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之下一辆马车摇摇晃晃,两周甲士紧紧跟随。
他们动作整齐划一,虽是疾奔却丝毫不乱,交通并不发达的当代,急行军是军人应有的素质之一。
而车中人却略显诡异。
只见厢中一名少年并不坐下,反而与前方座位保持一定距离,伸手支着车顶,望着眼前在座下卷缩成一团的黑影。
“这倒是有些狗血啊。”唐冠目不转睛,良久后竟然喃喃出声。
很明显那是个人,一身黑色劲装,与长安杭州等地常见的料子略有不同,商品讲究卖相,长安杭州等地的绸缎昂贵者大多卖相非凡,曰过下甚至能熠熠生辉也不为过。
哪怕在夜间也是有些显眼,人常说“锦衣夜行”,光从字面上讲这夜行也不见得就看不出门道来,其实上好的锦缎无异于是这个时代的奢侈产品。
可眼前这人身上明显也是绸缎料做的衣物,可却并不显眼,与周围暗色化成一片。
书中有云“蜀锦者,唯华而不显,周而不略上佳。”
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种衣物,碰上唐冠这种人,再配合上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
别说唐冠不是傻子,他就真是个傻子,也知道这人蹊跷莫名。
“这就是他们说的蜀贼?原来这个蜀,是蜀地的蜀。”唐冠一手支扶,一手轻摸下巴,眼底泛出奇异光彩。
他并不了解刺杀的全过程,可光看武家那俩哥们事后“吓尿”模样,估计也差不到哪去。
“早知道就不去那醉仙楼了,这样一来,那俩哥们就提前出名了。”唐冠不比前世唯唯诺诺,随着一步步接触到时代核心,他的胆子堪称是越来越大,明知眼前这人来路蹊跷,不出意外还是反贼一伙,也就是俗称的“玩命”之徒。
但他还是七想八思,不多时竟然深深后悔起间接救了武承嗣与武三思两人来。
“吁~”
就在厢中寂静之时,马车缓缓停下,外面甲士的脚步声也顿时止住。
“小郎君,到了!”
常鹰在外出声,唐冠闻音回应一声,却不下车,反而开口道:“常大哥,我脚软,不想走路了,你牵着我进去吧。”
外面常鹰闻言一愣,领队的甲士听到这话也面面相觑,可饱舍就在眼前,他们也不想再多做停留,当即领队之人上前道:“状元郎,我等告辞。”
常鹰抱拳一礼说道:“有劳了。”
那些甲士却不回应再次列队往后急行而去。
直到再无动静传出,常鹰正要牵马进舍时,里面唐冠却探出头来询问道:“常大哥,他们走了吗?”
常鹰止住脚步,见唐冠神神叨叨,不由心中一凛,目光盯向马车,猛然探手一把将唐冠揪了出来。
唐冠措手不及之下,横飞出来,被常鹰单手横抱在怀中。
常鹰自从遇到唐冠以来,屡次神经高度紧张,这比在战场上厮杀来的更加可怕,战场之上,千军万马间他只需要保护自己,可作为侍卫他才发现自己确实还不够格。
他知道厢中必然有他意想不到的东西存在,上下打量了下唐冠,见他完整无损不由暗舒一口气。
唐冠这才回神,慌忙说道:“你先放我下来。”
常鹰眉头一皱,将唐冠放了下来,询问道:“里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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