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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草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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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我学会了一些草原部族的通用语言。至于这男子方才说的……”说到这里,她咬了咬嘴角,声音随之低了几分:“他大致就是说,他已经把段大侠打趴下了,足以证明自己比较强壮,能比段大侠更好地保护我们,希望我们……嫁给他……”

    殷叶君眼睑缓缓垂下,片刻后叹息一声,却是径直走向段世箫。在众草原男儿的羡慕目光中,她俯下身去扶起段世箫,替他拍去衣衫上的灰尘,随即张开双臂轻拥着他,并在耳畔低声道:“谢谢。”

    浑身的疼痛,瞬间就消失无踪。待段世箫回过神来,她早已自顾自走远了。

    接下来的时日,殷叶君和段世箫由轩紫雨教导着,开始学习草原语,同时将三人目前的大致状况了解清楚了。

    茫茫草原上,一共有七十二个部族。三人现在身处的哈克索族算是比较小的了。原本最为强大的突厥部族,因数年前进攻中原未遂,反而被人以离间计挑拨,分裂成了东西两个派别,统领着各自周遭的小部族们平分势力。双方持续数年冷战,却从未有过大规模的冲突,以一个微妙的平衡共同生活于这片茫茫草原上。

    哈克索族位于西部草原。草原部族均以放牧为生,各族圈养的马匹牛羊几乎能提供他们所有的生活所需。如此对牧草的需求量自然不小,因冬季已至,这才举族迁徙,朝着水美草肥的天山行进。除此之外,轩紫雨从族长那里得知了另一个赶往天山的原因,那就是天山马群。

    每年早春时节,天山上都会有数量不等的野生骏马自山上奔腾而下,寻找适合栖息交配的场所。天山野马性烈善奔,体格健壮,拥有远胜于一般马匹的速度与耐力。倘若能驯服一两匹成为坐骑,对于有着恋马情节的草原族人自然是无上的荣耀。乃至于草原男女结姻时,根本无需其他钱财,一两匹优秀骏马便能充分表达诚意。

    马在草原部族精神文化上占的比重,可见一斑。

    此外,最最吸引人的,不仅仅是那大批量的优质骏马,还有那匹领导着天山马群的王者——草原马王格拉尔。据说能征服那匹神骏的人,便是有着王者的血统,能够号令大草原七十二部族为之效力,格拉尔也只会让有此资格的人成为它的主人。然而近二十年来,格拉尔纵然逢年必现身于天山马群之首,却没有任何人能够将其征服。

    格拉尔,这是草原人民对马王的尊称,在草原语中意为“风的使者”。人们以这个称呼,表达了对马王迅捷如风的狂热崇拜。自族长的描述中,轩紫雨还得知格拉尔是一批拥有者纯正雪白毛发的良驹,拥有无与伦比的速度与耐力,在广阔草原上奔驰宛若一闪即逝的流星。当然了,她自然不会像草原人民一样对格拉尔有着浓厚兴趣,只是希望跟随哈克索族抵达天山,然后和天山派的弟子一起返回中原,以免又在茫茫草原上迷路。毕竟前些日子那徘徊在生死边际的时光,是个人都不愿再经历一次了。

    族长得知了轩紫雨的想法后欣然应允,将草原人民热情好客的特点展现无遗。

    “好的,轩姑娘你考虑得很周到。虽然备战昆仑之期将近,但对我们而言,能平安返回中原就是万幸了。”殷叶君细心听完轩紫雨所说,赞许点头道。忽而,她又想到什么,低声道:“怎么没看到段师弟,是不是又跟别人比试摔跤了?”轩紫雨左右环视一阵,依旧不见他踪影,于是道:“姐姐你在此等候,我四下找找。”

    轩紫雨出了毡帐,走遍四下也没有瞧到段世箫的身影,便拉住一位部族男子道:“哈森,你知道巴图在哪里么?”

    “巴图”是哈克索人为段世箫起的草原名字,意为坚固顽强,表达了他们的美好祝愿。那叫哈森的年轻人闻言挠头想了片刻,忽而指着北方道:“他应该在北面的山谷中吧。早上我准备把我家那匹病马杀了剥皮的时候,巴图正巧经过。他劝我说这马不过瘦弱了些,就这么杀了多可惜,如果实在不想要了就干脆送他吧,估计现在就在山谷放马。”

    轩紫雨向哈森道一声谢,朝着部族北面行了一阵,不多时便寻到了他口中的山谷。

    山谷风景秀美,范围广阔,遥遥可见一个身影正在谷中练拳。不远处,一匹病瘦黑马则有一口没一口地啃食地上的青草,显然是胃口不佳。轩紫雨踱步过去,伸出素白葇荑轻抚病马毛发,对着练拳不停的段世箫道:“段大侠,这就是你向哈森讨来的那匹马么?好像它身体堪忧哦。”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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