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晃着蓬松爆炸的头发,站在一边,道:“小子,若是唱得不好,可是要继续接受惩罚的。”
宋剑点了点头,想了想,道:“那就来一首李师师最爱的词曲吧,少年游,送给大家。”
“嗯?李师师是谁?少年游不是任贤齐唱的吗?”
“笨啊你,李师师就是宋朝第一美人,不过什么少年游,难道是宋词?”
“这人在装什么比啊。”
下面的学生嗡嗡的议论起来。
宋剑没有理会,咳嗽了一下,清唱道:“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词是好词,这《少年游》乃是宋朝大文豪周邦彦所填,虽是一时醋意所兴之作,但是其中对美人的相恋之情还是溢于言表、透发纸上的。
宋剑曾有幸听皇宫中的女伶唱过此曲,此番唱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一旁的老教授不由自主的点着脑袋,手指随着宋剑的嗓音轻轻相合,那蓬松直立的白发随着大脑袋一晃一晃。
一曲唱罢,老教授抬起手,鼓掌道:“好!看来你对宋词很有研究啊。小子,唱的真不赖。”
宋剑微微一笑,不过教室里的学生可就不同意了。
“这唱的什么啊?”
“词语都听不懂。”
“是啊,是啊,凄凄惨惨的,老师,这个不能过关。”
底下的这些富二代、官二代们哈哈闹腾起来,这年头,学这个专业的,都是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来这混文凭来了。他们自然听不懂宋剑在唱些什么。
不过这些人听不懂,教室外的一人可是听得极为震撼。
周彤是姑苏大学文学院新闻系大三的学生,第一节课是她的专业课,由于起床迟了,所以周彤现在才急匆匆的往教室里走去。
这时,身旁教室里突然传来一曲古色古香的宋词,少年游。
周彤对唐宋文化极为喜欢,也钻研过很长一算时间,此刻听到这首《少年游》,她一下子痴了。
“原来,宋词是这样唱的,果然美妙。”周彤听完,觉得心神激荡,她不由探头,想要看看是谁在哼唱。
头微微一偏,右手捋了捋自己额前的刘海,透过窗户,周彤便朝着二零三教室看去。
这一眼望去,周彤左手的挎包,“砰”的一下,掉落在地上,只见讲台上站着的,正是自己这一个月来苦苦寻觅的救命恩人,宋剑!
“原来,原来他也是姑苏大学的学生,”周彤就这般呆呆的站在原地,脸上露出兴奋、幸福的笑容。
一个多月前,在金碧辉煌,当时周彤还和校篮球队的李健是男女朋友,李健见久久拿不下周彤,便趁着ktv聚会之际,在周彤酒里下了药。
周彤迷迷糊糊的被李健带进了女厕所,正当自己清白即将失去的时候,是宋剑突然出现,救了自己。
上次从金碧辉煌离开后,周彤便一直在寻找宋剑,想要报答他,感谢相救之情,只是一个多月来,周彤没能再次见到宋剑。
周彤扶着窗沿,傻傻的站在走廊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教室里讲台上的宋剑。
听到底下的学生在闹腾,老教授无奈道:“小子,你看,不是我不放过你,是这群学生不满意。”
宋剑道:“好吧,那我再次献丑了,就来一首《加州旅馆》吧。”
这首经典老歌是老鹰乐队在最佳状态、最佳组合之下完成的一首旷世之作,是充满诡异、动人旋律的钻石级金曲,单看歌词,寥寥数笔,便几乎把上世纪70年代所有的忧伤与迷惘卷携殆尽。直到现在,玩摇滚的人都避不开这首英文歌曲。
宋剑在美国呆了十多年,对于英文十分熟悉,对于这首歌曲,更是熟悉异常,此刻一番开口大吼,将歌曲中的迷茫挣扎表现殆尽。
一曲唱吧,教室里立马响起一阵叫好之声。
“好!”
“我靠,这小子是歌手吧!”
“妈的,今天风头都被这不知哪来的小子抢尽了,你看咱们班的班花,眼睛都直了!”一个带着劳力士的胖子不满的嘀咕着,眼睛却是直勾勾的看着夏琳。
这个专业里多是男生,女生只有五个,而夏琳,自然成了这五个人中最漂亮的。事实上,此刻夏琳的眼睛的确是直了,因为她从来没有想到,表姐的司机大叔,宋剑,竟然能唱英文歌曲,而且,还唱的非常的好!
宋剑拱了拱手,道:“既然都满意,那我可就下去了。”
老教授点...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