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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龙骨十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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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

    路明非觉得自己功德圆满了,拍拍屁股起身,“没事儿我先走了。”

    他走向门口时听见楚子航在背后问,“你还好么?”

    “还好啊,”路明非头也不回,“郁闷而已,连争一争的机会都没有,一开始就注定是件扯淡的事。”

    “谁也不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喜欢得那么扯淡对不对?”他轻声说,“连机会……都没有。”

    “路师兄下午好。”

    路明非在走廊里迎面遇到了夏弥,夏弥换上了卡塞尔学院的墨绿色校服,梳着高高的马尾辫,夹着笔记,拎着一个保温桶。

    “什么那么香?”路明非抽着鼻子往保温桶凑过去,好像一条狗。

    “银耳羹啦银耳羹!病人吃的,这算什么香的,我还会煲排骨呢我,等着啊。”夏弥咧嘴,露出两个小虎牙。

    “期待期待。”路明非摩拳擦掌,随口问,“师妹你什么星座的?”

    “水瓶座啊,水瓶座做饭很强的!”夏弥眯眯眼和他擦肩而过,往病房去了。

    路明非扭头看着她的背影,蹦蹦跳跳,马尾辫起落。

    “我靠,在美国还有银耳羹吃,这都不能叫郎情妾意了吧?这他妈的简直是恋奸情热啊!”路明非嘟哝,然后他忽然笑了,对着空荡荡的走廊轻声说,“师兄,妞儿还不错,把握好机会哦……”

    “今天晚了点。”楚子航说。

    “拜托!下午有课的!我又不是你家保姆,给你煮汤是敬重你是条好汉,师兄你还真不见外!”夏弥坐在床边哼哼,眸子里两湾清水一样的光。

    “银耳羹啦银耳羹。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买到银耳真不容易,还得从ebay邮购!”夏弥揭开保温桶的盖子,满是炫耀的语气。

    楚子航一勺勺吃着银耳羹,面无表情。

    “好吃么好吃么?”夏弥眯眯眼。

    “应该稍微加一些糖桂花。”楚子航以专业水准给出了冷静的评价。

    “哇噻!少爷您要求还真高!”夏弥就差嚷嚷起来了,然而她忽然托着腮,认真地问,“什么是糖桂花。”

    楚子航愣了一下,“新鲜桂花,晒干,取一百克,加两勺麦芽糖,上锅蒸十分钟,冷却后装罐子里冰镇。”

    “听起来真是麻烦的东西,但就像是你这种麻烦的人喜欢吃的。好啰,下次记得加糖桂花,我可买了很多银耳,够做很多碗银耳羹。”夏弥懒洋洋地说。

    “吃好了。”楚子航把保温桶递还给夏弥,表示自己完成了任务。

    “喂!说声谢谢会死么?”夏弥瞪眼。

    “谢谢。”楚子航很配合。

    “真给你折腾得没脾气。”夏弥撇嘴,“你听说没有?今天校内新闻网上都传疯了,说诺诺师姐要和恺撒师兄订婚啰,恺撒师兄去梵克雅宝订了钻戒,全世界限量一枚什么的,哇噻!真开眼界啊!”

    楚子航愣住了,沉默了很久。“难怪……”他轻声说。

    “兄弟,借酒浇愁不是我们英雄好汉的所为啊!看你都喝了几瓶了。”芬格尔拍着桌子叹气。

    路明非努力抬起头,桌上的空瓶子,数了三四遍没数清楚。总之大概是四五个空空的红酒瓶,地上还有一打空啤酒瓶。

    “数不清。”路明非重重地趴在桌上,“借酒浇愁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你不懂,我们中国的英雄好汉,失恋了都借酒浇愁。你读过武侠没有?知道李寻欢么?还有段誉和虚竹,借酒浇愁,就是好汉作风!”

    “我主要是突出一个‘借’字……话说如果师弟你是自己买酒,要师兄我陪你醉到世界末日,师兄也是微微一笑,只有一句话,‘猪肘子要双份!’”芬格尔苦着脸,“可是拜托,你现在穷得连我都不如。你翘了几天的课,被诺玛警告,信用卡都被暂停……酒钱都是师兄我出,你知道师兄我虽然也是性情中人……但是肉痛也是人之常情。”

    “你真烦,等我有钱了就还你!”路明非懒得抬头,脑袋重得像是铅球,“不跟你借钱我跟谁借去?难道跑去跟老大说,老大,听说你要娶师姐,我心里难过,想借两个钱喝酒?”

