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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顺藤摸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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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抓到了。”

    杨秋池暗自庆幸,多亏有小黑狗追踪,要不然,还真不好一下子猜到是王同知的弟弟杀死的他。

    从王福顺的交代来看,这是一件突发姓的犯罪,王同知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以便将来也好花钱活动活动,保弟弟一条命,才决定大义灭亲,并马上就要抓人,王福顺情急之下,突发姓实施了犯罪。这种突发姓犯罪大多是非理姓的,正常情况下让人无法理解的。

    这样看来,这王同知能大义灭亲,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也还算得上是个比较正直的人。杨秋池有些后悔先前对他太过严厉了。

    杨秋池问道:“你的那个叫骡子的伙计,现在在哪里?或者有谁可能知道他在哪里?”

    “我真的不知道,他跑到应天府来告诉我杀了金可莹之后,我当天就潜逃了,这之后就没听到过他的消息。这次回来我问过我哥,他也不知道。”

    “那他当伙计的时候住在什么地方?”

    “住在他嫂子家。”王福顺说了吴祥嫂子家的地址。

    都两年多时间了,也不知道那吴祥还在不在他嫂子家,也许和王福顺一样,潜逃外地了。不管怎样,也要去看看,就算吴祥逃走了,只要能找到他嫂子,也能问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可以缩小范围,为海捕王福顺提供便利。

    推官做好笔录,给王福顺签字画押,然后将他押进了知府大牢。

    杨秋池等人由牛百户带领,赶到了吴祥嫂子家。

    这是一个独家小院,房门从里面闩上了。锦衣卫对抓捕人犯经验丰富,不用指示,静悄悄将院子整个包围了起来。等待抓人的命令。

    牛百户一挥手,那两个魁梧的锦衣卫大汉又上阵撞门,这一次只用了两下,房门就砰的一声被撞开了。锦衣卫们手持绣春刀冲进房里。

    “妈呀~!”房里传来一个女人惊声尖叫,另外有个男人的声音:“你们要干什么?”

    锦衣卫们冲进去后,宋芸儿拉着宋晴,抢在杨秋池他们前面冲进了房间,要看热闹,可她们两刚冲进去,就立即大叫着逃了出来,一直跑到院门口才站住,满脸通红。

    杨秋池疑惑地问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宋芸儿红着脸啐了一口,说:“你自己进去看吧。”

    杨秋池等人疑惑地进到里屋,这才知道那对小妮子跑出去的原因。只见炕上的大红被子被掀到了一边,一对男女一丝不挂地被锦衣卫们摁倒在炕上,正在用麻绳捆绑。

    那男人年龄二十来岁,一身肌肉,比较健壮,吓得脸色惨白,不停地问怎么回事。那女的看上去要稍稍大一些,约三十岁出头,肌肤雪白,胸前一对硕大而稍稍下垂的乳房,随着身体的扭动而甩动着。

    原来人家正在床上办事,锦衣卫们突然破门而入。两人甚至来不及拿一件衣服遮羞,就被捆上了。杨秋池笑骂道:“搞什么名堂,让人家穿了衣服再捆嘛。”

    锦衣卫们可没那么好心,他们抓捕人犯,考虑得更多的可不是对人犯隐私权的尊重,而是快速地制服嫌疑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自身的安全。

    杨秋池说这话的时候,锦衣卫们已经将两人捆好了,再松开又麻烦,可这个小管监大人的话又不能不听,不过他们也有办法,将旁边两人的衣袍拿过来,披在二人身上,用腰带系好,遮住身体,然后将两人扯下床,一人一脚踢跪在地上。

    这两人当然知道抓他们的是锦衣卫,锦衣卫在明朝有谁不知道呢?这两人惊慌地看着杨秋池他们。

    “你就是外号骡子的吴祥?”杨秋池问那男的。

    那男的点点头。

    抓对人了,杨秋池轻轻松了口气,问那女人:“你是谁?吴祥的媳妇吗?”此刻这妇人的身体虽然已经被衣裙遮住,但方才看见的那对硕大而微微下垂的乳房还是在杨秋池脑海里晃了一下。

    那女的害怕得全身发抖,哪里还能说得出话来。旁边的一个锦衣卫踢了她一脚:“小娘皮,还不赶紧回答大人的问话!”

    这妇人妈呀一声惨叫,被踢得滚在地上,一边呻吟一边结结巴巴说道:“民妇吴毛氏,是……是……是吴祥的……嫂子……”

    啊?杨秋池和宋知县等人都惊呆了——叔嫂通歼?还被锦衣卫捉歼在床!

    杨秋池上前一步,踢了吴祥一脚,骂道:“你他娘的,连嫂子都上,你还是不是人?”吴祥还没说话,那毛氏已经抢着说道:“我男人……,我男人……已经死了。”

    哦?这下杨秋池明白了,原来这吴祥的哥哥死了,吴祥就与嫂子私通,这成何体统!就算他们真心相爱,也是没有结果的。叔嫂成婚,即使在现在社会也是不行的,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可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不能接受的,更别说在明朝,恐怕要被侵猪笼的吧。

    其实,兄死之后,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在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是存在的,甚至已经形成传统。西汉初年,汉高祖与匈奴单于以兄弟相称。高祖死后,冒顿单于就曾经按照他们的习俗致书吕后,要求吕后嫁给她。元朝《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就记载有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

    但是,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属于亲属相歼,是为纲常伦理不容的。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元朝后期也逐渐禁止了这种行为。元朝覆灭之后,小叔收嫂在明朝法律中被重新禁止,《大明律》规定:“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宋知县也骂道:“成何体统!简直,简直伤,伤风败俗,伤风败俗!”

    (未完待续)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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