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丝教导世人:“……以牙还牙……”(“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旧约申命记共4章,这句话出自第十九章最后一句)
这点,陈阿福(亦可叫做陈亚福)身体力行,是贯彻执行最为有力的人。
阿福是谁?
这个广东人名字即使在欧洲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个人是重名的,非常普通,阿福名字普通,样子也普通,三十来岁的中年人,脸圆乎乎的,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象个弥勒佛般慈眉善目。
他在202年春节前以技术移民巴黎,得到了一份二十五万欧罗的年薪,为巴黎最大的华人酒楼“幸运楼”充当大厨。
他不是最顶级的大厨,但他是开发新菜式最多的大厨。
魔乱之后,他成为了圣殿骑士团的大厨,专门为大团长的小厨房做饭。
随着时日推移,恶魔知道人类的资讯越来越多,在圣殿骑士团里,如果说狄青凌是个高贵的敌人,恶魔害怕他、恐惧他,那么对于阿福,恶魔是痛恨他,对他是置之死地而后快,把他杀死,再踩上一千只蹄子——恶魔大多都有蹄子。
圣殿骑士团不得不派出二个人,然后是四个人,最近派出了一个班专门保护他。
他做了什么天魔共愤的事情,让恶魔如此痛恨他?
以他的魔法能力,顶多开出一个小火球,连小恶魔都杀不死。
他的肉搏能力也不强,胖乎乎的他跑几步就喘大气,可想而知他的作战力。
那么,他究竟做了什么?
……
“我地广东人,水里游的除了潜水艇,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地上四条腿的除了板凳,我地广东人,什么都吃!”
“越是凶物或者毒物,越是美味!就似我地广东人的三蛇,还有熊掌、河豚、虎鞭、蜂蛹蚁卵等等,统统都是人间极品!”
“曾经,新西兰的果子狸猖獗,它们连木制的电线杆都给啃断了,新西兰人很头痛。其实,问题容易解决,如果移民一万广东人,或者发十万广东人的旅游签证,那么果子狸就完全不成问题!”
阿福大言不愧地说,意大利《旗帜报》女记者采访他,听得花容失色,惊讶地问:“那岂不是很野蛮?”
“不不不!”阿福矢口否认,然后讲古:“广东地区,在古时候的中国,称为‘南蛮’,气候炎热,瘴疫流行,文化、经济相当不发达,开发落后,粮食产量很低,生产力低下,人们的生活艰难!”
“在食物缺乏的年代里,我们广东人养成了什么都吃的习惯,我们不浪费一点的食物,我们擅长把新物种列入食谱里!”
他对记者说道:“这是传统,对,就是传统,就象法国人喜欢吃鹅肝,西班牙人喜欢斗牛,韩国人喜欢吃狗肉一样,你不能指责我们!”
(ps:法国人喜欢吃的鹅肝,饲养时采取残忍的填灌法,让鹅的肝异乎寻常地变大;斗牛杀生,也很残忍;韩国地区天寒地冻,他们必须喝酒吃狗肉来抵挡寒气)。
“所以,到了今时今日,我们实际上变回了广东的古时侯,食物匮乏,生活艰难,必须拓宽食物的新来源。”
阿福取出一本书,递给记者。
这是一本食谱,赫然是《恶魔美食大全》,首席作者是陈阿福!
……
恶魔吃人,最喜欢吃活人。
活人血食,尤其是小孩子、强壮男女和职业者的血肉极为有利于恶魔的进化。
象恶魔男爵丁丁,他能够短时期晋升炎魔级别,靠的是吃人!
吃掉成千上万人,就能升阶,在深渊里无法想象。
人类吃恶魔,因为缺乏食物。
太阳被火山灰阻挡,导致作物无法生长,没有了粮食,人类大量死亡。
为了活下去,什么都要吃!
恶魔,在吃人的同时,也被人类列入了食谱!
……
阿福《恶魔美食大全》第一个加工对象是小恶魔、劣魔。
这类别的恶魔来源最容易,分布最广,也容易猎获。
但它们的肉一点都不好吃,又苦又涩,阿福作个标准:鲨鱼肉不好吃,因为鲨鱼没有汗腺,皮肤直接排泄废物,导致鲨鱼肉味道恶劣,人类往往在猎杀鲨鱼后割鳍扔肉,顶多用来作饲料。
而小恶魔肉比鲨鱼难吃十倍!
阿福试着用焖煎烤煮的方法,呸,一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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