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啊,方哥,我不知道派出所程股长是你的亲戚,真正对不住得很……”
赵强下午就登门来道歉,语气要多客气就有多客气。
本来我下午该去上学,中午给他一搅和,落下好几台收音机收录机没来得及修。索性跷课。
赵强上门的时候,我躲在小房间里赶工,闻言探头往外看了一下,赵强左眼乌青,嘴角也裂了,显然吃了些苦头。
中午程新建急毛急火跑出派出所时,可是带了好几个治安联防队员。所谓治安联防队员,其实大都是各单位奈何不得的刺头,给推荐到派出所来的,以弥补警力的严重不足。
这些人里面,有许多都是赵强惹不起的大混混。
程新建为了向我卖好,对赵强客气不了。都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种欺善怕恶的小混混,遇到比他更狠的角色,立即就变成了三孙子!
听赵强这么说,我很满意。这说明程新建很懂事,没泄我的底。满大街流传柳主任的儿子被泼皮混混敲诈,未必是什么好事,不知道会传出什么样的版本来。
方文惕犹有余悸,不敢过为己甚,干笑着说:“没关系,误会误会。”
见方文惕这个态度,赵强长长松了口气,将手头的三条烟和十元五角钱都放在桌子上。
“不好意思方哥,烟我们抽了两包,剩下的都在这里了,望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钱也退回来了。烟不是白赚吗?
方文惕又惊又喜。就起了贪婪之心。伸手准备将烟和钱都收入囊中。
我咳嗽一声。
方文惕浑身一抖。慌忙收回手。只拿起钱。讪笑道:“强哥。钱我收了。烟还是你自己拿回去抽吧。”
“那不行那不行。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方哥。这几包烟。就当是我给方哥赔罪了。”
“一场误会而已。强哥太客气了……”方文惕小心地望我一眼。终究忍不住。拿起那条撕开地大前门。说道:“既然强哥这么客气。那这几包散烟我就收下了。”
赵强脸露喜色。他已经做了“大出血”的心理准备,如今方文惕只拿他几包散烟,实在是意外之喜。
我闷哼一声,从里间走出来,一把抢过方文惕手头的几包烟,连同那两条完整的,一并塞进赵强手里,冷冷道:“赵强,烟你拿走,就当自己买来抽了。往后不要在这里晃悠。”
赵强一怔,忙收起烟,点头哈腰,讪笑着去了。
“方文惕,我警告你,你要再这么贪财,我甩手就走,咱们就当没见过。”
方文惕见我神情严肃,吓了一大跳,忙陪笑道:“抽两包烟,没那么严重吧?”
“你懂个屁!”
我毫不客气喝斥道。
“这种街痞阿飞,你贪他们一回便宜,他们就会像狗皮膏药一样死死贴住你,甩都甩不掉。你不怕给张木林惹麻烦,我还担心我爸不饶我呢。我是看你瘸了一条腿,活着不容易才想帮你一把。你要是想打着我家的招牌做流氓混混,那就打错主意了。”
“这,这,小俊……”
方文惕从未见我如此疾言厉色,顿时慌了神。
“你给我听着,我能叫人怎么收拾赵强,也就能怎么收拾你,你最好老老实实做生意,别往歪处想。”
方文惕浑身一哆嗦,知道我这话不是说着玩的,忙不迭地点头,看我的眼神里满是敬畏,哪还有半点对小孩子的轻视之心?
我其实没有丝毫要在方文惕面前显摆的心思,这个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的“衙内”不至于做到这般没品,在残疾人面前摆臭架子。只是我想可能以后有些事要依靠方文惕代我出面,毕竟他是成年人而我是小孩子,他出面比我出面要方便。那就必须要敲打敲打他,免得他搞不清状况,胡乱打我家的招牌,对刚刚上位的老爸影响会很不好。
与我的上辈子相比,方文惕更加草根,更加弱势,任何强权(包括流氓阿飞)都令他打心眼里畏惧。我威胁的言语显然能起到制约的作用。
“我有一个想法。”
我示意他坐下,然后慢悠悠地说道。
方文惕坐到我对面,抬眼望着我。
“你打个牌子出去,回收旧电器。”
“做什么用呢?”
“拆零件用。许多旧电器没有维修价值,但拆下零件来,还能**作用。人家也划算,比卖废品强。”
其实许多收音机收录机之类的旧电器,废品回收公司都未必收的。
方文惕人聪明,马上就明白了我的意思,一拍大腿,叫道:“这主意好。去五金公司买电子管这些东西,太贵了,有时还缺货。”
“是这样。”
我微笑点头。
“如果合适,我们还可以自己组装一些电器,当二手货卖掉。”
“卖?”
方文惕脑水又不够用了。
“怎么,你想一辈子守着这个小修理店?真没出息。”
“可是,那违法的,小俊……”
方文惕简直不知我小小孩童,脑子里哪来那么多奇思怪想。
“违法不违法的,我心里有数,不用你操心。我只问你,想不想多挣点钱?”
“想啊,当然想。”
一九七八年属于票证时代,许多东西都是凭票供应,钱的魔力远不如后世之盛。身份的高下,主要还是体现在有没有工作,工作单位好与坏这些事情上面。只有方文惕这样的无业人员,才对钱着迷。
除了多赚点钱,他也没别的进身之阶。
见我说得笃定,也便将违法不违法的事情抛到了脑后。他原本就并非法制观念甚强的人,只是害怕事情搞砸了被抓进局子里去吃牢饭。
“听我的没错,回收旧电器,谈价议价的事情交给你,修理和组装的事情我来做。”
我拍拍他的肩膀,起身进了里间,还有好几台机器等着修理呢。
今天冒出这个念头,只是想做个尝试。据我所知,在《公司法》颁布之前,私营经济长期以个体户的形式存在,做买卖还可以钻些空子,做实业的话,基本没戏。经营规模、雇员人数都限制得死死的,要做大就必须公私合营,即挂靠政府,成为戴“红帽子”的集体企业。
然而戴红帽子也危机四伏,最关键的是主体变成了集体所有,一旦政府翻脸,就有被剥光猪的危险。
一九七八年的时候,尚属于完全的计划经济时代,便是个体户也属于一种非法的存在。我一点不排斥做集体企业,如果条件许可,我有足够的信心将柳家山大队甚至将整个红旗公社在今后十年内变成N省的首富村镇,与北方某个最有名的村镇争夺“天下第一”的衔头。
然而对我来说,真正的制约源于我的年龄。绝不可能有人会让一个九岁小孩去领导一个大队的集体企业。因而现阶段我也只能小打小闹,开玩笑般的,聊胜于无罢了。
“小俊,你下午去了哪里?你们谢老师在问呢。”
回到家里,三姐就问我。
糟糕,下午逃课,被谢老师盯上了。所幸电话尚未普及,不然只怕告状电话已经打到老爸办公室了。
“你就说我病了,感冒发烧呢。明天还请一天假。”
“那不行,我可不能帮你撒谎。”
三姐断然拒绝。在她看来,向老师撒谎乃是天大的错误。三姐今年十一岁,完全是个孩子。无论我是动之以情还是诱之以利,让她帮我撒谎,都不合适。
“算了,明天我自己去跟她讲吧。爸爸呢?”
“爸爸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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