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由你潜伏到里面,弄些手雷想办法把炸药引爆。”说到这里他摇了摇头,露出惋惜,可之后立即变脸,“这帮狗ri的,居然把抓来的人都关在炸药堆附近,要是真的引爆,鬼子固然会死,可这些人一个也别想逃。”
被抓过来的老百姓比营地里的鬼子与伪军的总和还要多,透过人机一体,他看到了营地远处的地下,埋藏的数量庞大的死尸。
也许看到了太多死亡,林夕对亲眼目睹的东西失去了激情,不再有愤怒。
就像人每天都要吃饭,都要喝水;对林夕来说,杀ri军,杀伪军,也成了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同样的,看到ri军或者伪军杀死同胞、强尖女子,也成了这个过程中的一部分。杀人不再是激愤,而成为一种引导行为。
累及百姓,林夕放弃了刚才的打算,即便这些百姓的生命也会给他带来难以想象的好处,有些事情,终究不是他这类人能做的。
“林义,接下来就交给你了,能杀多少就杀多少,我在旁边掩护。”林夕回到林子里,对林义说完就爬到了树上。
林义转身离开,机枪被他放在背后,铁疙瘩搁在人上很痛,林义却感觉不到。他追上了一支巡逻队,在对方反应过来前用双手和脑袋变成的长刀和长枪杀死了这群人。杀人效率之高,让林夕激动不已,只是等到林义干掉第四支巡逻小队时,终于和敌人接上火了。
巡逻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从一个地方经过一次,这一点明哨暗哨都知道,林义再有能耐,也不是大规模杀伤xing武器,可以一下子解决所有的人。和他交手的是一支五十人的伪军小队,黑夜中,机枪“嚓嚓嚓嚓”地发出响动,枪焰在夜se下绽放妖艳的花朵。
林义待在树上,看着一公里外的战斗,就在这个时候,他身后与身边赶来了许多伪军和ri军,他们听到了营地门口的动静,跑回来支援。
“大爷的。这不是送上门的买卖吗!”
见到这点林夕哪里会客气,赶忙涌出元素重组,利用四周环境中的元素,制造了一枚即将爆炸的手雷。
“轰隆”。
噩梦再现,只是没有人能真正二次体会这样的噩梦。
火光冲天时,一两个人以不同的形状朝不同的位置飞去,手榴弹炸开的泥土散落在弹着点周围。某处干草由于火光冲击,竟然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
另一边,林义的战斗愈加激烈,因为地势原因,林义没有好的藏身地点,四周敌人蜂拥而至,虽然被一时的机枪压的抬不起头,但通过换弹匣时间拉近距离还是能做到的。
距离接近后,林义的枪法变得愈发的准了,虽然有许多子弹打到他身上,身侧也被一枚榴弹击中把他撞到两米外,可只要机枪没有问题,它就不会哑火。
“嚓嚓嚓嚓——”终于,一直响着的枪声熄灭,子弹全部打光!几名伪军冲了上去,却随即被响起的“啪啪”声打的倒退。是驳壳枪,这种枪的声音ri军太熟,在华夏大地,它的名声响彻南北。
林夕并不是很喜欢驳壳枪,就如它在西方让人诟病的原因,卡在了手枪和步枪的威力之间。
拥有一把小巧自卫手枪的人希望的是一把威力更大的步枪,而拥有火力强大的步枪的人希望配有一把jing巧的手枪。虽然驳壳枪体积比步枪小,威力比手枪大,其实却是什么都占不了优势,唯独在缺少武器的华夏,它才能绽放光彩。
现在,林义一手一支驳壳枪,对靠近的敌人啪啪she击,不时有手榴弹在他身边炸开,也有不少子弹落在他身上,但金刚之躯怎么可能惧怕鼠蚁啮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