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碌无为的生活使我渐渐地淡忘了岑栎,我对他的感触少了。人的感情也真奇怪,若想记得一个人,哪怕天荒地老都会记得,若想忘记一个人,只需自动屏蔽掉他的一切信息就好。
我还是经常喝酒,酒能麻痹人的神经,能让我忘掉苦楚,挺好的。
现在,岑栎会不会和我同时望着那轮月亮发呆呢?我想。他应该忘了我,我想。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年就这么过去了。高考结束后,庄乐去了希腊,每天都能在微博上看见她拍的照片,或开心,或张狂。
庄墨还是忙着拍戏,我和他也没怎么联系。
日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可是,该回来的人还是会回来,哪怕没人等待。
那天午后,他站在我家门口,我默默地咬着唇,对他说,“巫词,好久不见......”
他很开心,抱住了我,“桑桑,我好想你。”
我无力地靠在他的肩头上,他长高了,两年不见,他有些变化。
他说,怎么了?见到我,怎么没我想象的那么开心?
他说,家里就你一个人?这么乱,不收拾一下?
他说,怎么不说话?
我尴尬的笑笑,“见到你太开心了。”突然就觉得这句话好违心,我低着头。他伸出手,揉着我的发,“还以为你在生我的气呢。”他笑起来很好看,手很温暖,动作很柔,忽然,我就哭了。
为什么哭?是委屈,是诉告,是痛苦,是不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其中夹杂着许多,我也不确定。两年前的事,我早已忘了,我感受到了巫词的回归,却没有岑栎的气息。在我面前的就好像另一个人,对!他是巫词,不是岑栎!
他宠溺的眼神害我躲闪不及。他替我收拾房间,为我做饭。夜幕降临,他把我叫醒,说晚饭已经做好了。我不知该哭该笑,心里有块石头,不能对他倾诉,我只能一块块地敲碎,然后消化掉。
“我不饿。”
“那待会儿吃?”
我点头,将脸埋进枕头里,他坐在床沿,“我回来的突兀,你是不是不开心?”
我摇头。
“那你在怪我?”
我摇头。
“还是说,你已经不把我当朋友了?”
我看着他那张我不怎么熟悉的脸,“你别想太多,只是......这两年你都渺无音讯,在外面过得怎么样?”我讽刺自己刚才说的这句话,想对他说什么来着,话到嘴边却偏偏说不出口。
“原来你想问这个,”他伸手把我揽进他的怀里,“这两年我过的很好,我妈没有找到我,但我担心一回国就被她抓回墨尔本,所以,我等了两年,发现她毫无动静后,我就回来了。”
我靠在他的胸膛上,发现他的心跳竟然如此真实,我的心又阵阵疼痛,想着他在别人面前谈笑风生,我有些无奈。人无非就是这样,我也好不到哪去,谁都有错,我理解。从他怀里挣扎开来,我跑进卫生间。看着镜中的自己,黑眼圈大的吓人,头发乱糟糟的,脸色苍白,眼里布满血丝,他没看出什么吗?我用冷水洗了把脸,整理了妆容后,看见他在替我收拾房间,我不悲不喜的说了句,“不用替我收拾了,你又不是我保姆。”
他碧蓝色的眼眸猛地一缩,“好,我不收拾。”
那晚,他走之后,我蹲在地上哭了好久,明明好喜欢他,却偏要这么做。
没办法,两年想要改变一个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我的爱情不高尚,况且,“高尚”这两个字,也从不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