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蚀。否则别说林夕的she击频率,即便林义的she速也会让枪支在一场战斗后报废。
天黑后,众人依旧兴奋,哪怕金牛也没参与过这么大的阵仗——虽然他经过的战场比这大多了,可是,像今天这样,以十人之力硬撼千余人马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那可是百倍之敌,这虽然是山林,却并非险要地势,而且ri军还出动了战机,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战斗能打到这个程度。
以往战场上,一旦遇到ri军飞机,所有人必须躲入防空洞,避免火力点暴露被ri军战机消灭。
每个人在吃了美味的食物后都在倒弄自己的枪支,林夕和林义带回来的不但有武器子弹,还有机油和保养枪械时会用的工具。此时,趁着一场大胜带来的激情,他们对手里的武器充满了激情。在林夕的队伍里,他们不需要为枪械考虑,不需要为食物考虑也不需要为弹药考虑,他们唯一剩下的顾虑,只有如何做才能跟上林夕和林义的节奏,如何才能真正帮到他们。
林夕准备明天早上和林义一起离开一趟,把身边收集到的三八式和数量更多的子弹用元素重组变成捷克造轻机枪,虽然上部设置弹匣会挡住she手视线,可是,在没有比这枪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它的火力优势是必备条件。
而且经过林夕试用,捷克造轻机枪的jing度确实不俗,拿着它,自己可以在五百米的距离上很容易找到目标并将对方she杀,虽然不能拿它当狙击枪用,可集中了火力和弹药充足的优点,林夕决定随身携带五把武器。
金牛把一枚枚子弹按到zh-29的弹匣中,突然抬头瞧见林夕,一脸的平淡瞬间化为错愕。
此时的林夕背上斜挎着两支步枪,一支毛瑟k98,一支zh-29,手里端着的是zh-26捷克造轻机枪,腰的两侧还带了两把大镜面盒子,加上后腰上带着的手榴弹以及塞满子弹与弹匣的身体,整个人胖了一圈不说,怎么瞧都觉得别扭。
他看着林夕愁眉苦脸的捣弄着身上的武器位置,总算瞧出了对方的打算:“林夕,你不会是要穿成这样打鬼子吧?”
金牛的脸上不禁有错愕,还有忍俊不禁的哭笑不得,他的话也让埋头把子弹塞入弹匣的人回过神来,抬头看到林夕的装束也是错愕。
饶是林夕自我感觉不错也被一行人看的后背发痒,“怎么了怎么了?不成么?”
林峰摇着脑袋,带着哭笑不得的神se瞥了眼金牛,然后开口:“不是不行。就是……你这样连行动都困难,何况要打鬼子。虽然你打的是远距离狙击,可既然这样,腰上的驳壳枪又算什么事儿啊?而且两支步枪一把轻机枪,既然有了机枪可以保证火力,我觉得你可以把捷克造步枪放下,林义大哥也说了,这枪娇贵,你和林义大哥开枪速度又这么快,倒不如用毛瑟枪更合适。”
李亚东也说道:“我对这些是不了解,只是你这模样吧。”他露出了个便秘的表情,“看着挺难受的。”
林夕转头盯着他看,然后说道:“不是挺难受,而是真的很难受。”
确实,这么多武器带在身上,他又没有后世特质的衣服,后背上的步枪硌在肉上,走动时,不断在身上摩擦,还有后腰上的手榴弹,也把腰弄的生痛。
“还是听你们的吧。”最终,林夕把大半的武器解了下来,由于准备随身带着捷克造轻机枪,所以林夕没再带捷克造步枪,只选择毛瑟步枪和轻机枪。用过歪把子的人对捷克造轻机枪很看重,可也只有羡慕的份,他们并不知道,等到明天,自己就不需要羡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