    “恺撒是个通达的人呐,你要有种那么说,他送你几箱陈年波尔多!”

    “我知道老大是通达的人,可是,”路明非叹了口气,“我不是啊……”

    其实他也很想变成通达的人,女孩啥的,来了又走了,算啥啊?就像徐志摩老师在《再别康桥》里说的那样,“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路明非高二课外读书笔记写的就是《徐志摩诗选》,当时还被陈雯雯夸奖有品味来着。不过好吧,牛叉洒脱如徐老师,也就是在康桥的河上着了著名文艺美少女林徽因同学的道,泛了几回舟,从此追求一生还不果。直到自己坐的飞机撞在山上化为夜空里最闪亮的礼花还在想着林同学,好像跟自己也有点相似。

    见鬼!总是在难过的时候发现今日事事仿佛过去种种都有预兆,早知就该做《李白诗选》的读书笔记,李大师神经大条爱喝酒,喝高了杯子一举就是“黄河之水天上来”,保你日后不会触景生情!

    “你当然不是通达的人,你是个傻逼啊。”芬格尔说,“傻逼不是通达的人。”

    “我靠,你才知道我傻逼么?枉我们同住了一年,内裤都可以换穿!”

    芬格尔抓抓蓬松的脑袋,“想开一些啦。让我们回溯过去,展望未来。其实诺诺跟你一直没有什么关系对不对?你遇到她的时候她就是恺撒的女朋友,恺撒虽然被学生会那帮美少女围绕着,但他对诺诺很忠诚。他俩门当户对,天作之合,一年后他们准备订婚了,顺理成章。你作为恺撒的小弟,应该由衷感到喜悦,他们结婚的时候你还可以充当花童,拖着诺诺的婚纱满脸笑容……”芬格尔给力地竖起大拇指,“岂不快哉?”

    “呸!花童都是儿童!”路明非说。

    “你以为你不是儿童?”芬格尔咧嘴。

    路明非懵了。原来混了那么多年居然是个儿童?不过仔细想想,儿童就是这样的吧?会特别特别地钟爱什么,每天心心念念地要看某个动画,把海报贴在墙上对着女主角发花痴,反复听某个人的CD,自诩某个人的粉丝。就这么等着长大,把海报、手办和CD都像是宝贝似的藏在一个纸箱子里,觉得是自己一辈子的珍宝,觉得长大了就可以去见那个梦中情人般的男人或者女人。

    可等不到长大,动画就停播了,海报也磨烂了,曾经英俊的歌手满嘴唏嘘的胡茬子,变成了很窘的叔辈人物,再也不拉风。

    你在长大的同时,某个人也在离开你。

    诺诺就是那个人,她只是个梦而已。是动画海报上的漂亮女主角,或者在灯光下高歌劲舞的元气美少女。某个儿童痴迷她的时候,没准她都隐婚了,每天晚上回家和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亲吻,给他做晚饭,一起看电视,然后一起睡觉。他们相拥而眠的时候,那个儿童还躺在床上看星星以及幻想,慢慢慢慢地长大。

    “原来是个儿童啊……我靠!”路明非缓缓地闭上眼睛,睡着了。

    楚子航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趴在床边睡着的夏弥,夜已经很深了。

    夏弥穿了件简简单单的白色衬衣,束腰的校服裙,黑暗里身影是月光般的莹白色,纤纤细细。她身上有股淡淡的气息,同时有阳光的暖意和露水的湿润。楚子航忽然觉得这种气息似曾相识,熟悉的味道在被遗忘了很久之后又回来了,有些惊讶有些欣喜,就像在一张破硬盘的角落里,找到一张多年前的老照片,因为过度曝光而模模糊糊,只有绿色的、纤细的草尖,和女孩瘦瘦的小腿,白色的裙裾。

    也有些困惑,他想不起在哪里闻过这种味道。

    夏弥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来,脸上还有手表压出的印子,“居然睡着了……都快给高数折磨疯了。我说卡塞尔学院的高数课真是有够变态。”她是一边跟楚子航聊天一边啃课本的时候睡着的,这些天她常常在病房里混迹,好像这里是她的自习室。楚子航渐渐地也习惯了,如果他困了就会直接睡过去,当她不存在,有时候醒来夏弥还在,有时候夏弥走了。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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