会儿话,见暮色将至,天色不早,不走不行了,这才辞别而去。

    荀贞转回后院,唐儿早把衣裳洗完,正在厨中做饭。他扁起袖子,也不在意自家的身份,搭手帮忙。唐儿赶他不走,也只得罢了。两人说说笑笑,其乐融融。——不知为什么现在每看唐儿时,荀贞总会忍不住想起迟婢。

    快把饭做好时,许仲、程偃、小夏、小任几个相继归来。

    荀贞出来院中,在井边洗了洗手,招呼他们来屋里坐下。先问了一下他们今天的收获,还是与前几天差不多,收集来的多是一些第三氏抢劫、逼债之类的恶事。荀贞记下后,便将自家的计划告诉了他们,吩咐许仲、程偃明天就去繁阳亭,告诉杜买、陈褒,令他二人依计行事。

    “杜买、陈褒两个怕是指挥不动大小苏兄弟、江禽、高甲、高丙诸人。君卿,你这几天就暂在繁阳住下,主持此事。别的都好说,唯有一点,要务必谨慎。”

    “哪一点?”

    “当胡/平被你们拿下后,第三氏找不到我,很可能会来硬的。你们要当心他们会抢人。最好多找几个人住在亭舍里,以防万一。”

    许仲恭谨应道:“是。”

    荀贞环顾诸人,室外薄暮已至,室内昏暗不明,诸人表情各异。

    程偃可能因为紧张,不住地挠脸上疤痕。小夏、小任有点坐立不安,也不知是兴奋,还是恐惧。许仲蒙着脸,看不出表情,从他纹丝不动的坐姿来看,是几人中最镇定的一个。

    “第三氏暴虐乡里,历任乡有秩皆不能治,阿偃说他们还刺杀过官吏。如今咱们要对他家下手,后果也许会很严重,没准儿会引来他们疯狂的反扑。”荀贞顿了顿,问道,“你们害怕么?”

    许仲的声音很平静,低沉地说道:“第三氏虽暴虐乡中,但在我眼中,灭他一族,如屠一狗。”

    程偃没干过这种事情,要论力气,他可能比许仲、小夏、小任大,但要比胆气,有不如之。不过他也没有害怕,说道:“小人的这条性命早就交给了荀君。荀君不怕,小人也不怕。”

    小夏、小任本为乡间轻侠,尚气轻生,也不怕,说道:“要说杀官吏,那郏县来的群盗也杀过亭长、求盗,不也被荀君灭了?第三氏何惧之有!”

    荀贞展颜微笑,将佩刀拔出,插到塌前的地上,挺身跽坐,按住刀柄,目光炯炯地看着诸人,说道:“事之成败,便全看你们在这几天的所为了。事若能成,旬日之内,这世上便再无第三氏!”

    说来奇怪,上次击贼时,他虽外表镇定,其实颇觉忐忑,但这回诛灭第三氏,他却没有半点异常的感觉。他琢磨寻思:“莫不成我真像公达所说的,是个有虎胆的人?”怎么想也觉得自家不像,琢磨了半晌,勉强找到了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或许是因为上次击贼,长了我的胆色,又或许是因为我知第三氏乃我聚众路上的一丛荆棘,非得铲除不可,所以能如此淡然?”

    ——人都是在不断成长的。

    三个多月前,当荀贞初至繁阳亭时,他接人待物的种种,虽然城府深沉,虽然有做作、施恩的成分,但大体上还是本色表现,还是一个刚走出“象牙塔”的“士子”,而在治过民、杀过贼后的今天,他的性格却在不知不觉间开始出现了改变,也可以说,不知不觉间开始了成长。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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