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一侧,一座,一顶,这个男孩收胳膊的劲,就立刻被林成的肩膀借用上了,一下被顶出去好几米,腿脚都离地了,最后一屁股坐到一块石头上,硌的呲牙咧嘴。
但是这个男孩有个有点,那就是话少,一句话不说,翻身拿起屁股下的那块石头,猛的朝林成扔去。
林成一把把石头抄在手里,朝男孩走去。他在男孩面前,当着他的面,把这块时候扔到地下,然后一记随意的金刚捣锥,把这块石头跺成了粉末。
这次男孩才吓的脸色发白,而且白的吓人。要知道他刚才是摸过这块石头,这可是块货真价实的石头,无论是硬度还是大小,男孩都清楚,就算拿枪打,要把石头打成地上这个粉末状的样子,恐怕一梭子子弹都不行。
“记住,以后不要滥杀无辜!”林成丢下这句话,又往出来的渔村走去。已经救了妇人,他当然不能把这孩子杀了,他不是个冷血动物。
看来是战乱惹的祸,没有经历教育,整天生活在你死我活的环境中,如果不想被人杀,那就只有杀人。
哎,林成心中有些沉重。
林成从一开始就发现,这个孩子并没有因为这一脚金刚捣锥而吓跑,反而捡了刚才的ak弹夹,在自己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
直到林成走到渔村蒂姆为他安排的房间,林成还看到这个男孩在外面流连了一两个小时才离去。
林成站在这个四面都不透风的屋里,站了会桩,才躺在床上睡去。
要知道,在这里的房子不是因为战乱而倒塌,就是因为年久失修而四面透风,想找个不透风的房子不容易,也只有像蒂姆这种势力最大的海盗的小村庄,才没有人敢来挑衅。
这两天,林成根本就没休息过,先是与约翰家族干了一场,紧接着就是亡命天涯,所以他一沾床,就睡了过去。
海盗的生活很悠闲,尤其是像蒂姆这种大海盗,根本就不屑跟一些小股海盗抢小火轮的买卖,他要做就做大的,那些偏离索马里地区,在亚丁湾北部航行的船只,那些才是大肥羊。
蒂姆的战略是以练兵为主,十天里,最少九天在练兵,一天实战。现在蒂姆的火器精良,出手一次,就要成功一次,他手下虽然被成为海盗特种兵,但是大部分也是在索马里地区招收的本地人,经过训练,才有现在这个样子。
这几天里,那个小男孩经常蜷缩在渔村远处,不过林成的眼力一下就能看到这个孩子,而在这个距离上,蒂姆要看清楚他就困难了。
蒂姆其实一直对林成的功夫十分敬仰,佩服的五体投地。林成那鬼魅般的移动速度,让蒂姆依旧记忆犹新。他时常想起在公主之星号上自己被枪击中肩膀拖走的时候,直到现在蒂姆仍旧没有想明白,究竟林成是怎么溜出去找到他的?而在场的另一股海盗头子默罕默德和齐格约翰显然并没有发现林成的离开。
蒂姆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